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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新一季要易主了?因“模式费”起纠纷

2016年02月01日09:22 |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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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天,中国电视业发生了一件大事。《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引纠纷。自前日扬子晚报官方微博微信率先发出此事件的综合解析后,昨天,这场纠纷中的三方均做出重大动作!研发了《The Voice of……》系列节目模式的荷兰Talpa公司与中国公司唐德影视在北京联合召开发布会,宣布该品牌的中国版以后将由后者来制作。而与Talpa原来合作《中国好声音》的团队灿星制作则据理力争《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是“自有品牌”,并于昨天宣布,2016年新一季的导师依然是那英、汪峰、庾澄庆和周杰伦。

  荷兰Talpa公司

  《中国好声音》的“原版”——《The Voice of……》系列节目模式的创造者和拥有者

  唐德影视

  中国制作公司,与Talpa公司签署协议,获得《The Voice of ……》节目模式在大中华区的独家管理、许可和应用的权利

  灿星公司

  《中国好声音》的制作公司,隶属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有限公司

  27日

  单方面“分手”?荷兰公司发“禁制令”

  “好声音”之争,来源于研发《The Voice of……》系列节目模式的荷兰Talpa公司与星空华文之间对“模式费”无法调合的争执。前天,扬子晚报记者收到来自荷兰著名的模式公司“Talpa Midea”的邮件公函,该公司声称向星空华文提出“禁制令”,引爆此事。

  文称:《中国好声音》模式的创造者和拥有人Talpa Global BV就星空华文中国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梦响强音公司(被告)对《中国好声音》作出未经认可及违法的行为,他们已经于香港对之提出法津诉讼。“Talpa在2016年1月22日于香港提出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被告制作及播放《中国好声音》第五季节目。由于Talpa于2016年1月8日已经终止被告一切有关《中国好声音》的合约权力,此外亦没有就下一季节目与被告续约,因此,被告已再没有权利制作《中国好声音》或取得《中国好声音》的播放权”。

  灿星发声明,称第五季导师阵容不变

  28日-29日

  1月28日上午,就此问题,《中国好声音》的制作公司——灿星制作发出声明长文。据其称,2012年,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从荷兰Talpa公司引进《The Voice of……》节目模式,按照国际惯例,节目的模式费用占节目整体制作费的5%左右,因此在2012年,灿星制作向Talpa支付了节目模式费人民币200多万元。但2013年,灿星制作与Talpa公司就《The Voice of……》模式进行第一次续约谈判, Talpa公司提出将模式费涨到每年人民币1亿元。经过谈判,灿星制作最终以每年6000万元版权费的价格得以续约成功。到了2016年初,灿星公司表示,“Talpa公司又一次成功挑动了一家在A股上市的中国制作公司——唐德影视来参与《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竞价,这一次Talpa公司采取了更为激烈的方式,不顾灿星制作拥有独家续约权,单方面拒绝与灿星制作进行续约谈判,迅速与唐德影视签订了所谓的意向书。”此事将双方最后的温情面纱撕破,灿星公司在声明中也明确表示,Talpa公司仅拥有《The Voice of……》节目的模式,但《中国好声音》这一中文品牌系由浙江卫视与灿星制作联合创意,这一节目品牌并不归Talpa公司所有。灿星制作保留自主研发、原创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权利。也因此,灿星认为唐德的“公告”措辞明显侵犯了灿星制作与浙江卫视共有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品牌,随即,灿星在昨天即向唐德发出律师函警告。

  《The Voice of……》节目模式之争,带来重大的后续。昨天,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官方宣布重磅消息:将于2016年夏天在浙江卫视播出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四位导师人选已经确定,那英、周杰伦、汪峰、庾澄庆四位明星,将确定加盟由灿星公司制作的《中国好声音》节目。由于目前《The Voice of……》节目模式的授权到底花落谁家,还没有得到最终确认,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宣传总监陆伟,据他透露,“目前灿星制作正在积极筹备将于2016年暑期播出的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节目,除了各地找人之外,与导师的联络也早已启动。而那英、周杰伦、庾澄庆、汪峰四位导师,之前都与灿星制作有过多次合作,他们对灿星制作的团队非常信任和认可。而在灿星制作可能会以原创新模式制作《中国好声音》节目的消息向导师披露后,四位导师也都表示支持。”

  荷兰公司牵手“新欢”唐德影视开发布会

  29日

  1月29日下午,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该公司将在2016年全面进军电视综艺产业,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环节就是唐德影视与《The Voice of ……》的版权方荷兰Talpa传媒有限公司签署协议,Talpa传媒正式将《The Voice of ……》节目模式在大中华区的独家管理、许可和应用的权利授予唐德影视,双方还宣布将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在中国开发和运营Talpa传媒拥有的其他近200个电视综艺节目版权。

  《The Voice of ……》创始人约翰·德莫尔通过视频给这一合作送上了祝福,他表示:非常开心Talpa传媒找到了可以拓展更多项目的商业伙伴。发布会上,唐德影视董事长吴宏亮还宣布将携手Talpa传媒、江苏卫视共同打造由好莱坞巨星成龙发起的明星公益真人秀栏目《筑梦中国·C计划》。

  有意思的是,发布会上,双方公司都未使用“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眼,连新闻通稿上也没有这五个字。由于灿星表示“中国好声音”的名称属于灿星制作和浙江卫视,有媒体问吴董是否认同这个品牌归属权,他回答:“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中国的名称属于全国人民,也不是注册可以用的。”而荷兰Talpa公司代表也表示,这两天看了许多声明,关于灿星的报道都是不属实的。看来,这场战还要继续打下去,且听下回分解。

  “好声音”啥时播 还会有“转椅”吗

  本报记者对话灿星负责人

  28日下午,扬子晚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灿星制作副总裁兼宣传总监陆伟先生,对话如下:

  问:当时你们的合同是怎么签的?他们有没有违反合同?

  陆伟:我方获得的授权延续到2018年,每年续约一次。对方等于是单方面撕毁合约。

  问:咱们给模式方的百分之五是怎么核算的?换句话说,节目制作费是怎么核算的?比如,我节目制作费五百万,就给它五百万的百分之五,是这样吧?

  陆伟:对的。节目制作费对于Talpa和浙江卫视都是透明的,可以随时审计,所以我们不会在这件事上故弄玄虚。事实上Talpa也从未提出过审计我们节目制作成本的需求。

  问:你们对这件事的心理预期是什么?是最后两个“好声音”出现,那大家就来比一比?

  陆伟:第一、不会出现两个“好声音“。我们会制作原创版《中国好声音》,按原定计划制作播出。不论哪方制作了voice of China,都不能叫这个名字;第二,总局对歌唱类真人秀有牌照限制,《中国好声音》的牌照仅属于灿星制作及浙江卫视。

  问:这个若打上了官司,没判决前,是不是都没法用模式方相关的东西了?

  陆伟:我们原创模式的话,不会使用侵犯他们模式的东西。目前我们原创模式的讨论,都是完全抛开了Talpa原模式点的。

  问: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你们的中国好声音导师还能转椅吗?

  陆伟:当然,转椅本身也不是Talpa的原创模式,全世界转椅子的节目很多(还有相亲节目叫choice),Talpa也不是发明转椅的,所以我们使用转椅的形式,完全没问题。

  问:哦,那还是大家熟悉的样子。那你们必须放弃的会有哪些?

  陆伟:英文名、舞台重新设计、赛制变化、不再使用原先的片头音乐等等。

  问:那你们公司除了发律师函外,有没有对此事件做进一步的打算?会不会走法律诉讼程序?其次对于在全国正开展的好声音海选活动有没有影响?

  陆伟:继续争取续约谈判,以及原创中国好声音模式讨论。海选没有影响,充其量删去英文名。中国好声音两个方面:节目品牌,我们在广电总局备案,获得每年仅有的歌唱类真人秀牌照,只能属于我们。商业名称:中国不允许注册以中国为名称的商标。我们浙江卫视早已注册了“好声音”中文商标。

  问:也就是说今年我们还能如约看到中国好声音?

  陆伟:对。按原计划在浙江卫视播出。

  问:时间定了吗?

  陆伟:7月第一周或第二周的周五晚九点档开播,浙江卫视。

(责编:马丽、赵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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