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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子惹爭議 喜劇難歡樂

2020年03月09日13:47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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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段子惹爭議 喜劇難歡樂

  3月1日,綜藝節目《歡樂喜劇人6》在東方衛視正式播出,其中相聲演員白凱南表演的節目《綜藝怪咖》受到不少觀眾的喜愛,沒想到的是,該節目的版權爭議也隨之而來。同日,打造了《吐槽大會》《脫口秀大會》等節目的笑果工廠在其官方微博上指出,白凱南表演的上述節目抄襲了脫口秀演員張博洋於2019年在《脫口秀大會》上的原創表演,並展示了兩段表演的對比視頻,表示將保護原創,追究抄襲者的責任。截止到記者發稿時,白凱南和《歡樂喜劇人》方面均未作出回應。

  上述版權糾紛中爭議的對象其實是脫口秀中的一個段子,糾紛本身反映出來的是段子的維權問題。北京市安理律師事務所律師白小莉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認為,在尊重版權,保障段子原創者權益的同時,也要適當考慮行業和領域的特點,依法合理維權。

  段子引糾紛

  2019年7月21日,張博洋在《脫口秀大會》上表演了一個原創段子。2020年3月1日,白凱南在表演的節目中使用了上述段子的部分內容。隨后,笑果工廠發布微博指責白凱南侵權。

  “在喜劇行業,原創能力是大家最珍視的能力之一。我們相信發自內心的喜劇才是最真實、最能打動人的喜劇,無數同行都以此為准則去創作、打磨自己的作品,其中的艱辛不必多說,而抄襲的行為是對其他原創者的最大傷害。”笑果工廠在博文中指出。

  張博洋也轉發了該條微博,同時不無調侃道:“咋能演成這樣呢?”

  誰是誰非,這一糾紛目前尚無結論,需要注意的是,當前有不少的綜藝作品比如相聲、脫口秀、喜劇、小品等,都有可能用到一些段子,有些表演甚至可能會融合或者組合好幾個段子。那麼,這些段子原創者的權益又該如何保障呢?

  抄襲待界定

  “要討論抄襲的問題,需要回到作品特性和行業特點的問題上來。”白小莉表示,首先,就作品特性而言,要看段子本身是否構成作品。從文學作品角度來看,段子字數很少,和小說、文章不可相提並論,但是是否構成作品並不能單純以長短作為判斷標准,段子本身的特點就是短小精悍。

  白小莉認為,創作一個好的段子難度很大,作者要付出大量的智力勞動,比如有可能寫幾百個段子才能出一個精華段子。因此,段子雖短,如果其具有足夠的獨創性,也是可以構成作品的。如果構成作品,作者的著作權就應當受到保護。

  其次,從行業特點來看,大眾意義上的抄襲和法律意義上的抄襲是有區別的。白小莉認為,法律意義上的抄襲除了要看接觸之外,還要看實質相似性,並且思想范疇、通常表達以及公共領域內容的使用是不被禁止的。表演者在表演中套用某一個段子,在法律意義上能否構成抄襲,不能僅憑感官或者個體感受,還需要考慮以下幾個問題:第一,二者是兩種不同的作品形式,兩種作品給受眾的感受和體驗是完全不同的,表演類節目對段子的使用有可能構成轉換性使用,因此也就可能構成一種合理使用而無需獲得授權。第二,從文學創作角度而言,有些段子的獨創性不足,甚至更多的是屬於思想層面的,其獨特性並未以具體的表現形式體現,因此可能並未構成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

  此外,著作權法的本質目的是豐富文藝創作,並在促進傳播的基礎上鼓勵文化創新。表演類節目以另一種形式使用段子,也在一定程度上讓這些段子被更多的人所熟知,而且每個表演者在表演段子的時候也有自己獨創性的表達,通過對段子的表演又形成另一種作品形式。白小莉認為,著作權法要保護的內容,就是需要付費傳播的內容,而如果動輒限制傳播,那麼人類文化的繁榮發展也將可能受限。就段子作品而言,有些笑料或者梗本身獨創性有限,或者很容易產生雷同,不宜過度保護。

  喜劇節目給觀眾帶來了不少歡樂,但如果和抄襲沾上邊,就會變得黯淡。尊重原創,喜劇節目才會生機勃勃。(本報記者 侯偉)

 

(責編:林露、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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