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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盗版现象三大原因 处罚门槛高商贩专业钻空子

王春晓

2012年11月14日13:59    来源:中国网    手机看新闻

  十八大代表、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表示,《著作权法》正在修改中,未来销售盗版光盘处罚门槛将大幅降低,过去销售600张盗版光盘才判刑,以后销售一张两张就会判刑。(11月13日 新华网)

  盗版是中国经济发展以来一直没有根治的问题,盗版书、盗版光碟、盗版数码产品等等都极大地影响了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版权者的合法权益。当前,随着科技的日益发达,盗版方式更是“日新月异”,让人防不胜防。更讽刺的是,大到美国微软公司,小道地方出版社,都已然把“打击盗版”放在了商品销售的重要环节。

  如今,网络上免费的电子书下载网站随处可见,影视资源大多都可免费观看,电子软件讨论区内都被“待破解”、“求镜像”等声音所充斥,音乐资源更是免费下载成“疯”,真正肯掏钱买音乐专辑的人已经少之又少。

  造成如此严重的盗版现象,笔者认为,原因大致有三点。

  一是大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对于购买盗版者来说,他们大多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购买盗版或传播盗版是一种违法行为,更有甚者会认为非盈利的传播盗版是一种正义的“分享”行为。对于版权者而言,大多缺乏对版权的维权意识,不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权益。回望被盗版侵蚀的商品市场,真正能站出来维权的版权所有者寥寥无几,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消极的不作为。

  二是原有的《著作权法》设置的处罚门槛偏高。比如《著作权法》中的条例表明,大约要销售600张盗版光盘才会被判刑,这个数目无疑给一些传播贩卖盗版者一个“钻空子”的心理,比如每次最多销售400张,抓到了就说是第一次,以致贩卖盗版现象屡禁不绝。

  三是打击盗版的力度不够。与刑事重案、经济犯罪、民事纠纷相比,打击盗版似乎重量颇轻,或许在人们眼中,打击盗版是个“长期活”,不必急于一时。另一方面,商家对执法部门过度依赖,没有提前为维护自身的权益做好准备,如没有对产品进行相应的防伪措施,未曾向消费者做好正品识别宣传等等。

  由此可见,加强普法教育、提升人民维权意识,完善法律法规、降低处罚门栏,强化执法力度、促进政府企业间配合,是目前打击盗版的有效手段。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此,依靠法律手段全面打击盗版现状势在必行。

(责任编辑:罗丹、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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