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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打假”推共治多方联动促共赢

2016年05月25日09:09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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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阿里巴巴集团就国际反假联盟(IACC)暂停其会员资格一事发表声明称,有没有IACC,打假都在进行。“现在阿里巴巴一年查处的假货,比线下各种打假活动30年打掉的总和还多。”阿里巴巴首席治理官郑俊芳当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假画、假酒、假宝玉等假货,自古以来就有,阿里巴巴要结束数千年来“人盯人”的打假模式,通过“四维打假”加大专利、商标、版权的保护力度。

“四维打假”的概念让人颇感新鲜。何谓“四维打假”?郑俊芳表示,就是“线上追踪”“线下定位”“权利人共建”“24小时全年无休”相结合的“四维打假”。在“四维打假”模式之下,只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阿里巴巴就可以对用户在电子商务行为中产生的海量数据开展分析、提炼、归纳、建模,之后对涉及专利、商标、版权侵权行为直接处理,或者把这些相关信息直接提供给执法机关,并协助其开展线下打击。

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商平台之一,阿里巴巴的打假行动确实需要“多方联动”。阿里巴巴相关负责人指出,其作为一家电商平台,对涉及内部结构、化学组分、复杂技术方案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是否侵权没有辨识能力。为此,阿里巴巴与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展开合作,由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针对相关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疑难技术的投诉和申诉出具专业性咨询意见或进行专利检索,协助阿里巴巴等电商平台处理专利侵权问题。据了解,2015年全年,阿里巴巴共向该中心移交6.4451万条涉嫌侵犯专利权的商品链接进行专业咨询,以及32件涉及专利权稳定性的检索案件,极大地提高了其对专利侵权判断的准确性。阿里巴巴和有关部门在专利侵权判定方面开展合作,为互联网平台处理专利侵权问题提供了参考。如此看来,电商维权,显然不能单纯依靠一家公司的单一力量,必要时需线上线下互动,以及寻求与其他企业、执法机关的通力合作,从而有效打击假货,以共治促共赢。

笔者认为,电商平台中涉嫌专利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虽然隐于线上商城,但其源头却可能隐蔽在线下,打假维权要抓住源头进行根本性治理。既要以技术手段打击线上的专利侵权人,更要以市场手段打击线下的制假者和知识产权侵权人,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则要及时向执法机关求助,通过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多管齐下的方式进行治理。只有多层面、多维度、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展打假,才能变被动为主动,避免假货在网络商城“像割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

总之,只有依靠“四维打假”铲除知识产权侵权土壤,才能多方共赢。笔者认为,阿里巴巴推出的“四维打假”,从中受益的不只是阿里巴巴一家电商,还有广大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及其他电商平台。据了解,一些被阿里巴巴清退的店铺,可能会将涉嫌专利侵权、商标侵权的产品转移至其他平台继续销售,而阿里巴巴将这些侵权信息提供给执法机关,并协助其开展线下打击,则让那些侵权者无处可逃。此外,从“四维打假”中受益的也有打假部门,阿里运用大数据绘制出3518个售假团伙线下分布图,为全国多地警方实现精准打击提供了有力帮助。

在国内开展“四维打假”固然重要,国际上开展打假合作也势在必行。因此,笔者建议,中国企业能够主动与一些国际品牌合作,建立诚信维权机制、知识产权投诉平台,以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此外,相关部门可以考虑建立国际打假联合机制,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的国际合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实现国内与国际市场的共赢。(何勇海)

(责编:赵竹青、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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