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知識產權

誰會是“Supreme”商標爭奪戰的最后贏家?

王國浩
2019年06月28日08:53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小字號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潮服品牌“Supreme”的運營商美國章節四公司(下稱章節四公司)已通過向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提出申請,撤銷意大利潮服品牌Supreme Italia在華注冊的兩件“ITSupremeNow”商標。


  然而,記者通過中國商標網上查詢了解到,目前關於“ITSupremeNow”商標注冊申請信息有4件,申請人均為注冊地址位於英屬維爾京群島的國際品牌公司有限公司(下稱國際品牌公司),涉及第9類、第18類、第25類商品及第35類服務共4個類別,其中在第9類商品和第35類服務上的相關商標已於6月20日被他人提出異議申請,指定使用在第25類商品上的相關商標注冊申請已於6月12日被商標局予以駁回,第18類商品上顯示相關商標狀態為無效。據悉,章節四公司在華正通過行政和司法程序對他人已獲准注冊的“Supreme”商標進行阻擊。

商標遍地開花


  記者了解到,除上述兩家國外企業間的糾紛外,目前涉及“Supreme”相關的商標申請、異議、無效以及行政訴訟時有發生,數百家國內外主體參與其中。


  記者在中國商標網查明得知,與“Supreme”相關的商標申請數以千計,覆蓋了《類似商品與服務區分表》中的全部45個大類,最早的的申請時間為1991年3月27日。其中,與潮牌聯系緊密的第18類箱包等商品上的“Supreme”商標,最早是由貴陽嘉誠皮具服飾有限公司於1997年8月提出注冊申請﹔第25類服裝等商品上的“Supreme”商標,最早由雄輝時裝有限公司於1994年3月24日提出注冊申請。不過,這兩件商標目前均已因期滿未續展已被注銷。


  此外,截至6月27日,共有近1700件“Supreme”相商標的注冊申請信息,包括700余件“Supreme”相關商標申請在第18類箱包和第25類服裝等相關商品上,其中有20余件已獲准注冊,呈現共存態勢,如“SUPREME HORSE”“SUPREME.LA.LA.”“SUPREME JOKERS”“SUPREME及圖”商標等。章節四公司正針對其中的相關商標在採取阻擊措施,不過中國商標網上顯示,尚未有章節四公司“Supreme”相關商標獲准注冊的信息。


  據了解,章節四公司自2014年3月開始在華進行商標布局,目前已在多個類別上申請注冊了近百件商標,多數申請與“Supreme”商標有關,但結果並不理想。其中,2014年3月4日,日本有限公司單克向商標局提出第14108746號“Supreme”商標的注冊申請,指定使用在第25類服裝等商品上,此后該商標轉讓至章節四公司名下,卻先后經歷了駁回、駁回復審、行政訴訟、異議等程序,目前正處於不予注冊復審程序中,最終能否獲得注冊還需等待相關復審決定的作出。2015年7月8日,章節四公司又分別在第18類和第25類商品上提出第17380211號與第17380212號“Supreme”商標的注冊申請,但同樣經歷了駁回、駁回復審、行政訴訟等程序,目前亦尚未被核准注冊。

權屬花落誰家


  據法院公開審判信息顯示,今年5月9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作出一份商標駁回復審的二審行政判決,該案上訴人即為章節四公司,涉案商標即為上述第17380211號“Supreme”商標,指定使用在第18類包、運動包、鞍架等商品上。


  北京高院相關判決載明,商標局初步審定該商標在鞍架上的注冊申請並予以公告,駁回了在包、運動包等其他商品上的注冊申請。駁回復審階段,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下稱原商評委)認為該商標與在先申請的第901898號等6件商標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據此決定駁回其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該案一審判決認定,第17380211號“Supreme”商標與6件引証商標分別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據此駁回了章節四公司的訴訟請求。二審階段,章節四公司曾主張第17380211號“Supreme”商標與涉案的6件引証商標存在實質性差異,未構成近似商標。記者經過查詢了解,該案引証商標包括第4952551號“SUPREMO及圖”商標、第6722550號“SUPREME S20”商標、第17075841號“SUPREME及圖”商標等。但是章節四公司的主張未能得到北京高院支持,法院認為第17380211號“Supreme”商標與6件引証商標分別構成近似標志,章節四公司也認可6件引証商標的全部核定使用商品與訴爭商標指定使用的復審商品分別構成類似商品。據此,北京高院判決駁回章節四公司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判。


  此外,今年1月,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作出的一份行政訴訟一審判決顯示,涉案商標系第19563174號“SUPREME NYC”商標,核定使用在25類服裝等商品上。章節四公司以該商標與其在先申請的第14108746號及第17380212號“Supreme”商標構成近似商標為由,向原商評委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並獲得支持。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一審也認為雙方商標構成使用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章四節公司一審勝訴。同時,針對核准注冊在第18類商品上的第17075841號“SUPREME及圖”商標和第25類商品上的第17076038號“SUPREME及圖”商標,章節四公司也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並獲得支持,而這兩件商標的權利人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但即便如此,章節四公司要想擺脫“Supreme”商標權利空白的局面,如今看來短期內不易實現。而隨著“Supreme”商標爭奪戰逐步走向白熱化,其商標權屬的走向或將會成為行業又一焦點事件。本報將繼續關注后續進展。(本報記者 王國浩)

(責編:趙春曉、呂騫)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