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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有果 騰訊獲賠303萬元

2019年11月07日16:40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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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全民K歌”商標案二審有果,騰訊獲賠303萬元

  近日,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下稱海澱法院)審理的原告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下稱騰訊科技公司)、原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下稱騰訊計算機公司)訴被告北京六間房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六間房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判決已生效。該案二審維持了一審判決,認定六間房公司構成商標侵權,判決六間房公司為二原告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及合理開支3萬元。

  二原告訴稱,騰訊科技公司系"全民K歌"商標(下稱涉案商標)的商標專用權人,六間房公司在360等搜索平台上設置"全民K歌""全民K歌官網"等關鍵詞侵犯了其注冊商標專用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判令六間房公司立即停止被訴行為,為二原告消除影響並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合理開支10萬元。

  六間房公司辯稱,被訴行為不構成對二原告商標權的侵犯及不構成不正當競爭,亦不會造成混淆或誤認。

  海澱法院經審理認為,六間房公司設置涉案關鍵詞並在鏈接標題和網頁描述中進行使用、展示的行為屬於商標性使用,証據顯示六間房公司僅支付推廣費用就達45萬余元,而由此判斷其所獲得的各方面收益應當遠高於其所支付的費用,故海澱法院據此作出一審判決。二審維持了原判。

  點評

  在當前的互聯網環境下,用戶的直接付費並非是唯一甚至主要的收入來源,在涉及競價排名侵犯商標權案件中,推廣平台數量、競價排名用戶推廣付費情況、關鍵詞點擊和展示情況都會通過影響平台的流量和潛在用戶的數量,繼而最終影響平台的收益。該案中,雙方當事人均未提交足以直接証明實際損失及侵權獲利的証據,法院對六間房公司使用涉案關鍵詞進行推廣的平台數量、支付的推廣費用、涉案關鍵詞的展示、點擊次數等進行了最大限度的查明,最終做出了300萬元的同類案件最高賠償數額判決。

  競價排名的用戶在選擇關鍵詞時不能單純為了抓取用戶眼球、擴大宣傳效果,應審慎進行相關推廣行為,避免因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識而構成侵權。(路在何方)

(責編:林露、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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