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诉中禁令?它有什么作用?作出诉中禁令是否就意味着加多宝败诉了?带着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2月4日采访了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官。
这位法官告诉记者,诉中禁令,又称诉中行为保全。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据该法官介绍,诉中禁令具有依附性特点,必须依附于诉讼。因此,诉中禁令既要以提起诉讼为前提条件,又依附于判决结果。换句话说,一旦裁判结果不同于诉中禁令内容,那么诉中禁令在与裁判结果冲突范围内自动失效。而一旦裁判结果与诉中禁令内容一致,那么禁令措施可以转化为执行措施。
法官提醒,诉中禁令具有暂时性特点,诉中禁令不是纠纷最终解决方案,只是暂时对申请人提供保护。
事件回顾
2012年12月27日,广州中院专门就诉中禁令事项组织双方进行听证。
广药集团:被告加多宝公司上述广告向消费者传递了错误信息:原来的红罐“王老吉”已经改名为“加多宝”,“王老吉”这个名字被弃用。加多宝公司的行为是恶意攫取原告“王老吉”的品牌商誉,延绵不断的广告“轰炸”对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加多宝:请求驳回广药集团的禁令申请。诉中禁令制度不应适用于虚假宣传等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侵权事实还未查清,且申请人也无从证明其正在或即将面临难以挽回的损失以及该损失系加多宝的宣传行为所致。(记者周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