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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新修改專利法之你問我答(二)

2020年10月22日09:09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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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聚焦新修改專利法之你問我答(二)

  為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本次專利法修改中有何對應舉措?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多次作出指示。2018年,習近平總書記在首屆進博會開幕式主旨演講中提出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2019年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提出要“建立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本次專利法修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行嚴格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建立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重要指示,針對專利維權中存在的“賠償低、效果差”等問題,進行了多項修改。

  一是新增懲罰性賠償制度。

  即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按照權利人受到的損失、侵權人獲得的利益或者專利許可使用費倍數計算的數額一到五倍內確定賠償數額,以顯示我國依法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態度和決心,提高侵權成本,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充分發揮法律的威懾力。

  二是提高法定賠償額。

  將法定賠償額上限提高至五百萬元、下限提高至三萬元,以實施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顯著提高違法成本,體現加大專利保護力度、鼓勵創新的導向。

  三是完善舉証責任。

  為解決專利案件的舉証難問題,進一步完善了証據規則,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証,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人民法院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從而減輕權利人的舉証負擔。

  此外,本次專利法修改還完善了行政保護相關制度、新增了誠信原則等內容,以進一步提升專利保護效果和效率。

(責編:林露、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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