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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速审机制成效初显

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审判用时平均缩短31天

2016年12月16日08:01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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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速审机制成效初显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审判用时平均缩短31天

  2016年12月1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召开速审机制新闻发布会,该院立案庭庭长杜长辉率领速审组4个法官团队的4名法官全面介绍了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速审机制。

  据了解,2015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收案9191件,其中,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2564件,且该类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长超过100天。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实行繁案精办细办、简案简办快办”的指示精神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行政等领域设立速裁庭、速裁组”等具体工作要求,2016年2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在立案庭设立速审组,对商标行政案件实行集中审理。目前,该项速审机制仅适用于事实相对清楚、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的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

  “1+2+4”模式提升审判效率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速审机制采取了“1+2+4”的设置模式:“1”即在立案大厅单独设置一个速审服务窗口,主要用于集中提供速审咨询、原告方送达、开庭排期等服务;“2”是指速审准备室和材料交换室两个工作室,主要用于向被告方集中送达、与被告方进行诉讼材料交换等工作;“4”是指速审组4个法官团队快速办理案件。

  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在立案后,立案法官会将其案件统一转送至9号速审服务窗口。速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会立即开具开庭传票,将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告知当事人。商标评审委员会作为被告,每周两次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材料交换室,签收和交换诉讼材料。杜长辉介绍,一般而言,当事人从立案到首次开庭,仅需要20天左右,极大提高了审判效率,保障了当事人利益。

  速审机制改变传统模式

  为提高审判质效,切实将繁简分流落到实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过探索,对传统的立案、审判模式进行了大胆探索,形成了一套将为成熟的速审机制。

  一是改原有条块衔接为立审无缝化衔接。改变以往立案庭先立案、后逐一分配至业务庭的传统做法,案件登记立案后,及时转入速审准备,集中审理,切实以无缝化立审衔接保障繁简分流高效有序。

  二是改分散送达方式为集中送达和交换。改变以往由承办书记员逐案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的传统方式,依托“1+2”速审服务平台,统一采取原告立案当日即时送达、被告每周两次来院签收和交换诉讼材料的方式,全面提升送达效率。

  三是改传统庭审模式为集中排期庭审。改变承办法官自行安排开庭的传统方式,由速审服务窗口依照立案先后顺序依次排期开庭,进行集中审理。同时,在归纳确认双方争议焦点基础上开展焦点式审判,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合并进行,切实以集中、高效的庭审节奏保障审判效率。

  四是改庭前分散邮寄交换为当庭证据交换。针对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中被告方证据均为原告复审阶段所提供的特点,改变以往承办书记员逐案邮寄交换的工作方式,采取开庭当日庭前进行证据交换并当庭发表质证意见的方式,切实提高证据交换效率、降低诉讼成本。

  五是改普通文书体例为要素化文书。对于进入速审机制的案件,除少数疑难复杂案件外,统一采用要点突出、格式精简的要素式裁判文书,以“文书瘦身”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效率。

  六是改随机陪审方式为集约化陪审。针对速审案件高效运转工作特点,提前固定陪审时间,并按照庭审安排统一调配,有效保障陪审效率。注重发挥陪审员在审阅卷宗材料、协助明确审理思路和审核裁判文书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保障速审案件审判质效。

  七是改普通程序适用为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并用。在原、被告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探索适用行政简易程序,努力为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提供实践样本。

  运行9个月成效初显

  杜长辉介绍,自2016年2月25日至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庭速审组共受理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1721件。其中,涉外案件603件,占比35.03%;涉外埠案件874件,占比50.78%。同期,立案庭速审组4个法官团队共审结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1467件,结案率为85.24%。其中,适用普通程序审结1145件,占比78.05%;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案件322件,占比21.95%,均在法律规定的45日内审结。

  在案件审理用时方面,据统计,速审组已结商标驳回复审行政案件的平均审理用时约为72.76天,比2015年审结同类案件缩短31.2天,审判效率提升30.01%。

  “自成立以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速审组先后审结了‘白富美’‘高富帅’系列商标驳回复审案、苹果公司AppleWatch系列商标案、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一切皆有可能’商标驳回复审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范围广的案件。其中,12月6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声音商标驳回复审案,这是新《商标法》实施以来将声音纳入可申请注册商标的范围以来的全国首例声音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杜长辉介绍。(吕可珂)

(责编:贺迎春、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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