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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常抓不懈 打造一流审查队伍

2016年11月16日10:03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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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审查员在岗培训标准》制定和实施以来,电学发明审查部新审查员在夯实技术和法律知识、学习检索技能、建立法律思维、培育自学能力等方面接受了连贯、系统的培训,在准确理解发明创造、合理制定审查策略、正确作出审查结论等方面的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对专利审查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谈及《新审查员在岗培训标准》(下称《标准》)实施后的培训效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电学发明审查部质量保障处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长期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高度重视新审查员培训工作,据了解,局党组在2015年重点工作中首次提出开展新审查员独立审查上岗评估工作。“今年,局党组再次将新审查员培训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提出制定并实施《新审查员在岗培训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制定和实施该《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发明专利新审查员入职培训后至独立审查上岗期间的培训工作,为打造世界一流专利审查机构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科学合理制定标准

 专利审查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一项核心业务,是立局之本、事业之基。做好新审查员培训工作,对于提升专利审查队伍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专利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专利授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经过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加强教学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审查员入职培训工作体系已经较为成熟,而新审查员入职培训后至独立审查上岗期间的培训还有待形成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标准。记者了解到,“十二五”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形成了“一局一委七中心”的审查业务架构,其中各京外审查协作中心的新审查员人数占比较大。为了保证大规模招录新审查员的培训效果,各京外审查协作中心对新审查员开展连贯化、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在岗培训具有较大需求。

 为适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关于加强审查员队伍建设的精神和要求,加强和规范发明专利新审查员入职培训后至独立审查上岗期间的培训,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标准》制定工作。

 为科学、合理地制定《标准》,国家知识产权局向各发明审查部门及各审查协作中心等,针对新审查员的培训方案和内容进行了广泛调研。在前期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标准》(草案),并向各部门征求意见。随后,根据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并于今年3月发布实施。

 培训内容循序渐进

 据了解,为加强“道德支撑、法律支撑、技能支撑”能力建设,保证新审查员在完成在岗培训后能够符合独立审查上岗的基本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结合审查实践的一般顺序,在《标准》中提出了实践培训阶段的培训目标,即经过该阶段培训后审查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和意识,建立基本的法律思维,加深对法律条款的理解,掌握基本的审查技能,能够独立从事一般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工作。该《标准》提出新审查员应达到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主要涉及职业道德、现有技术检索、理解发明、“三性”评判、举证能力和法律适用6个方面。这6个方面各有侧重,有机联系,体现了对新审查员独立审查上岗时审查能力的整体要求。

 同时,根据新审查员能力提升的规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标准》中将实践培训阶段进一步划分为3个时期,即基本审查能力培养期(入职后第5至10个月)、基本审查能力提升期(入职后第11至16个月)和独立审查能力建立期(入职后第17至22个月)。

 从新审查员在岗培训标准框架来看,这3个时期的培训内容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对新审查员的审查能力和水平的要求逐步提高。“3个时期的阶段性要求和重点培训内容是根据培训目标,结合新审查员成长的阶段性特点和不同时期的审查时间,按照循序渐进、逐步提高的原则,提出在3个时期新审查员分别应当达到的能力要求,以及结合这些能力要求,提出了在3个时期应当重点开展的培训或活动。”该负责人解释说。

 配套修订评估办法

 为使新审查员独立审查时的素质和能力符合《标准》要求,打造高水平专利审查队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审查员独立审查上岗评估工作办法》(下称《办法》)进行了配套修订,要求评估对象不仅为入职22个月以上、至少完成35件实审结案的实审审查员,还需通过专利检索能力基础水平测试、完成所审查领域技术综述。

 另外,在新审查员独立审查上岗评估内容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提出了新要求。《办法》中规定,在进行评估时,答辩案件应采用审查员独立完成并涉及“三性”评判的案件,重点考察审查员能否正确理解发明,解读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能否合理评判“三性”,作出正确审查结论;对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水平是否提升等。

 据了解,《标准》及《办法》出台后,各发明审查部门及各审查协作中心以上述文件作为方向性指导,分别根据实际情况和领域特点对培训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丰富,形成了具体的落实方案,现已全面开始执行《标准》。

 前不久,审查业务管理部前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湖北中心对《标准》的落实情况和工作成效进行了检查,发现绝大部分新审查员能够在培训阶段完成相应的培训内容,达到对应的培训目标。总体来看,新审查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得到进一步强化,法律、技能的理解和适用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符合新审查员独立审查上岗时审查能力的整体要求。

 “根据《标准》的实施情况以及新形势新发展,我们将不断对其进行完善,并监督相关部门单位切实贯彻落实,从而提升新审查员的能力和水平,为打造世界一流专利审查机构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审查业务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胡姝阳)

(责编:阴重宇(实习生)、熊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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