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连元:评书版权亟需保护 版权监督谁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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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14日10:48 来源: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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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田连元在“版权沙龙与专场”活动现场 |
人民网知识产权频道(记者 赵颖茹)2010年1月9日,第五届全国作品(书稿)版权交易会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举行。交易会上的“版权沙龙与专场”活动请来了著名评书艺术家田连元,做了一场题为:“中国传统文艺的海外版权合作-田连元讲述评书作品走进台湾始末”的专场讲座。讲座过后,田连元就评书的版权保护现状谈了自己的一些看法。
田连元认为,现在网上可以下载评书作品,一方面,扩大了评书的影响,扩大了观众面,另一方面,存在侵犯版权的问题。作品传播和保护版权是一个两难的问题。他希望这两者最好能够正规化,走正确的渠道,最后使观众既能听到作品,也不违反版权法。
当版权问题成为影响作者创作和发表作品的桎梏时,解决版权问题就变得刻不容缓。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负责人汤兆志表示:“只有作者的权益得到保护,才能激发作者的创作热情。” 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评书,未来的发展与传承更需要知识产权的利剑来保驾护航。
作者在意识到版权问题的重要性后,应采取各种方式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
提到维权,田连元表示:“版权问题很麻烦,要想解决就得打官司,既没有律师,我又不懂法律,打官司需要时间,我也没这么多时间,所以我从来也不去过问版权问题。”他笑称:“今天到这来,我开始关注版权问题,今后我有问题就找他们(版权保护中心)了。”
就版权保护具体的保护方法记者从汤主任处了解到:我国的版权保护制度建立时间比较短,但近几年发展得很快,保护水平也逐渐在提高,如去年年底刚出台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录音制品支付报酬暂行办法》。还有,作品的作者可以加入到相关作品的著作者协会,由这些协会统一去维护作者的权益,电台、电视台使用这些作品,付费给这些维权机构,由这些机构再分发给作者。另外,作者在授权使用的时候,要充分了解自己的作品,像田连元先生这样一次性付清稿酬的方式就很不划算。
对于谁来监督实施的问题,田连元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汤主任回答:“包括中国现在的技术手段,包括有一些本身做到的监测,像电视台播地什么内容,都有备份,像互联网上使用的作品,通过技术手段,都可以很快设一个列表出来。至于提到的维权成本高,其实纠纷的问题不一定要通过诉讼,有很多种方式,比如协商解决,行政投诉,向版权管理机关,版权局(投诉),当然诉讼也是一种方式。”
(责任编辑:刘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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