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业版权保护:要事后追究更要事先保护

2018年01月25日14:2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全国报业版权百日行”北京站活动启动现场。 本报记者 赵新乐 摄

“2017年上海报业集团新媒体版权收入达到37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在澎湃新闻的2亿元收入中,1.8亿元来自广告,另外2000万元是版权收入。”这是上海报业集团社长裘新在第三届中国报业集团高层座谈会上透露的数据。根据上海报业集团2017年的营收表可以看到一个变化——新媒体版权收入大幅提升,这在过去几年是没有出现过的。

这个让裘新颇感意外的惊喜,着实也让全国报业媒体为之一震:多少年困扰报业媒体的版权问题也许迎来了新机遇,这个总也走不出的“循环”或许并非如过去那般难解。

  行业共识已形成:版权收入成发展的突破口

“应该说,上海报业的这一实践,给全国报业媒体带来了信心。”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采访时,中国报业协会秘书长胡怀福直言,在很多行业中,生产出来的产品很快就有经济效益,唯有新闻行业,投入了那么多的智力劳动,生产了那么多的精品,很多却在被无偿使用,甚至成为他人盈利的资本。

且不说投入与产出是否成为正比,伴随着新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环境下数字内容的复制与传播变得越来越容易,更是深刻伤害了媒体本身的创造力,让以内容生产为核心要素的报业媒体面临生存与发展的挑战。

在胡怀福看来,在报业媒体传统业务收入下降、转型发展还未形成新盈利模式的今天,报业的版权收入或许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报业发展的突破口。

之所以这样说,与当前国家对于版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有密切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在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学习时,总书记又提出:“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要加大对技术专利、数字版权、数字内容产品及个人隐私等的保护力度。”

2017年6月,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成立;2017年12月9日,全国省级党报集团版权保护联盟成立……在胡怀福看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报业媒体以及版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来自报业行业内部的行动,也凝聚了前行的动力,表明了报业同仁积极探寻破解之法的意愿。

如何在报业版权保护的“困局”中找到新解法,在维护报业版权上取得实际成效,理所当然成为中国报业和国家版权保护相关机构在新时代需要共同面对解决的问题。

  技术不再是应对难题:开始构建内容监测管理系统

其实,对于自身内容的保护并非业界一日之呼,但能够把意愿转化为有效行动的却屈指可数。

“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内容传播呈现发布即时化、渠道多样化、传播高速化的特点,每个媒体都拥有几十个至上百个社交账号,媒体机构需要统一管好这些渠道的发布内容,并掌握每篇内容的传播影响力。”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执行主任岳占峰提到,基于互联网平台的数字化内容转载既简单又快捷,这不仅极大增加了媒体内容版权保护的难度,同时也增大了媒体自身的侵权风险。

用胡怀福的话说,大家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在提高,但真正有效的手段、真正有效的行动不多,维权的力度又很有限,因此才造成了当前“雷声大雨点小”的局面。

说到底,技术成了大多数媒体自身想要维权的“拦路虎”,也让很多致力于版权保护的媒体一时间陷入尴尬的境地。

但“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因互联网兴起而备受侵害的媒体版权保护,伴随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版权互联网化却为这个“老大难”打开了局面。

北京版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孙晓宇告诉记者,互联网化为版权保护提供了机遇。那些曾经隐藏在网络中难以发现的侵权问题,现在开始变得容易发现;曾经难以实现的版权管理问题由于版权互联网化得以形成系统。

从这几年的媒体实践中可以看到,不仅仅是专业的版权代理机构,很多报业媒体也已经突破技术的门槛,开始构建专业的内容监测管理系统。重庆日报报业集团推出的新闻作品数字版权维权系统平台就是典型,该平台通过版权确权、版权监测、版权维权、报表分析形成完整流程。

《工人日报》总编室主任张明江说,工人日报社今年即将上线的全媒体平台系统中,也将包含版权保护的内容。中国搜索组建的专业团队多方调研并开展技术攻关,研发的新闻版权监测系统、新闻版权交易系统等模块也将推出。由中国搜索等牵头发起的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新闻媒体版权保护网络一站式服务平台”。

也就是说,无论是对原创内容的管理还是对侵权行为的追惩,技术已经不再是媒体进行版权保护的最大难题。

  报业版权管理意识须前置:有效提升运营效益

2017年12月19日,中国报业协会在北京举行“全国报业版权百日行”系列活动发布会,同时北京站活动宣布启动。

这个主题为“如何提升报业媒体版权管理能力、如何提升报业协会版权服务水平”的系列活动得到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北京版银科技等多家行业内权威机构的全力支持。

作为国家级版权公共服务机构,面对数字网络环境下的版权问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2010年正式提出了以DCI(Digital Copyright Identifier,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为核心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创新体系,即DCI体系。该体系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自主创新研发的集在线版权登记、快速维权和交易结算等于一体的一整套基础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并以此建构国家互联网版权基础设施,解决长期困扰互联网版权产业的一系列根本性难题。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副主任魏红提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与中国报业版权服务中心的合作将在DCI体系的支撑下,共同构建以数字作品版权登记为基础的版权管理与保护机制,助力报业媒体防范版权法律风险,共同探索开展DCI体系在传统报业内容版权的授权、确权、维权及交易结算方面的有效合作。

与以往意识中,将版权保护简单地等同为对侵权行为进行追惩不同的是,“全国报业版权百日行”活动通过政策法规宣讲、专业知识培训、实战经验交流、服务产品体验等多种形式,在以DCI体系为核心的数字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支持下,向中国报业协会会员单位提供包括版权登记、授权、监测、维权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和相应的“版权管家”服务。

孙晓宇说,与很多媒体单位面临的“没有成熟的管理系统”“缺乏快速的监测渠道”“缺乏相对专业的人力、财力”等实际情况相对应,基于DCI体系的“版权管家”服务可以帮助各种类型机构及个人用户实现版权管理和版权运营这两个目标,有效降低管理成本,规避侵权损失,提升运营效益。

在《中国青年报》内容合作部主任、中青在线副总经理付豪杰看来,与其将报社与北京版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合作理解为维权,不如理解为在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以前,受众在网上看到一篇文章,即使有意识想付费转载,报社也很难有足够精力为单篇文章的授权进行协调处理。”付豪杰提到,依托基于DCI体系的版权管家服务,通过拥有描述作品版权信息的可识读标识,作品与版权不再分离。这样一来,受众可实时读取到作品对应的版权信息,阅读原创文章时就可以找到授权使用的链接;同时也可以连接到版权认证、授权交易、版权监测、版权维权等专业版权服务。在付豪杰看来,这种“事先保护”比“事后维权”的价值更大。

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民和企业素质的提高在媒体行业中就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希望通过‘全国报业版权百日行’活动,帮助报业媒体管理和保护好自己的核心资产,提高版权意识,处理和应对层出不穷的版权问题,应对版权困境,摸索出适合本单位特点的版权管理、运营和保护方法与策略,实现媒体融合时代背景下报业机构的创新发展。”岳占峰说。(赵新乐)

(责编:龚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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