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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新五环之歌》被诉看保护军人形象

2018年07月13日09:20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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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从《新五环之歌》被诉看保护军人形象

从《新五环之歌》被诉看保护军人形象

□ 军营走笔  

最近,相声演员岳云鹏上了热搜榜,然而,这次火的不是他的相声,而是他的官司。被他改唱多年的《新五环之歌》因成为商业广告曲,严重侵害了原曲《牡丹之歌》的改编权,被该曲版权所有方告上法庭。

从“你比四环多一环”到“五环套餐配大蒜”,一首主流歌曲被改编成相声段子,原本只为逗观众一乐,但最终竟成了赚钱的买卖,这是无法容忍的。

近年来,一些不法商企为了逐利拿军人形象来消费、赚取各种商业利益的事件不在少数。前不久,在京城某军队医院门口,一堆印有某医药企业法人代表与我军著名肝病专家、“肝胆外科手术之父”吴孟超院士的合影,被大量分发到前来看病的人手中,明眼人一看便知照片是PS的。类似这种盗用军人肖像用作商业用途的乱象并不鲜见。诸如军队形象宣传片被裁剪成企业广告宣传片、军队医学专家堂而皇之上了各地方医院和药企广告宣传册、军装被非军人在街头随意穿、打着“军需”“军服”“军品”“部队特制”字样公开叫卖商品等现象,应该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军队是国之重器,军人是国之栋梁。如果军队和军人形象成了商人们追名逐利的工具、成为可以随意拿来消费的招牌,这无异于自毁长城。习近平主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最尊崇的职业。如何实现“最尊崇”,首先应该从维护军人的形象、捍卫军人的合法权益做起。

军人要自强过硬。要严格遵守军队有关纪律和保密要求,在军地合作交流、影视制作、新闻宣传、板报橱窗制作时,妥善处置涉及军队军人形象和军事装备等照片视频资料,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同时,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养,遇到军人形象被侵犯和非法利用之事,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去保护。

加大立法执法力度。我国宪法、广告法、《军服管理条例》以及军队《内务条令》等法律法规中,都有不得以军队军人名义和形象开展商业活动等明文规定。军队和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涉军违法广告要严查严办。同时,要加快立法,完善有关法律,对军队的荣誉权,军人的人格权、肖像权、名誉权、名称权、著作权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军队军人权益保护有法可依。

加大国防教育宣传。军人形象与军队形象、国家形象密切相关,维护军人形象、保护军人合法权益,不是军人一方之责,而是全社会、全体国民共同的责任。军地有关部门应当携起手来,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横幅标语、街头LED广告屏等多种形式,宣传保护军队军人形象法律常识,对发现违法行为并积极举报者加以奖励,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军队军人形象的良好风气,真正让“最可爱的人”“最尊崇的职业”形象不受玷污和损害。(许玉可)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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