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BOYS寫真造型陷入版權風波
近日,影視編劇、制片人於正在微博發文暗指TFBOYS當日發布的七周年寫真造型圖涉嫌抄襲,並附上了對比圖。對此,拍攝TFBOYS七周年演唱會海報和寫真的攝影師韋韋來在微博發文進行了回應,稱構圖是為了配合主題,構圖方式和“羽毛”拍攝道具的選擇不存在原創性,黑色羽毛裹頭的造型創意設計在早前就已經被使用,在領域內十分常見。對於這一爭議,孰是孰非目前尚無定論。不過,其引發的版權保護問題值得思考,即單純的寫真創意造型是否受版權保護?
造型引發糾紛
TFBOYS是北京時代峰峻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於2013年8月6日推出的中國男子演唱組合,由王俊凱、王源、易烊千璽3位成員組成。自出道以來,TFBOYS榮獲了尖叫2015愛奇藝之夜“最受歡迎組合獎”和“年度金曲獎”、全球流行音樂金榜年度盛典年度最受歡迎組合等多個獎項。7月30日,TFBOYS出道七周年寫真造型發布,不過,版權爭議也隨之而來。當日,於正發文質疑TFBOYS寫真的黑羽毛造型涉嫌抄襲電視劇《半妖傾城》中的演員造型。於正還表示:“這次看到巨星們雷同的照片,多少有點意難平,想看看這樣的事發生在粉絲巨多的超級巨星身上會不會給予公正的評價?”
面對於正的質疑,韋韋來回應稱,此套寫真主題為“在黑暗中尋找光明”,以“人物透過羽毛縫隙”展現“破隅見光”的含義。為配合主題,採用了設計和繪畫中比較常見的緊湊式構圖方式,作用在於突出畫面主體,為更好體現“破”的含義和質感,在多種材質上選擇了羽毛元素,以借用鳳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概念,與“破隅見光”達到呼應。構圖方式和“羽毛”拍攝道具的選擇不存在原創性,黑色羽毛裹頭的造型創意設計在早前就已經被使用,在領域內十分常見,TFBOYS這套寫真只是所有寫真中的一套。韋韋來還補充到:“某老師5年前轟動一時的作品,我及藝人團隊都無幸見過,不然一定謹慎回避,以免爭議。”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因造型引發的版權糾紛並不少見。比如在安徽衛視的《來了就笑吧》綜藝節目中,藝人王祖藍曾cosplay(角色扮演)成“葫蘆娃”造型。然而,這段表演並未取得葫蘆娃的版權方上海美術電影制片廠有限公司(下稱上影廠)的授權。2019年7月,上影廠以侵犯其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為由,將安徽衛視及節目制作方北京世熙傳媒文化有限公司(下稱世熙公司)訴至法院。近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安徽衛視與世熙公司立即停止在《來了就笑吧:來了就笑吧之王祖藍再現經典,變身丫蛋粉絲》節目中播放“葫蘆兄弟”的相關內容,共同賠償上影廠經濟損失10萬元及合理支出2000元。一審判決后,被告撤回上訴。
認定是否侵權
有觀點認為,在后造型如果與在先造型相似,就會侵犯在先造型的版權。那麼,事實如此嗎?
對此,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龍文懋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后造型是否侵犯在先造型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判斷:第一,在先造型設計是屬於思想還是表達。在先造型的構思,比如用緊湊式的構圖方式以突出畫面主體,用羽毛元素體現鳳凰涅槃浴火重生的主題,這些都屬於思想的范疇,即便他人的構思與此類似也不構成侵權。第二,在先造型的表達是否與在后造型的表達實質性相似。比如,在先造型的畫面與在后造型的畫面均屬於美術作品,在先作品的畫面主體是3個女子,在后作品的畫面主體是3個男子,畫面主體人物完全不同,所以無法認定兩幅美術作品的表達實質性相似。
在此類爭議中,判斷造型設計是否有獨立著作權是難點。之前也出現過發型設計是否構成作品的爭議案件,拋開畫面中人物的面孔,如果人物的發型、服飾等高度近似,在后設計是否涉嫌侵犯在先設計的造型呢?對此,龍文懋認為,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類型中並沒有造型這個種類,由於造型往往通過顏色線條等來表現,其可以歸入美術作品中。如果兩種造型高度近似、並且在先造型具有較高創造性,是可以作為美術作品加以保護的。具體到上述糾紛,兩組造型的發式差別比較大,難以認定為造型相似。
“總之,在后畫面與在先畫面有某些類似之處,並不必然構成侵權。”龍文懋認為,首先,如果相似的部分屬於思想而不是表達,則不構成侵權。其次,在先表達如果不屬於我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作品類型中的任何一種,也無法獲得著作權法保護。再次,如果在后表達與在先表達實質性相似並且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類型,還要考察在后表達利用的表達是否屬於公有領域或者必要場景,公有領域或者必要場景是不受保護的。“雷同即侵權”“類似即侵權”,這種著作權認知有些過於簡單。
中國傳媒大學教授劉文杰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認為,具有獨創性的平面或者立體造型安排構成著作權法上的作品,這種造型安排可以構成美術作品,即《著作權法實施條例》所稱的“繪畫、書法、雕塑等以線條、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構成的有審美意義的平面或者立體的造型藝術作品”。將這種造型安排,包括對角度、光線等的選擇等拍攝下來,亦可構成攝影作品。國外有將他人照片上的元素搭配原樣布置,再拍成照片的侵權案例,國內有將他人攝影作品再以油畫形式表達的侵權案例,隻要將他人在造型安排上的獨創性表達予以挪用,即構成抄襲。如果不是復制具體的線條、色彩、形狀及其他要素所構成的具體造型表達,而只是在手法、風格、技巧、主題等方面加以借鑒,則只是在思想層面上的使用,不會構成著作權侵權。(本報記者 侯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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