饕餮盛宴难免侵权 国际足联频发红牌
当2010世界杯在南非火热进行时,所有盯着这场饕餮盛宴人们都想分一杯羹。中国网络电视(CNTV)花巨资买下世界杯大陆独家新媒体转播权,严肃宣称将对盗播机构提起诉讼;同时,国际足联(FIFA)在世界范围内发现3000多起侵权、盗用世界杯官方标识以及隐形市场行为。2007年至今,FIFA收入约32亿美元,其中60%靠出售转播权,大约30%来自市场商业运作。如不能坚决打击侵权行为,无论转播机构抑或赞助商等利益则无法得到保障,足联也无法良性运作世界杯。为此,针对世界杯侵权乱象,本频道推出特别策划,重申知识产权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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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杯运营方国际足联(FIFA)靠出售与世界杯相关的各种版权,从中获得收入占国际足联全部收入90%。国际足联2006年财报显示,德国世界杯转播权收益达到4.11亿瑞郎,营销收入达到1.74亿瑞郎。有英国媒体报道称,今年南非世界杯国际足联的投入超过8亿英镑,预计收入达21亿英镑。据说,在世界杯上,每投入1欧元,就有机会赚回4欧元。




世界杯背后的“产权大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