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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助力经济创新发展

2016年05月13日10:20 |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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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中指出,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这些工作部署,为浙江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助力经济创新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南。

近年来,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得到加强。2015年6月1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从国家到地方的一系列政策,推动浙江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着力点,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已经开展的主要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首先,在健全与完善政策法规方面,2015年9月25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高票通过了《浙江省专利条例》,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对有条件的县级专利行政部门,经设区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依法调处专利侵权纠纷,查处假冒专利、重复侵权、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这是浙江省立足实际,结合国务院、浙江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改革要求而作出的改革举措。同时,该《条例》规定了专利行政部门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在网络、电视等交易平台专利保护工作中的责任。

其次,在具体工作上,通过加强专利执法,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一是加强行政调处力度,办理专利纠纷案件数量显著提升。2015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系统专利执法案件共立案8584件,同比增长144%;案件结案数为8579件,结案率99.9%;立案数和结案数均居全国第一。二是深入开展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印发了《浙江省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率先开展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组织专利行政执法人员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集中入驻电子商务平台,受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侵权投诉案件1891件,结案1672件,关闭、屏蔽或断开网店、商品链接1.94万个。三是持续推进打击假冒专利专项整治行动,收效良好。

第三,加强专利行政执法维权绩效管理,优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一是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建设。二是创新知识产权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搭建诉调对接第三方平台。浙江省知识产权局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总结原有诉调对接机制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和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多元化解决机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三是推进企业专利保护工作端口前移,稳步推进重点企业(行业)专利保护联系制度试点工作。四是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面铺开,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

进入“十三五”时期,浙江省将认真按照《意见》部署要求,通过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不断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举措。

一是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大局,坚持“打击侵权与保护创新”两手抓,以问题为导向,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强省步伐。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对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案件开展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检查活动等。

二是坚持日常执法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有效扼止有重大影响的专利案件发生,促进浙江电子商务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三是不断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多渠道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新途径。强化部门间相互合作,深化诉调对接、仲调对接等工作,积极探索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的新途径。充分发挥行政部门查处专利侵权行为快速高效便捷的优势,开辟快速维权通道,缩短办案时间,减轻当事人负担。

四是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通过典型案例、媒体通报、培训教育等形式和措施,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社会环境。

总之,“十三五”时期,浙江将以贯彻落实《意见》为契机,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的蓬勃成长,为浙江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洪积庆,作者系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责编:赵竹青、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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