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敏:加强专利行政执法,营造创业创新环境
蒋文杰/摄
随着电子商务和新技术的发展,专利保护领域出现了哪些新问题和新矛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创新型企业普遍反映专利维权存在以下突出问题: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成本高、效果差。据统计,目前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平均赔偿额不足8万元,不仅与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获利相距甚远,甚至无法填补维权成本,“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问题时有发生。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知识产权制度提供有力支撑。”何志敏表示,在调研中,很多创新型企业呼吁在改进司法保护的同时,建立多元的专利保护机制,特别是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的作用,降低专利权人的维权成本,有效制止专利侵权行为。为此,他建议健全完善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专利行政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为创业创新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近年来,我国专利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完善,执法效率逐步提高,还针对特定行业建立了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构建了网上受理和办理简易专利纠纷案件的工作机制,赢得了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人员、资金相对短缺的小微企业的多方肯定,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何志敏看来,在解决专利保护当前突出问题方面,专利行政执法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首要问题是专利行政执法的法律依据不足。”何志敏说,现行专利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专利行政执法部门针对专利侵权行为的调查取证手段,导致行政执法在解决“举证难”问题方面的作用有限。专利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调解,但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不明确,导致重复劳动和程序拖延,不利于解决“周期长”问题。面对扰乱市场秩序的群体侵权和重复侵权行为,专利行政执法部门不能主动查处,难以有效降低专利权人的维权成本,且专利行政执法部门缺少必要的执法手段,不能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专利行政执法快捷、便利等优势的充分体现。
“《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亟需加快专利法修改进程,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作用,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提高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创新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何志敏表示。
基于实际需要和现实问题,何志敏同时建议,进一步完善专利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如规定专利行政部门开展必要调查取证的职责;明确行政调解协议的效力,以便快速解决纠纷,并与司法程序有效衔接;针对涉嫌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故意侵犯专利权行为,规定行政机关主动查处程序,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并明确必要的执法手段,有效制止侵权。“此外,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制和能力建设,培养高水平的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优势,努力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何志敏表示。(记者 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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