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9家機構因代理“火神山”“李文亮”等商標申請被立案調查
3月14日,記者從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墨唐商標事務所(廣州)有限公司、廣州朋有商標代理有限公司等9家商標代理機構,由於代理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而涉嫌違法,被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調查。
經核查,墨唐商標事務所(廣州)有限公司、廣州朋有商標代理有限公司等9家商標代理機構接受申請人委托,受理社會公眾高度關注的“火神山”“雷神山”“鐘南山”“李文亮”“吹哨人”等36件商標注冊申請,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第一時間緊急約談這些商標代理機構,責令其立即整改並告知申請人主動撤回相關商標申請。
目前,上述9家商標代理機構因涉嫌違反我國商標法等法律法規,均被立案調查。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部分申請人將“火神山”“雷神山”“鐘南山”“李文亮”等名稱申請商標注冊,引發各界極大關注。對此,國家知識產權局高度重視,加大對易產生不良影響的疫情相關商標注冊申請的管控力度。2月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審查部門下發了《疫情防控相關商標審查指導意見》,明確與疫情相關人員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關標志、疫情相關藥品標志、防護產品相關標志及其他疫情相關標志等商標的審查指導意見,依法從嚴從快打擊與疫情相關的非正常商標注冊申請行為。
3月3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於首批63件進入實質審查階段的與疫情相關的“火神山”“雷神山”“鐘南山”等惡意商標注冊申請,依法作出駁回決定。此次駁回的63件商標注冊申請均以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適用商標法第十條一款八項依法予以駁回。包括27件“火神山”、24件“雷神山”、3件“鐘南山”、3件“方艙”等商標注冊申請,涉及41個申請人,共23個商品和服務類別。
3月5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第44021692號“李文亮”等37件商標注冊申請集中作出駁回決定。此次駁回的37件商標注冊申請以易造成社會不良影響,適用商標法第十條一款八項依法予以駁回。包括33件“李文亮”、1件“文亮醫生”、1件“文亮知先”、1件“文亮·李”、1件“禮文亮”商標注冊申請,涉及14個申請人,共15個商品和服務類別。
與此同時,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關於嚴厲打擊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通知,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打出“組合拳”強化商標代理行業監管。
該通知要求,一是要加大監控排查力度,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已對“火神山”“雷神山”等1500余件與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商標注冊申請實施管控,對參與相關代理業務的商標代理機構進行了篩查,並已轉送所在省(區、市)知識產權局查辦。二是依法加強監管,查處各地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轉辦的代理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線索,立即組織立案調查,對不當行為責令其立即整改﹔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報請國家知識產權局依法停止受理其辦理商標代理業務﹔對觸犯刑法等相關法律的,及時移送相關部門處理。三是指導加強行業自律,全國性相關行業協會將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將指導當地相關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強化業內自律監督,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會員單位及時予以懲戒,對非會員單位依法依職責予以通報曝光、公開譴責。四是要切實加強信用聯合懲戒,各地要加快建立健全商標代理信用記錄檔案,將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代理機構和個人信用檔案,及時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並向社會公布,同時依照規定與相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並在有關知識產權扶持激勵政策實施、品牌機構培育、人才選拔等工作中予以嚴格限制或取消資格。
近日,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轉辦的代理非正常商標申請行為線索,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加大對全市代理機構的監管排查力度,制定並下發案件查辦指引,迅速組織各區市場監管局開展專項行動,依法緊急叫停違規代理、惡意搶注等相關商標行為。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保護處負責人介紹,“非正常申請”現象是專利、商標代理行業整治的“頑疾”,疫情期間個別不良企業申請“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既損害社會公眾利益,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不良社會影響。(記者 馮飛 通訊員 林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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