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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听音乐,这次真的能行吗

本报记者 张 贺
2016年05月12日07:18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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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商店一直是中国网络音乐界梦想的经营模式,但在中国付费听歌却迟迟未能变成现实。
  人民视觉

  在4月26日举办的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宋柯作为最后一位嘉宾登台演讲。这位太合麦田唱片公司的创办人曾因对音乐行业失望而转行开饭店去了。此次归来,他的身份是阿里音乐的首席执行官。与几年前愤激地高喊“唱片已死”相比,今天的宋柯平和了许多。他说:“音乐已经被免费使用了很长时间,长到大家都已经忘了其实音乐是可以付费的。”在他看来,国内百万级的付费用户证明“付费听歌”模式的生存土壤已初步具备。

  在经历了实体唱片大幅萎缩、盗版猖獗、写歌卖歌难以养家的黯淡时光后,中国音乐产业似乎看见了曙光。据国际唱片业协会刚刚发布的2016全球音乐市场报告,在所有新兴市场里中国的表现最令人瞩目。2015年中国音乐市场销售额比上一年增长了63.8%,达1.7亿美元(约合10亿元人民币)。这种异乎寻常的增长主要来自阿里音乐、QQ音乐、酷酷音乐、网易云音乐等互联网音乐服务商购买正版曲库的费用。但这一次,业界期盼已久的“付费”模式能成功吗?

  付费模式曙光初现

  腾讯旗下QQ音乐是国内较早开展网络音乐正版化的企业,数字音乐部总监杨谨妃曾在Sony音乐负责版权工作,印象里每年只有一两家互联网平台来购买版权。而在QQ音乐工作时,她几乎和所有知名唱片公司建立了版权合作关系。杨谨妃说,从2013年起QQ音乐每年用于购买版权的支出成倍增加,付费用户也在以每年70%至80%的速度增长,每年发生至少一次购买行为的用户达500余万。

  “国内用户的版权观念有明显提高。”杨谨妃举例说,今年国内知名歌手张杰的数字音乐专辑通过QQ音乐卖出了80万张,不少粉丝在留言里表示这是第一次为支持偶像购买正版音乐。付费用户一方面是歌手的粉丝,一方面是追求高品质音乐的人。付费用户的年龄跨度也比较大,从十几岁的年轻人到四五十岁的白领都有。“以前许多港台和欧美的唱片公司吐槽说在中国收不到版权费,但从去年开始整个行业都感到情况在变好。”杨谨妃说。

  与她有相同感受的还有酷酷音乐集团法务总监董鹏。他说:“在我看来2015年是网络音乐的元年,网络音乐的春天到了。”他认为,目前整个音乐行业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盗版减少非常多,音乐行业走上了良性发展,进入了正版化时代。2015年酷酷音乐集团发售24张数字音乐专辑,总销量超过300万张,热播韩剧《太阳的后裔》数字音乐专辑截至目前卖了45万张。“盗版大幅萎缩,正版欣欣向荣。”董鹏说。

  从苹果公司2003年推出iTunes服务开始,付费模式就一直是中国网络音乐界梦想的经营模式。但这样一种词曲作者、唱片公司、音乐网站、用户皆可获利的经营模式到了中国却水土不服。

  酷酷音乐董事长谢国民说:“在中国,明明知道付费模式可以有更好的商业利益,为什么不做呢?因为我们缺乏一个规则,谁先做谁先死,如果谁做了付费的,别人还是免费的,也没有人去管它,付费的这一家一定把用户都给流失掉,也收不到任何钱。如果这个游戏规则只有少数人遵守的话,不遵守规则的人反而可以获得更大的空间。”

  从某种意义上说,此前中国付费音乐实际陷入了“囚徒困境”——在市场仍有随处可见的免费音乐的情况下,谁先推出强制性的付费模式,谁就会把用户推向仍在免费的竞争对手。在互联网这一以用户规模和黏性为基础的行业里,这么做无异于自杀。可以说,不打掉盗版,付费模式就别想存活。

  接受采访的几家网络音乐公司负责人皆认为,国家版权局连续开展的“剑网行动”功不可没,特别是一些侵权网站被处以巨额罚款和刑事惩罚,起到了震慑作用。比如,广东“DJ020网”侵犯音乐作品著作权案嫌疑人被罚款人民币131万余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杨谨妃分析,付费用户的观念与此前的一代人有所不同,“早期的互联网用户习惯了一切免费,觉得只要有免费的音乐下载就不愿意花钱买正版,哪怕一毛钱也不行。但现在的用户更愿意为了表达对偶像的忠诚而购买正版音乐,同时这一代人收入也在提高,对音乐品质的要求也在提高,每月8元钱就能听正版,对他们压力不大。”她说,尽管目前付费用户占比还不算大,但绝对数相当可观,增速也很快,正版化的趋势已经不可逆转。

  据普华永道发布的数据,2015年我国数字音乐收入已经占到唱片业总收入的97%。

  版权纠纷进入高发期

  就在网络音乐产业曙光初现之际,不和谐的声音也在响起——网络音乐版权纠纷激增。据《2015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的网络音乐民事案件数量为687件,取代往年的网络视频案件,成为网络侵权案件最多的类型,占整个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数量44%。

  北京市朝阳区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林子英说,2015年该庭受理的涉及歌曲版权的案件有625件,占全年收案的20%,占网络版权案件的34.5%。“总体上看,网络音乐版权纠纷呈上升趋势。”

  从2014年开始,各大网络音乐服务商就打响遍及整个行业的“交叉诉讼战”。2014年,QQ音乐起诉网易云音乐侵权其623 首网络音乐版权。2015年,网易起诉QQ音乐侵犯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201首音乐作品。随后,腾讯旗下的微信应用则通过禁止分享的方式封杀了网易云音乐。与此同时,酷酷音乐旗下的酷狗音乐则状告阿里音乐侵权数万首歌曲,要求其立即删除虾米音乐应用全部侵权音乐作品。2015年6月阿里音乐则状告酷狗涉嫌歌曲侵权达260首。

  出现大规模“诉讼战”的首要原因是音乐平台之间竞争激烈。无论是QQ音乐还是酷酷音乐和阿里音乐,都把打造“中国最大网络曲库”作为卖点,加大版权采购力度,QQ音乐的曲库已达1500万首,酷酷音乐的曲库则有1200多万首,阿里音乐也达到1000多万首。各大平台投入巨资购买的独家版权当然不容他人盗用。

  另一个原因则是网络音乐版权授权混乱。很多音乐作品权利人在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外授权时,为获取经济利益也直接授权网络音乐公司使用音乐作品,形成交叉授权、重复授权等现象,由此导致通过不同渠道获得授权的音乐平台产生纠纷。

  从规范发展的角度看,版权纠纷增多并非坏事,这一方面说明行业有活力,另一方面经过不断诉讼,各大平台的音乐作品基本实现了正版化。所有人都在竞争对手的贴身紧逼和严密监视之下,一有侵权立刻就会被发觉和纠正。目前,各大音乐平台都已建立专门的维权队伍,实行7×24小时网络巡查,酷酷音乐甚至开发了《音频指纹防盗版侵权系统》,清晰了现有海量音乐版权信息并对应到音乐客户端,利用技术手段从源头规避侵权。

  酷酷音乐首席内容官姜山说:“我们拿到这么多版权不是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不是为了垄断,而是为了有版权之后,致力于肃清盗版市场,推动音乐的正版化。我们内容都可以转授权的。”2015年酷酷音乐集团通过监测和沟通,已与十几家平台进行和解并达成了合作。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表示,支持各大网络音乐平台之间转授权,减少版权纠纷,通过合作共同开发正版音乐市场。2015年10月,网易云音乐与QQ音乐宣布达成150万首音乐版权转授权合作,成为目前国内最大一笔网络音乐转授权合作,也为喧嚣一时的诉讼战画下了休止符。

  维权之难 难在何处

  对于网络音乐平台而言,不到迫不得已,一般不会采取诉讼的方式维权。

  姜山介绍说,发现盗版后一般会先直接跟平台进行沟通。如果沟通无果,会向App安装渠道进行投诉,比如AppStore,或者安卓渠道。如果这种沟通还无效的话,我们会向国家版权局、各地行政执法大队进行行政投诉。如果还不见效,才会走到诉讼阶段。

  从事法务工作的董鹏也表示,“诉讼是我们最不愿意做的工作,第一,工作量太大;第二,维权成本大,判赔金额低。”董鹏说,有时为了一首歌的诉讼,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用A4纸打印出来,大概一尺厚。但千辛万苦准备证据、打赢了官司,每首歌的判赔金额不过500元至1500元。“这个标准确实非常低,而且也不分热门和冷门歌曲。比如我们拿一首张惠妹的歌曲或者周杰伦的歌曲维权可能跟拿一个不知名音乐人一首基本没有人听的歌曲维权,判赔金额差别不会特别大。”

  林子英指出,这类案件赔额的确不高。“我把几个大规模的赔偿案件拿出来看,在每首歌判赔600元到1000元之间,1000元的很少。”林子英说,也不光是朝阳法院这样判,全国对于涉案歌曲的判决赔偿金额基本如此。

  对于新歌和老歌、热门歌曲和冷门歌曲不加区分地判赔同样金额,林子英解释说,其实最高法院是支持裁量赔偿的,但现在之所以很少案例以点击量或下载量来判赔,是因为权利人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原因不愿意公布不同歌曲的真实数据,那么法院只能打包赔偿了。林子英建议权利人应提供详实的证据,“最大程度保护权利人的权利,是靠你的举证实现的,而不是靠法官对法定赔偿的认知进行确定的。”

  宋柯在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最后说,他梦想着各家平台的曲库最终能统一,就像电影院线一样,哪首歌的权利人是谁、谁发行的、点击了多少次等数据一目了然,详细的数据使得词曲作者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怎么把按劳分配的原则贯彻下去,这是行业要思考的问题。”


  《 人民日报 》( 2016年05月12日 19 版)

(责编:胡雪蓉、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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