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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專利管理與運用或將開啟新篇章

2020年03月12日11:40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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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一份含金量極高的文件”“直面問題不躲閃,精准發力出實招”“以質量和轉化績效為導向,把高校科研創新的‘指揮棒’調轉了方向”……2月底,在由北京高校技術轉移聯盟等主辦的一次線上沙龍上,30多所北京高校科技管理負責人對教育部、國家知識產權局、科技部聯合印發的《關於提升高等學校專利質量 促進轉化運用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展開討論,給出了這樣的評價。

高校科技成果轉化難由來已久,雖然近年來有一系列改革舉措出台,但用一個文件聚焦一個關鍵環節提出系統性改革舉措並不多見。此次針對高校專利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重數量輕質量”“重申請輕實施”的問題,《意見》從機制建設、專業管理、機構建設、人才培養、專利基金等多方面提出了要求和具體措施。

北京高校技術轉移聯盟秘書長、北京理工大學技術轉移中心負責人陳柏強認為,《意見》直面問題,給出實招,保障落實,責權利有機統一,或將重塑高校知識產權管理工作,極大促進高校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但也對高校現有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和服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戰。

動真碰硬,重塑高校專利管理

“高校專利等科技成果隻有轉化才能實現創新價值,不轉化是最大損失。”《意見》以轉化為導向,明確提出這一理念,從專利創造的源頭到科技成果的轉化給出系統的指導。中部知光技術轉移有限公司總經理兼董事長羅林波介紹,在專利等無形資產納入國有資產管理的背景下,不少高校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抱著“做得多錯得多,與其轉化后審計巡視出問題擔責任,還不如不轉化”的想法。如今,該文件明確指出“不轉化是最大損失”,振聾發聵,從根本上澄清了認識。

同時,意見也要求人才評聘體系與高校考核機制更加突出專利等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在上述線上沙龍中,多位高校科技管理負責人認為,如果對高校“雙一流”建設動態監測和成效評價以及學科評估這一“指揮棒”進行調整,將極大改變以往重論文輕專利、重申請輕轉化的現象。

為了促進高校高質量成果產出和高效率成果轉化,《意見》要求高校完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立健全涵蓋專利導航與布局、專利申請與維護、專利運用與轉化的高校知識產權全流程管理體系。尤其在高校職務科技發明披露和專利申請評估以及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改革方面提出不少改革性舉措。

從源頭上加強管理,《意見》明確高校逐步建立職務科技成果披露制度,且指出未經單位允許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發明創業。多位北京高校科技管理部門負責人介紹,此前因為種種原因,教師通過本人或其他人名義開設“潛水公司”轉化職務成果的現象,並非孤例,管理部門大多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帶來了一系列風險隱患。《意見》對此問題毫不回避,對職務發明成果管理予以規范,是具有針對性和必要性的長遠之策。

在歸屬與費用分擔方面,《意見》首次提出有條件的高校加快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在專利申請前進行評估后,對於高校決定申請專利的,根據高校和發明人是否進行所有權分割,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分不同情況承擔專利費用﹔對於高校決定不申請專利,允許發明人自行申請專利,獲得授權后專利權歸發明人所有 

據了解,此前高校在專利申請前普遍不開展評估,出現不少因課題結題需要而提交的低質量專利。陳柏強介紹,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是國際一流大學的普遍做法,在國內高校予以推廣,有利於從源頭上為專利申請質量把好關,並為后續的運營轉化工作奠定基礎。同時,《意見》要求在專利由發明人與高校共享(或發明人獨享)的情況下,發明人不能動用財政經費,去支付應由其作為專利權人(或共有專利權人)承擔的專利費用,鼓勵發明人承擔專利費用,可以進一步提升發明人保護和運用高質量專利的主動性。 

高校專利成果“大而不優”“多而不強”以及職務成果權屬不清都是制約高校成果轉化的重要原因。“職務科技發明披露、專利申請前評估、職務發明所有權改革這些措施有機結合,既有助於規范管理,有效維護高校和國家的合法權益,減少科研人員進行成果轉化的法律風險,又能將有限的資源集中到優質的成果上,讓高質量專利涌現出來,極大激發高校和科研人員的成果轉化積極性。”北京維昊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創始人劉翰倫向記者表示。

他山之石,摸索成果轉化中國經驗

《意見》明確的導向和具體的措施、保障為高校提升專利質量,促進成果轉化帶來契機,也對高校現有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和服務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記者了解到,國內不少高校雖然成立了從事技術轉移相關工作的機構,但專業化服務能力不足,運行機制不健全,制約了高校專利管理和成果轉化向高質量發展。

僅以專利申請評估來說,在不少高校科技管理負責人看來,就是難以承受之重。開展專利申請評估的目的是既要防止低質量的科技成果被提交專利申請,浪費國家資源,也要避免未來具有市場價值的優秀成果未通過評估沒有申請專利,造成國有資產流失。那麼高校能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規范,利用好評估專家團隊或專業平台、機構的力量,提供高水平的評估服務?

北京大學科技開發部部長姚衛浩介紹說,國外成果轉化成效顯著的高校都建立了技術轉移辦公室,負責學校的專利運營與成果轉化工作,通常擁有專業化的服務團隊、嚴格的項目篩選機制,運行機制非常成熟,隊伍人手也比較充足。

“精通技術、法律和市場的技術經理人是國外高校技術轉移模式成功的關鍵因素。“墨丘科技CEO黃偉才對記者介紹,目前國內高校知識產權轉化規模較小,真正參與專利分析、交易、談判、訴訟等的機會不多,在准確把握市場需求、專利質量控制方面還有很大提升空間。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孫國瑞教授同樣認為,高校成果轉化從創意、概念驗証、小試、中試、樣機、產品到商品,整個過程都需要專業的技術經紀服務,這類技術經紀服務機構與人才的缺失正是我們的短板。

 

《意見》是否對國內高校提出了過高的要求?陳柏強認為,《意見》要求的是“有條件的高校”要“加快建立”專利申請前評估制度,可見文件已經充分考慮到了不同高校的實際情況,應引導各高校結合自身實際分類施策。

 

近年來,我國部分高校已開始將高價值專利培育與專利運營作為成果轉化的重點內容。參加沙龍的北京市科委副主任劉暉介紹,北京市科委已連續兩年設立專項重點支持在京高校院所加強內部技術轉移機構建設、開展成果評估篩選及專利布局等工作。北京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北京工業大學、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等多所高校在專項資金支持下,在專利價值評估、高價值篩選和培育等方面開展了相關工作。比如北京大學設立了“專利轉化基金”,對技術成果進行事先評估、推薦優質代理機構,從源頭保証專利質量,並開展存量專利的分級、分類及價值評估工作,理清自身專利狀況,制定分級運營策略。

 

高校考核機制與學位評估指標應該如何完善,科技管理職能部門與其他部門如何更好銜接,職務成果如何披露,專利申請前評估應如何開展,專利轉化基金如何實現保護成本與收益的平衡……沙龍討論中,多位高校科技管理負責人給出了各自的建議,但一個共同的觀點是,三部委聯合發文將翻開高校專利管理運營新篇章,但政策文件如何正確理解並落實,以便用好用足政策,大力提升高校專利質量和轉化效率,還需要高校同行共同交流和探索,形成高校職務科技成果管理的中國經驗。(記者 劉仁)

(責編:林露、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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