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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貿港多元化解國際商事糾紛

將允許境外商事調解機構參與調解

2020年07月07日08:41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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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海口7月6日電  (記者朱榮鵬)記者日前從海南省新聞辦獲悉:《海南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以下稱《條例》)將於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明確,海南自貿港將建立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完善國際商事糾紛案件集中審判機制。通過制度創新,允許境外商事調解機構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商事調解。

  《條例》主張,通過化解主體多元化、化解主體聯動化、化解途徑多樣化等多種化解糾紛途徑,構建有機銜接、協調聯動的化解糾紛機制﹔總結推廣“網上楓橋”經驗,為當事人提供線上線下兩種方式辦理化解糾紛申請、協商、調解、行政裁決、仲裁、訴訟等事務,支持通過電話、在線文字、語音、視頻方式在線化解糾紛。

  《條例》明確了商事調解組織的設立主體和調解范圍,規定商會、行業協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商事仲裁機構等可以依法成立商事調解組織,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開展商事調解活動﹔明確建立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完善國際商事糾紛案件集中審判機制,利用國際商事仲裁、國際商事調解等多種非訴訟方式解決糾紛。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07日 07 版)

(責編:林露、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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