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磊父亲:已知悉洪磊判决结果 未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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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8月21日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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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对番茄花园侵犯著作权案做出一审判决。经营番茄花园网站的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四名被告因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以侵犯著作权罪被处罚款并追究刑事责任。
洪磊父亲告诉记者,目前已经知道了洪磊一审案的判决结果,但是目前还未决定是否上诉,具体上诉情况还不太清楚。
在本案中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和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告张天平、梁焯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没收违法所得292万余元,并处罚金877万余元(相当于其违法所得的三倍)。(搜狐)
洪磊父亲告诉记者,目前已经知道了洪磊一审案的判决结果,但是目前还未决定是否上诉,具体上诉情况还不太清楚。
在本案中全面策划并操控番茄花园商业运作的主犯孙显忠和番茄花园工作室负责人洪磊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告张天平、梁焯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单位成都共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判处没收违法所得292万余元,并处罚金877万余元(相当于其违法所得的三倍)。(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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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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