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2019年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4346件7430人
人民網北京4月27日電 (記者林露)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2019年度檢察機關保護知識產權典型案例》,通報2019年檢察機關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情況,並就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情況答記者問。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包括上海汪某等假冒注冊商標案,江蘇鄧某某等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案,廣東李某某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抗訴案,安徽許某、王某侵犯著作權案,浙江金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江蘇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與常熟市虞山鎮鑫龍娛樂會所侵害作品放映權糾紛支持起訴系列案等共18件。
據了解,2019年,檢察機關加大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打擊力度,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4346件7430人,同比分別上漲31.5%、24.3%﹔提起公訴5433件11003人,同比分別上漲21.9%、32.2%。同時,充分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及時糾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裁判不公等問題,確保定罪准確、量刑適當。2019年,經檢察機關建議,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154件175人﹔經檢察機關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侵犯知識產權犯罪111件139人,公安機關撤銷案件105件145人﹔經檢察機關決定,向法院提起抗訴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58件,改判52人。
自2019年12月,最高檢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三級檢察機關部署開展為期一年的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權利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試點工作,要求檢察機關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以及涉知識產權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案件,在受理審查起訴之日起10日內,主動向權利人告知其享有的訴訟權利。數據表明,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六省市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起訴相關案件1024件,告知1401名權利人,告知率達到90%以上,通過告知工作,權利人在刑事訴訟中的參與度和維權積極性顯著提升,辦案質效也得到提高。
在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中,檢察機關還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防范化解社會矛盾。2019年,全國檢察機關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知識產權案件2752件5285人,其中因犯罪情節輕微作出不起訴決定328人。
據最高檢檢委會委員、第四檢察廳廳長鄭新儉介紹,針對疫情期間的知識產權犯罪情況,最高檢積極作為,多措並舉,嚴懲包括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在內的各類涉疫犯罪。
一是成立涉疫情防控檢察業務領導小組,印發工作指導文件。如《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關於組織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檢察業務工作的通知》等,領導、指導全國檢察機關做好各項檢察工作。
二是制發司法解釋性文件,及時提供辦案依據。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出台《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明確將制假售假等9類犯罪作為打擊重點,要求對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銷售偽劣防治、防護產品、物資,用於防治新冠肺炎的假藥、劣藥,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的醫用器材的,依照相應罪名定罪處罰。
三是發布辦案解答,組織召開全國檢察系統視頻培訓,積極化解辦案難題。針對案件法律適用等具體問題研究提出意見,會同最高法兩次以“兩高”研究室負責人聯合答記者問形式正式發布,對嚴懲制假售假犯罪中的難點問題等加強辦案指導。同時。通過全系統培訓的方式,重點就“問題口罩”等案件中正確適用法律、把握司法政策等問題提出要求。
四是發揮典型案例指導引領作用。2月中旬以來,最高檢連續發布了十批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典型案例,其中第四批專門結合假口罩、假消毒液案例以案釋法,既給各地檢察機關正確辦案提供了指引,又對潛在犯罪形成有力震懾,起到了打擊與預防的綜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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