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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搞“黑公关”,损人真能利己?

2018年10月30日09:27 |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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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媒体搞“黑公关”,损人真能利己?

一家汽车行业公司负责人说,每年维护上百家自媒体,“不交钱,就可能被黑”。近年来,自媒体“黑公关”让一些企业闻之色变,有的自媒体一年能收数千万元“保护费”。(见10月26日《新华每日电讯》)

自媒体“黑公关”,一类是炮制谣言、撰写诋毁企业的黑稿,然后上门“谈合作”,索要“封口费”,企业若给了钱就停止攻击或转变风向写表扬稿;另一类是接受别有用心的企业请托,撰写竞争对手的负面文章,迷惑公众。

近年来,遭遇自媒体“黑公关”的企业不在少数。据报道,在去年“双11”等大型活动前,一家电商就遭遇近五百个账号9700余篇网络黑文攻击。途牛网、摩拜、小米等知名企业都曾对自媒体涉嫌“黑公关”提出诉讼。

自媒体搞“黑公关”是对企业正当利益、合法权益的侵犯。“黑公关”一次蓄意攻击、成功抹黑,就可能让企业在产品打造、品牌宣传、口碑维护等方面的多年努力毁于一旦。

自媒体搞“黑公关”是在破坏市场秩序,带歪舆论。企业间本应公平竞争,拿产品质量说话,而非造谣诋毁。自媒体搞“黑公关”就是在为不正当竞争助纣为虐。

搞“黑公关”对自媒体的危害也不言而喻,在帮助企业互黑互害之余,自媒体也在自残,靠“黑公关”获取高额利益透支网民信任。

要治理自媒体“黑公关”,首先需相关机构和平台有所作为,提升自媒体从业的准入门槛,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屡次出现问题的自媒体从业人员实施禁入。

根据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涉嫌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有专家表示,自媒体搞“黑公关”是侵犯商誉的犯罪行为。自媒体“黑公关”违法成本低、收益大,不采取断然举措直至刑事手段,是不能以儆效尤、刹住这股歪风的。(何勇海)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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