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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知識產權對外深度交流與合作

2020年08月25日09:09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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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加強知識產權對外深度交流與合作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為遵循黨中央、國務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決策部署,落實《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工作任務,2020年4月20日,《2020-2021年貫徹落實〈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推進計劃》(下稱《推進計劃》)發布,針對知識產權保護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明確了專項任務部署和實施計劃。擴大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和合作是《推進計劃》的重要內容。其中關於“擴大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和合作”的工作安排,體現了我國更大力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共同創造更好的創新生態環境的堅定目標。具體工作部署契合當前知識產權國際保護形勢,也充分考慮知識產權交流合作的工作重點。各項工作任務既體現積極主動的態度,又表達了推進國際知識產權交流合作的願景。

  一是主動了解國際狀況和積極對外宣傳,強化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合作的對話基礎。當前知識產權國際規則多變,必須全面了解和充分尊重他國知識產權制度,加強對知識產權國際前沿動態的跟蹤研判,做好規則變化的應對准備。同時積極主動宣傳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成就,增進了解,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提供基礎。《推進計劃》部署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國別指南研究和制定工作,跟蹤研究知識產權法律政策修改變化,是主動了解世界各國知識產權保護環境狀況,及時掌握海外知識產權保護規則變化的有效途徑。利用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知識產權局長會等國際會議、重要國際展會、國際學術交流合作平台宣傳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進展和成果,是非常直接有效的方式。

  二是加強國際對話交流和磋商,促進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合作項目和工作的落地實施。積極聆聽國內外權利人知識產權保護訴求,多種方式開展談判磋商,是確保知識產權對外交流和合作工作精准發力、高效實施的工作保障。《推進計劃》部署加強與駐華使領館、各類國際組織駐華機構、行業協會、商會、社會團體等組織的定期溝通會見、信息溝通工作,以及開展海外知識產權觀察企業和社會組織遴選,這些都是了解掌握知識產權保護訴求的有力手段。《推進計劃》還部署了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世界貿易組織、世界海關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等相關國際組織合作,完善多邊、雙邊知識產權合作與協調機制,這是深化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合作交流與磋商談判的有效措施。

  三是加強對中外企業的同等保護,創造良好的創新生態環境。中國以強有力的措施促進知識產權保護,既對中外企業知識產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同時有效推動我國權利人合法權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護,為中外企業營造公平良好的營商環境。《推進計劃》部署建設一批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分中心,完善國家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服務體系,建立海外知識產權專家庫,推動專家服務企業海外維權援助,完善海外知識產權信息和預警服務,強化境外重點展會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是幫助我國權利人合法權益在海外獲得公平、公正保護的有力舉措。

  世界經濟穩定復蘇需要更加高效的國際合作,無論經貿往來還是創新合作,都離不開知識產權制度保駕護航。知識產權保護是國際創新合作的橋梁,我們要堅持“拉手”而不是“鬆手”,堅持“拆牆”而不是“筑牆”。中國非常重視知識產權國際合作,加入了幾乎所有主要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與全球60多個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簽訂了多雙邊合作協議和諒解備忘錄,與50余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建立正式合作關系。隨著《推進計劃》相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推進,中國知識產權對外國際交流與合作將持續深化,必將有力推動構建更加開放包容、平衡有效的知識產權國際規則,為國際合作架設更加通暢便捷的橋梁。(中國知識產權研究會秘書長陳燕)

(責編:林露、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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