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讀!一文了解拉丁美洲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
拉丁美洲是指從墨西哥起的西半球南部的整個地區,包括北美洲的墨西哥、中美洲、西印度群島和南美洲大陸。拉丁美洲與中國的貿易呈現快速發展的態勢。2018年中拉貿易額超過3000億美元,同比增長近20%,僅今年1月至9月,中拉貿易額已達到2327億美元。目前,中國已成為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第二大貿易伙伴國,該地區也是全球對華出口增速最快的地區之一,是中國海外投資第二大目的地。在共建“一帶一路”、中拉貿易有望持續快速發展的背景下,中國企業也應當關注當地的知識產權保護。
拉美五國保護體系較完善
墨西哥、阿根廷、智利、秘魯和委內瑞拉是在拉美國家中知識產權體系較為健全的國家,這五國均制定本國的工業產權法、著作權法,設立了相關主管單位,均加入了《巴黎公約》以及TRIPS協定﹔除委內瑞拉和阿根廷外,其他三國均加入了《專利合作條約》(PCT)。
上述五國的專利類型均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以及外觀設計專利,專利申請語言均為西班牙語。對於實用新型專利,均隻要求新穎性及實用性,與中國相關規定有所區別。墨西哥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可以達到25年,阿根廷為15年,其他國家為10年。中國申請人在當地提交專利申請需委托代理機構,但各國要求有所不同,而且在委托代理機構簽署委托書時,各國要求也不盡相同。其中在墨西哥、阿根廷、委內瑞拉簽署委托書時,需經申請人簽署后進行公証、並需要經大使館認証,而智利、秘魯則僅需申請人簽署即可。同時,在上述五個國家申請專利時,如發明人並非申請人,則需發明人簽署轉讓協議。在審查程序方面,專利申請形式審查合格公布后有一個專利異議期,在此期間,任意第三方可提出異議程序。
就商標而言,傳統的文字和圖形都可以作為商標獲得注冊,人名、公司名稱或者商號、廣告標語或者口號,通常也以文字的形式出現,也可以作為商標在前述五國獲得注冊,但是未經本人許可使用其人名注冊商標的行為是被禁止的。廣告標語和口號在以上五國都可以注冊,而在中國則往往由於缺乏顯著性被駁回﹔對於三維標志,除智利以外,在其他四國都可以注冊﹔顏色組合標志,在墨西哥、阿根廷、秘魯都可以作為商標注冊,不過,在秘魯注冊顏色組合商標,要求顏色組合要有輪廓﹔聲音商標隻有在秘魯才能注冊﹔氣味作為新型的標志,隻有在墨西哥和秘魯才可將其作為商標注冊﹔地理標志在委內瑞拉的商標法中沒有明確規定,而在秘魯,地理名稱是不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的﹔集體商標,除在智利和委內瑞拉沒有明確規定以外,在其它三國屬於可注冊的商標類型。雖然智利也允許“一標多類”的注冊申請,但是智利商標法要求商品和服務不可以共存於一件申請中,其他四國尚未實行“一標多類”的注冊申請。
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待加強
拉美地區知識產權保護情況普遍並不理想,即使是在經濟發展相對較好的國家,例如阿根廷、智利、墨西哥等也是如此。雖然近年來拉美地區在促進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公眾保護意識方面有所進步,但在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方面仍存在諸多問題,不利於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在專利申請和授權方面,拉美各國存在保護范圍、期限、審查時間長等各種問題。例如,阿根廷不對審查中的專利提供保護,而是從專利授權日開始提供保護。在知識產權執法方面,拉美國家政府的知識產權執法效力仍顯不足。例如,阿根廷存在警察行使職權不力、起訴拖延、案件手續繁多的問題,即便在最終審判階段,侵權者也難以受到有威懾作用的處罰。又如,墨西哥政府現在隻在有証據表明在墨西哥境內“意圖獲取商業利益”時,對疑似侵權貨物進行攔截並對相關行為予以起訴,但事實上很難有效地獲取此類証據。
對於中國企業而言,需要對上述知識產權問題高度警惕,並採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可採取的措施包括,對於即將在拉美地區銷售或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積極地獲取知識產權,包括商標權、專利權、工業設計或著作權,並履行相應手續﹔執行拉美地區的一些特殊的知識產權保護要求,例如有些拉美國家要求已取得專利權或商標注冊的產品必須在產品或其包裝上清楚標注,否則不利於侵權處理﹔積極利用知識產權海關登記,向海關部門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與熟悉並掌握本地市場和法規的當地代表和律師緊密合作,規劃全面而有效的策略,同時委托律師監控市場情況,在出現侵權問題時,能夠迅速針對侵權行為及時採取措施﹔與其他權利人聯合,共同應對知識產權的問題等。中國企業在拉美地區遭遇侵權糾紛時,在通過法律救濟程序、協商等手段尋求權益保護的同時,還可以展開獨立調查。需要注意的是,盡管某些國家需依職權起訴犯罪,權利人可以盡可能嘗試作為投訴人出席審訊,以得知案情的最新進展,了解証據的出示,為掌握產品是否屬於侵權產品的調查和決定提供必要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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