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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版權謀生,原創音樂人還要等多久?

2019年12月03日09:26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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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靠版權謀生,原創音樂人還要等多久?

  “我12歲開始寫歌,在今年26歲的時候出版了第一張專輯《青黑》。然而,音樂創作獲得的回報隻佔我收入的三分之一,大部收入來自英語教學與培訓。據我了解,很多音樂人跟我一樣,僅靠音樂創作難以維持日常生活開銷。”近日舉行的第六期E法數字音樂論壇上,90后獨立音樂人宋黛霆道出了當前很多原創音樂人面臨的囧境。

  今年9月,騰訊音樂娛樂(下稱騰訊音樂)獨家上線周杰倫數字單曲《說好不哭》,短短幾天內銷量就突破1000萬張,不僅讓騰訊音樂的股價連連上漲,也讓眾多原創音樂人對版權變現有了更多期待。的確,伴隨版權環境的改善和音樂產業的回暖,原創音樂人有了更大的表演舞台,他們願意同音樂平台開展不同形式的版權合作,並開始從中獲得收益。然而,要像周杰倫那樣在內容付費上取得如此大成績,難度頗大。中國傳媒大學音樂與錄音藝術學院教授張豐艷近日發布的《2019音樂人生存狀況報告》(下稱報告)顯示,大多數原創音樂人隻把音樂創作當成愛好和夢想,對靠音樂收益來維持生計並不抱希望。在版權變現的道路上,他們還有很多困難要克服。

  面臨生計難題

  宋黛霆在原創音樂圈頗有名氣,她的微博粉絲數量超過10萬,單曲在微博上的播放量超過6000萬次,在網易雲音樂上的播放量也超過1000萬次。然而,她告訴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這些流量並沒有給她帶來顯著收益,她還要靠在新東方進行英語教學來貼補音樂制作的各種成本。也正因如此,她被學生稱為“會唱歌的網紅老師”。

  宋黛霆的處境反映出目前很多音樂人普遍面臨的問題。報告顯示,互聯網的迅速發展豐富了音樂人的收益來源,音樂演出、音樂教育、唱片銷售、版稅、詞曲創作、音樂制作等均是音樂人獲取收益的渠道。此外,音樂直播也已經成為相對成熟的商業模式,打賞和送虛擬禮物等方式也給音樂主播帶來一定收益。然而,音樂行業的收益渠道多樣化並不能讓音樂給音樂人帶來更多收益,音樂對他們而言,更是夢想和愛好。

  “我們在走訪騰訊音樂、網易雲音樂、蝦米音樂、音樂財經等國內主流音樂平台,並對100位在業內頗有名氣的原創音樂人進行了深入採訪后了解到,音樂人兼職率高達88%,兼職擠壓了音樂人的創作時間和創作精力,大多數音樂人坦言,音樂對他們來說僅僅是愛好和夢想,對於用音樂收益來維持生計並不抱希望。”張豐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尋求變現方式

  宋黛霆一般白天上課,業余時間用來音樂創作。一直堅持音樂夢想的她在去年騰訊音樂啟動的“原力計劃”中脫穎而出,成功簽約騰訊音樂,並在其扶持下上線了13首原創作品。此后,宋黛霆每個季度都會獲得一定的分成收入,分成依據則是歌曲的點擊量。她注意到,身邊的很多音樂人都同音樂平台開展了不同形式的版權合作。

  “靠音樂人自己單打獨斗在海量作品和作者中脫穎而出困難重重。平台有用戶、流量和資金,但缺乏內容,同這些平台開展合作,音樂人有機會獲得首頁推薦和流量導流,其作品也有走紅的可能,而平台通過簽約在獲得內容的同時又能吸引更多用戶,這為后續的內容付費帶來更多可能。”中信証券傳媒互聯網高級分析師肖儼衍分析。

  張豐艷同樣注意到音樂人正在逐步加大同各類平台的合作。“平台在算法推薦、作品推廣、內容變現、用戶集成等方面優勢明顯,音樂人普遍樂於將作品上傳至平台,並通過平台與粉絲進行互動,希望借助平台提高作品和自身的影響力。可以說,平台已經成為音樂作品發布、傳播、推廣的重要陣地。”張豐艷表示,從目前來看,除騰訊音樂和網易雲音樂兩大主流平台成為原創音樂人首選的合作平台外,蝦米、抖音、快手等平台也逐漸受到關注。值得一提的是,超過半數的受訪者表示自己在騰訊音樂平台上傳的作品最多,其原因主要是騰訊系產品的推廣能力、業內口碑、版權協議等方面的服務更佳﹔而選擇同網易雲音樂合作,則看重的是該平台聽眾群體的喜好與自己的音樂風格匹配度較高,便於提高用戶粘性。

  營造行業環境

  論壇上,中國社科院文化法制研究中心研究員周輝對音樂作品涉及的各項著作權權利、音樂人簽定版權合同時應注意的事項和需要規避的法律風險,以及遭遇版權侵權時如何維權等進行了詳細介紹。對此,宋黛霆和其他音樂人均表示受益匪淺,因為版權知識的欠缺是很多音樂人的短板。

  “版權知識的欠缺,讓音樂人無法正視自己的版權價值,這不僅影響到自己的利益,也會對音樂版權交易市場帶來負面影響。除此之外,原創音樂人要靠音樂謀生,還有很多其他問題需要解決。”張豐艷表示,一方面,音樂人缺乏高話語權的行業組織。我國目前雖然有音樂著作權協會等多家與音樂相關的行業組織,但是他們無論在會員數量、作品數量還是業績方面,都與西方國家有著較大差距。國內音樂行業組織力量的薄弱影響了音樂人的創作收益,他們需要高話語權的行業組織。另一方面,國內音樂人缺乏打造精品的物質保証,報告顯示,近半數的音樂人稅前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有四分之一的音樂人稅前月收入維持在2000元至5000元之間,月收入能達到1萬元以上的隻佔到9.3%。考慮各種因素,音樂人現階段的收入難以保障其進行音樂創作和打磨精品。

  “希望業界對上述掣肘音樂人長遠發展的問題進行一一解決,希望原創音樂人能靠版權為生,也希望音樂界多一些周杰倫這樣的現象級歌手。”張豐艷期望。(本報記者 姜旭)

(責編:林露、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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