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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創IP使用要合理

2019年05月17日09:09 | 來源:中國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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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文創IP使用要合理

蘇 銳

5月8日,國家文物局組織編制的《博物館館藏資源著作權、商標權和品牌授權操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公布,旨在推動文物資源信息有序開放,合理開展文物資源授權使用工作。從現實情況來看,這顯然是一個堅持問題導向而產生的文本。尤其在當下廣受各界關注的文創領域,《指引》勢必將發揮重要的參考價值。

如果非要在全國博物館的工作重點中找個“同類項”,文創應該算一個。近年來,得益於部分文博機構的積極探索和民眾消費理念的升級,兼具獨特歷史內涵與現代審美價值的文創產品,在國內迅速走紅。這是一個看起來多方共贏的產業:博物館通過研發文創產品,推動館藏文物“活”起來,實現了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雙豐收﹔消費者通過購買文創產品,了解了文創IP所承載的故事,提高了對優秀傳統文化的認知水平。但這個“看上去很美”的閉環鏈條,在實際操作層面卻出現了既是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問題,主要是館藏資源著作權、商標權和品牌授權紛爭。

比如,由於前期經驗不足,有企業在文創產品的研發過程中,出現了原創品牌“撞車”的情況,幾家企業同時宣稱享有某個文創IP的著作權,最終對簿公堂。類似事件細究起來,根源並不在某一家企業,而多數是在文創IP授權過程中,相關方面未對授權內容做清晰界定,或者是授權模式不明確。

毋庸諱言,博物館文創目前是一片藍海,吸引了諸多社會力量介入。部分地區的博物館希望通過與不同機構的聯合,來找尋最符合自身預期的合作對象。這其中,授權內容、模式和期限的選擇以及雙方權利、義務的厘清就顯得至關重要。

目前,我國擁有76.7萬處不可移動文物,1.08億件/套國有可移動文物,5136家博物館。用一個比喻來形容:館藏資源便是上游水庫蓄積的水,體量很大。現在搞文創,便是用這些水來發電。這時,水壩和電站如何修非常重要。如果授權內容、模式選擇不好,費力蓄積的水便白白浪費掉了。同理,如果能通過科學合理的設計,讓館藏資源時刻在可控范圍之內,並充分發揮應有的價值,文物“活”起來才能有序推動,造福更多民眾。

筆者認為,博物館文創雖仍處於探索階段,但一些關鍵環節需要重點關注,包括要堅持社會效益優先的授權原則、因地制宜選擇授權事項、多方力量有序參與等。在頂層設計方面,可參考國內外先進經驗,盡可能詳細地規定授權內容。同時要加強監管,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責編:龔霏菲、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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