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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作家協會原副主席陳崎嶸:

著作權法應給文博業一席之地

2019年05月15日09:14 |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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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著作權法應給文博業一席之地

我國歷史文化悠久,文物瑰寶眾多,被譽為文博大國。文博業在得到保護利用的同時,文創產業蓬勃興起:一是文博復制品仿制品競相涌現﹔二是文博機構數字化上網成為大趨勢﹔三是各種文物衍生品漸成規模化生產。

隨著形勢發展,文博物品唯一性、獨特性、公益性特質日益凸顯,文博業潛藏的特殊著作權問題逐漸浮出水面,遭遇的法律困境越來越多:文物被“山寨”侵權該怎麼辦?文物數字化后的著作權該歸誰所有?文物衍生品創造的收益該如何分配?調研中發現,現行著作權法對文物復制、仿制、數字化產品及衍生品的權屬問題,沒有明確規定。國家文物局頒布的《文物復制拓印管理辦法》,對著作權問題涉及亦不多。由於文博類文創產業著作權屬不夠明晰、授權不夠規范,故在實踐中出現不少問題。

文博業是一個特殊形態的藝術領域,其復制、數字化和衍生品的著作權是一種特殊形態的權利。建議從尊重和禮敬中國五千年文明成果、繼承和弘揚優秀傳統文化、維護我國文化安全、創造和佔領中西文化制高點的高度,深刻認識我國文博業著作權的意義及價值,喚起人們對文博業著作權的重視與關注。深入研究文博業與著作權之間的法律關聯,確立文博業著作權立法的基本思路和重要原則,將文博業正式列入著作權法范疇。在這部體現中國人現代文明理念的法律中,給文博業著作權一席之地。

(責編:龔霏菲、呂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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