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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歐地理標志協定》正式簽署 彰顯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

2020年09月21日08:41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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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中歐地理標志協定》正式簽署——彰顯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

“中歐簽署地理標志保護與合作協定意義重大。對中國來說,這是新時代推動我國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是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具體體現,充分彰顯了中國政府擴大對外開放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堅定決心,有利於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有利於促進擴大知識產權領域對外開放,有利於維護內外資企業合法權益。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將繼續加強地理標志保護工作,為中歐地理標志保護與合作協定后續落實執行做好技術准備。”9月14日,在歷時8年談判之后,《中歐地理標志協定》正式簽署,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保護司有關負責人解釋了協定的簽署對於保護知識產權的重要性。

該協定包括十四條和七個附錄,主要規定了地理標志保護規則和地理標志互認清單等內容。根據協定,納入協定的地理標志將享受高水平保護,並可使用雙方的地理標志官方標志等。協定附錄共納入雙方各275個地理標志產品,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等。保護分兩批進行,第一批雙方互認的各100個地理標志將於協定生效之日起開始保護﹔第二批各175個地理標志將於協定生效后四年內完成相關保護程序。

協定主要有三大亮點,一是保護數量多。這是中歐之間首次大規模互認對方的地理標志,共550個(各275個),都是雙方久負盛名、家喻戶曉的地理標志,比如我國的紹興酒、六安瓜片、安溪鐵觀音、賀蘭山東麓葡萄酒﹔歐洲的香檳、巴伐利亞啤酒、帕爾瑪火腿、馬吉那山脈橄欖油等。協定簽署后,這些地理標志將惠及成千上萬的產品和生產企業。

二是保護種類豐富。中方列入協定清單的地理標志不僅涉及酒類、茶葉、農產品、食品等,還涉及代表中國傳統文化的宣紙、蜀錦等中國特色地理標志。此前,歐盟針對外商簽的地理標志協定僅涉及農產品、食品和酒類,這是歐盟第一次在其協定中納入此類地理標志。

三是保護待遇高。雙方納入協定保護的地理標志不僅可在對方獲得高水平保護,還可使用對方的地理標志官方標志,有利於相關產品有效開拓市場,這也是歐盟首次通過協定允許外國地理標志持有者使用其官方標志。

雖然我國地理標志產品在國內市場頗受青睞,但在歐洲的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仍有大幅提升的空間。協定提供的高水平待遇將有利於中國相關產品獲得歐盟消費者的認可,進一步推動相關產品的對歐出口﹔同時,也為有效阻止對地理標志產品的假冒和偽造提供了法律保障。

事實上,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一直在積極推動地理標志統一認定,強化地理標志保護,不斷完善有關政策制度。2019年,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印發了《國外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辦法》,完善了有關程序,便利外國申請人提交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申請﹔2020年4月,印發《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統一並規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修訂列入2020年立法計劃,加快完善有關制度,開展地理標志保護示范區建設,推進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核准使用改革試點,進一步提升地理標志保護水平。

截至2020年8月底,中國累計批准地理標志保護產品2385個,其中含國外產品61個﹔累計注冊地理標志商標5750件,核准專用標志使用企業9018家。(柳鵬)

(責編:林露、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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