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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終審判決“巴布狗”等與他人知名商標相近似——

巴布豆維權,巴布狗敗訴

2019年05月16日08:34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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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巴布豆維權,巴布狗敗訴

“巴布豆”和“巴布狗”兩個童裝品牌僅有一字之差,究竟誰是李逵,誰是李鬼?近日,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北京高院)的終審判決給出答案,即撤銷原商標評審委員會的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9件“巴布狗”相關商標均應被宣告無效。

在庭審過程中,“巴布狗”等9件商標均被認定為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法院判決理由為原審第三人泉州巴布豆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稱泉州巴布豆公司)申請注冊了大量與他人具有較高知名度商標近似的商標,且在互聯網上進行銷售,其不具有真實使用意圖,應當予以無效。有專家指出,目前,在商標確權授權的司法政策中均有類似認定商標注冊具有惡意的情形,該案判決對於打擊商標囤積行為是一種警醒,也提示企業莫要攀附他人知名商標的商譽,應投入精力打造自主品牌。

一字之差起糾紛

該案被上訴人(原審原告)為巴布豆(中國)兒童用品有限公司(下稱巴布豆中國公司),其成立於1995年3月29日,主要生產、銷售兒童服裝、鞋等產品。在經營過程中,巴布豆中國公司在第25類商品上申請注冊了多件與“巴布豆”相關的文字或圖形商標。

通過多年的宣傳與使用,巴布豆中國公司的上述“巴布豆”圖形或文字商標具有了較高的知名度。2003年至2011年,巴布豆中國公司的第1210799號商標連續被認定為上海市著名商標﹔2012年,第4604867號商標被認定為上海市著名商標。

該案上訴人(原審第三人)為泉州巴布豆公司。福建晉江萬泰盛鞋服有限公司(下稱晉江萬泰盛公司)先后注冊了第1633246號等9件“巴布狗”圖形或文字商標。隨后,上述商標被轉讓給泉州巴布豆公司。

巴布豆中國公司認為,晉江萬泰盛公司申請注冊的9件商標違反了我國2001年商標法規定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2017年5月9日,巴布豆中國公司向原商標評審委員會提起商標無效宣告請求。2018年1月23日,原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維持商標權有效的裁定。隨后,巴布豆中國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晉江萬泰盛公司名下擁有200余件申請、注冊的商標,其中包括“凱蒂貓”“超人奧特曼”“萬泰盛蜘蛛俠”“哈羅姬蒂”等多件與其他具有較高知名度商標相近似的商標。泉州巴布豆公司除了申請注冊了“BABUDOG”“巴布豆”或“巴布狗”文字或圖形的商標外,還先后申請注冊了“新百倫傳奇”“哈羅凱蒂”等包含他人知名商標名稱的商標。

“泉州巴布豆公司並未舉証証明上述商標和該案訴爭商標申請注冊的正當理由及是否投入真實使用,考慮到晉江萬泰盛公司在互聯網上對上述部分商標進行了出售,據此可認定爭議商標的注冊行為明顯缺乏真實使用意圖,不具備注冊商標應有的正當性,屬於不正當佔用公共資源、擾亂商標注冊秩序的情形。”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原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爭議商標的注冊未違反商標法規定結論有誤,據此,作出一審判決,撤銷被訴裁定,要求原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裁定。

終審判決辨真假

原商標評審委員會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其認為該案爭議商標無效宣告申請日距爭議商標核准注冊日已經超過5年時限,該案証據不足以証明爭議商標系晉江萬泰盛公司及泉州巴布豆公司以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未違反商標法相關規定。

泉州巴布豆公司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稱,其對爭議商標具有使用意圖,並進行了真實、合法的使用,不存在大量囤積商標的不正當行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及適用法律存在錯誤,請求法院撤銷一審判決,維持被訴裁定。

北京高院經審理認為,巴布豆中國公司依據我國2001年商標法提起商標權無效宣告請求,不受5年期限的限制。晉江萬泰盛公司申請、注冊了200余件商標,其中包括在該案爭議商標申請日前后申請注冊的“凱蒂貓”“華倫天奴·米切爾Valentiner·MCHEAL”“超人奧特曼”“萬泰盛蜘蛛俠”“哈羅姬蒂”“DENLOPO”等與他人具有較強顯著性或較高知名度的商標相近似的商標﹔此外,晉江萬泰盛公司在互聯網上對其注冊的部分商標進行了出售,主觀上缺乏真實使用的意圖。因此,晉江萬泰盛公司的行為不當佔用了公共資源,擾亂了商標正常注冊秩序,爭議商標屬於2001年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

庭審中,泉州巴布豆公司主張其對爭議商標具有使用意圖,並進行了真實、合法的使用。北京高院經審理認為,首先,審查爭議商標是否屬於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情形,應根據爭議商標的申請人即晉江萬泰盛公司的主觀意圖及其注冊行為進行判斷﹔其次,泉州巴布豆公司名下亦申請、注冊了100余件商標,其中包括多件包含“BABUDOC”“巴布豆”或“巴布狗”文字或圖形的商標,以及“新佰倫傳奇”“鈕巴倫嘉年華NBLAND”“哈羅凱蒂”等與他人具有較高知名度的商標相近似的商標,且泉州巴布豆公司提交的証據不能証明其申請、注冊上述商標具有正當理由。

近日,北京高院作出終審判決,認為爭議商標的申請注冊違反了2001年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理程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報記者 馮 飛)

(責編:龔霏菲、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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