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保護和激勵創新創造
為建設知識產權強國提供學理支持(有的放矢)
知識產權制度是激發創新創造活力、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制度保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必須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提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近年來,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效果、運用效益和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制度更加完善,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穩步推進,但知識產權學術話語權“西強我弱”的格局尚未根本改變。推動我國知識產權制度創新發展,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學術話語權,需要加快構建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學科體系、學術體系、話語體系,為我國由知識產權大國向知識產權強國邁進提供學理支持。
構建知識產權學科體系。學科劃分和設置是分配學術資源、教育資源的重要依據和載體。在我國,伴隨著知識產權立法的推進,特別是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過程中,一批專門從事知識產權法研究的學者涌現出來。目前,我國知識產權學科體系主要以法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應用經濟學以及一級學科下自主設立的二級學科等形式存在並發展。這種學科體系促進了不同學科學者共同致力於知識產權研究,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定位不清、涵蓋不廣、層級偏低等問題,導致學術資源分配、評價體制與知識產權學科戰略地位、現實需求還不完全適應。應進一步明確知識產權學科定位,打破學科壁壘,設立知識產權法學、知識產權經濟學、知識產權管理學、知識產權貿易、知識產權政策等二級學科,補齊短板、完善體系、拓展領域,更好為國家創新發展實踐服務。
完善知識產權學術體系。學術體系主要包括由學術思想、理念、原理、觀點、學說等組成的理論體系,還包括由研究方法、研究材料和研究工具等組成的方法體系。我國知識產權學術體系中不乏優秀理論研究成果,但也有一些理論研究過於宏觀和抽象,缺乏立足國情、深入實際的精准分析。隨著我國知識產權發展逐漸由被動跟隨向主動作為轉變,粗放式的知識產權學術研究已不符合當今時代需求,需要基於科學方法進行更加精細的研究,促進知識產權學術研究與經濟高質量發展有機互動。廣大知識產權研究者應以中國實踐和中國問題為中心,重視調查研究,尤其是針對我國區域、產業發展不平衡現狀,向企業、產業、區域發展的具體層面延伸,建立和完善立足中國實際、有益中國實踐的知識產權學術體系。
強化知識產權話語體系。近年來,我國在全球知識產權規則制定中的地位不斷提升,但在話語權和主導權上還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科技創新成果不應該被封鎖起來,不應該成為隻為少數人牟利的工具。設立知識產權制度的目的是保護和激勵創新,而不是制造甚至擴大科技鴻溝。”這為我們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制度、更好發揮知識產權制度的積極作用、妥善解決知識產權爭議指明了方向。我國知識產權研究者應注重提煉中國經驗的國際化表達,把握共建“一帶一路”等有利機遇,爭取國際社會對中國知識產權激勵和保護方案更大范圍的認同。建立我國與其他國家知識產權界多種形式的對話機制,深化學術話語與研究方法的交流,向國際學術界介紹我國知識產權領域的進步和經驗。加強與世界貿易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等國際組織的聯系,增強國際知識產權議題議程設置能力,為激發人類創新創造的積極性提供話語支持和理論保障。
(作者為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 人民日報 》( 2020年10月15日 09 版)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推薦閱讀
相關新聞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