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說知識產權事業蓬勃發展
編者按
70載斗轉星移,伴隨著新中國的成長,知識產權事業蓬勃發展。70年來,我們以改革攻堅的精神和開放合作的胸懷,推動知識產權事業一步一步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歷史性跨越,成為了一個名副其實的知識產權大國,為改革開放提供了有力支撐,也為世界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作出了應有貢獻。在慶祝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本報特選取70年來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的重要時間節點集中展現出來,讓我們再次沿著歷史的“腳印”,回顧建設知識產權強國道路上的非凡成就。
1950年
7月28日,我國頒布《商標注冊暫行條例》,保障一般工商業專用商標的專用權。
8月11日,我國頒布《保障發明權與專利權暫行條例》,以鼓勵國民對生產科學的研究,促進國家經濟建設及發展。
1953年
4月1日,我國出版第一期《商標·發明公報》。
1980年
國務院批轉了原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我國建立專利制度的請示報告》,我國開始探索建立專利制度。3月,中國專利局正式成立。
6月,我國加入《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成為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員國。此后,我國加入了《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裡協定》《專利合作條約》等20余個知識產權國際公約。
1983年
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正式實施。該法是一部既適合中國當時國情,又基本符合國際慣例的現代法律。
1985年
4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正式實施。當天,中國專利局就收到來自國內外的專利申請3455件,被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譽為創造了專利歷史的新紀錄。
1991年
6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
2001年
我國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此前,為滿足WTO關於《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的規定,我國又對相關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進行了修訂完善,建立起了統一、透明、符合WTO規則又適合具體國情的法律體系。
2008年
6月5日,國務院發布《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明確提出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
10月9日,國務院批復同意建立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國務院領導下,統籌協調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2年
6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保護音像表演外交會議在北京閉幕,正式簽署《視聽表演北京條約》,填補了視聽表演領域全面版權保護國際條約的空白,成為首個在中國誕生的國際知識產權條約。
2015年
3月13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印發,指出要讓知識產權制度成為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
12月18日,《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印發,明確要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深化知識產權重點領域改革,實行更加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
2016年
11月4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完善產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產權的意見》印發,指明“加大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提高知識產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探索建立對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12月30日,國務院印發《“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明確了“十三五”知識產權工作的發展目標和主要任務,對全國知識產權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這是知識產權規劃首次列入國家重點專項規劃。
2017年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指出要“倡導創新文化,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是新時代知識產權事業發展的工作指南。
7月17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六次會議並在會上指出,產權保護特別是知識產權保護是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
2018年
4月10日,在博鰲亞洲論壇年會開幕式上,習近平主席指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
8月28日,習近平主席向2018年“一帶一路”知識產權高級別會議致賀信,指出知識產權制度對促進共建“一帶一路”具有重要作用。中國堅定不移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依法保護所有企業知識產權,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
11月5日,習近平主席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的主旨演講中指出,保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堅決依法懲處侵犯外商合法權益特別是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提高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
2019年
7月24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強調要改革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體系。
順利完成國家、省級、市級知識產權機構改革任務,實現商標、專利、地理標志、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集中統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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