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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的“ABC”终见分晓

2017年01月04日14:15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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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C 您的英语培训专家。”“VIPABC 每天45分钟 学英语真轻松。”当看到这两句广告语中的“ABC”与“VIP ABC”时,是否会认为两者系同一家英语培训机构提供的服务?围绕这一问题,创始于1995年主营英语实体课堂授课业务的ABC学校与成立于2008年主营英语在线教育培训的麦奇教育,近年来因“ABC”商标数次对簿公堂。

今年10月,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两份终审判决使得双方围绕“ABC”商标而展开的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及商标侵权民事纠纷告一段落。在两份判决中,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均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结果。

“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ABC’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案作出终审生效判决的情况下,对方并未及时停止涉案商标侵权行为,甚至目前仍在继续使用被认定构成侵权的‘VIP ABC’标识。”北京市丰台区ABC外语培训学校(下称ABC学校)董事长刘桂芳颇显无奈地向记者表示。

而据ABC学校的代理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宇宙介绍,针对上海麦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麦奇公司)与北京创意麦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麦奇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其已代理ABC学校于今年11月16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于当日被受理,目前正在法院的进一步协调处理中。

纷争接踵而至

据刘桂芳介绍,ABC学校于1995年创办,1998年正式成立。经过近20年的经营与发展,ABC学校以英语培训和基础教育为核心,已发展成为一所全国性的连锁培训机构,在北京、上海、广州、哈尔滨、长沙、宁波等城市开设有20余家综合教学部。

自创办成立以来,ABC学校一直在实际教学中使用“ABC”商标。2006年6月23日,ABC学校创始人刘成以自然人的身份提出第3603037号“ABC”商标(下称涉案商标)的注册申请,2008年被核准注册使用在学校(教育)、培训、教学等服务上。刘成一直将涉案商标独占授权许可给ABC学校使用。

2012年10月10日,麦奇教育集团针对涉案商标提出撤销申请,主张涉案商标与澳大利亚广播公司(ABC)名称相同,使用在核定服务上具有不良影响;同时,涉案商标在教育培训行业已淡化为通用名称,仅直接表示了核定使用服务的内容特点。

经审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于2014年10月22日作出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认定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涉案商标存在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或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情形,亦不足以证明涉案商标已构成教育培训行业的通用名称,也不足以证明涉案商标具有其他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性的情形。据此,商评委裁定对涉案商标予以维持。

麦奇教育集团不服商评委上述裁定,随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上述“ABC”商标行政纠纷法院尚未有果的情况下,双方因“ABC”商标而展开的商标侵权民事纠纷随之而来。2014年,ABC学校以商标侵权为由,将上海麦奇公司与北京麦奇公司共同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者停止使用“VIP ABC”等涉案侵权标识,并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000万元。

据了解,上海麦奇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22日,经营范围为教育培训(英语培训),今年11月17日更名为上海麦奇科技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北京麦奇公司系上海麦奇公司的股东之一,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9日,经营范围包括教育信息咨询、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

终审得以厘清

针对“ABC”商标权属行政纠纷案,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15年12月24日作出的(2015)京知行初字第777号行政判决书显示,一审法院认定涉案商标虽然为常见的英文字母,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系对基本知识等含义的直接描述,一些教育机构在其教育培训服务中使用“ABC”字样并不必然意味着涉案商标在教育培训等服务上属于直接描述性词汇。据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麦奇教育集团的诉讼请求。

麦奇教育集团不服上述一审判决,随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0月20日作出的(2016)京行终2718号行政判决书显示,二审法院认为涉案商标的标识“ABC”本身对于核定使用的服务而言缺乏固有显著性,但在案证据能够证明通过ABC学校长期持续对外宣传,使得“ABC”商标与ABC学校形成了对应关系,相关公众能够通过“ABC”商标联系到ABC学校所提供的培训服务,涉案商标取得了标识服务来源的显著性。据此,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了麦奇教育集团的上诉,维持原判。

在“ABC”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案中,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海麦奇公司与北京麦奇公司在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教育、培训等服务相类似的网络在线培训上,以及在广告宣传、经营场所等处使用与涉案商标相近似的“VIP ABC”等涉案被诉侵权标识,并将“ABC”作为搜索关键词进行推广,易使相关公众对服务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对ABC学校构成商标侵权;同时,上海麦奇公司与北京麦奇公司注册并使用“vipabc.com”与“vipabc.cn”等涉案域名开展与在线英语培训服务相关等商务活动,亦构成商标侵权。

据此,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麦奇公司与北京麦奇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ABC学校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100万元。上海麦奇公司与北京麦奇公司不服一审判决,随后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经审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今年10月25日作出(2016)京民终291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在ABC学校的涉案商标经过其10余年的使用与宣传获得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相关公众在看到“VIP ABC”标识时,可能会误认为其与“ABC”商标来源于同一服务提供者,是同一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不同层级的服务,进而对服务提供者产生混淆或误认,因此构成商标侵权。据此,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审判决结果。(本报记者 王国浩)

(责编:阴重宇(实习生)、贺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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