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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創新的方式保護創新

2019年05月09日08:28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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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這些手機的操作可以証明搜狗輸入法的專利技術方案已經在先公開,應予宣告無效。”

“無效請求人提供的手機隻能表明其屏幕操作情況,無法了解屏幕操作與后台軟件的配合關系,不能作為現有技術來評價涉案專利的創造性。”

上述辯論發生在上訴人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百度公司)、北京搜狗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搜狗公司)與被上訴人原專利復審委員會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一案的庭審現場。

這場精彩的“唇槍舌戰”拉開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知識產權保護集中開庭周”的序幕。今年“4·26”全國知識產權宣傳周期間,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於4月23日至4月25日舉辦“知識產權保護集中開庭周”活動,從已受理案件中選取了11件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進行公開庭審,進一步推進知識產權司法公開,向社會傳遞激勵保護創新的信號。

集中開庭審理

“以創新的方式保護創新”,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從設立之初便堅持的理念。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正式揭牌,統一審理全國范圍內專業技術性較強的專利等上訴案件。四個月以來,法庭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在此次集中開庭周活動中,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選取了11件案件進行公開庭審,其中,包括2件發明專利權糾紛案、4件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案、2件發明專利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案、1件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1件計算機軟件開發合同糾紛案、1件確認不侵犯專利權糾紛案。11件案件涉及醫療器械、網絡數據抓取、光學技術等多個高新技術領域。

據了解,11件案件審判長分別由3名副庭長、各合議庭審判長擔任,均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全部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其中近半數為博士學歷,部分擁有理工科背景和海外留學經歷。

借助前沿技術

如何創新審判方式?AI(人工智能)在知識產權案件審理中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庭審中,訴訟代理人戴上了AR(虛擬現實)眼鏡,他的視野景象立即傳輸到法庭屏幕上,手裡的小件芯片細節一覽無余。

在集中開庭周“第一案”上訴人百度公司、搜狗公司與被上訴人原專利復審委員會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一案中,法庭運用AR技術展示証據,使法庭、當事人以及旁聽人員均能直觀地看到証據細節,讓法庭調查更加清晰、迅速。

在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訴訟中,權利要求的解釋和技術方案的比對是各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和案件審理的難點。由於文字信息表達的局限性和平面圖案維度的單一性,法官、當事人、代理人僅憑書面材料需要耗費較長時間解讀復雜技術方案。

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上訴人浙江華劍智能裝備有限公司、廣州市聯柔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原專利復審委員會發明專利權無效行政糾紛案。法庭通過“電子化”“可視化”手段擴展信息維度,引導訴訟參加人將文字信息、平面圖案轉換為圖表信息、立體結構,幫助法官快速直觀地理解技術方案、全面梳理法律關系,大大提高了庭審的流暢度和效率。

打造智慧法庭是另一大創新。自成立以來,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大力加強信息化建設,探索運用虛擬現實技術、現實增強技術、遠程變焦視頻技術等,解決証物展示以及大型証物遠程勘驗等問題。同時,知識產權法庭探索建立了訴訟材料電子寄交、裁判文書電子送達機制,通過在線方式開展部分訴訟程序。在上訴人大連久鼎特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原專利復審委員會發明專利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一案審理過程中,上訴人庭前提交了涉案技術的視頻演示文件,合議庭採用電子送達的方式進行証據交換,方便當事人訴訟,提高了審判效率。

應對疑難案件

如何創新審判思路?在應對新型知識產權案件時,法官需要對新型、疑難問題進行充分研究,該類型案件判決將對今后類案的審判具有指引意義。

在上訴人蔡某某與被上訴人廣州市潤平商業有限公司(下稱潤平公司)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中,蔡某某起訴稱,潤平公司銷售的“三紅蜜柚”果實侵犯了其獲得的品種名稱為“三紅蜜柚”(品種權號:CNA20090677.9)的植物新品種權,一審法院作出駁回起訴的判決后,蔡某某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提起上訴。

在該案中,如何判定植物新品種權保護中的繁殖材料是該案最為關鍵的問題。我國對植物新品種權採取專門立法予以保護,根據種子法、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的規定,受保護的是授權品種的繁殖材料。如何判斷農作物和林木的籽粒、果實、根、莖、苗、芽、葉、花等是繁殖材料,不僅我國法律沒有進行明確規定,國際植物新品種權保護公約也沒有對其進行定義。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該案涉及的植物新品種“三紅蜜柚”屬於柑橘屬,是無性繁殖的品種類型。該品種權的保護范圍是隻包括用來進行嫁接擴繁的植物體,還是也包括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體果實﹔是否應當將收獲物果實排除在繁殖材料的范圍之外﹔如果在生產中通常不將果實用作繁殖能否認定果實不是繁殖材料﹔將果實作為繁殖材料進行認定是否給予了品種權人過寬的獨佔權﹔上述問題都是該案二審裁判直接面對的焦點問題。

今年4月23日是我國加入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UPOV)並正式施行植物新品種保護制度的20周年,也是我國植物新品種選育與知識產權保護長足發展的20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選擇這一天對該上訴案件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對植物新品種尤其是果樹育種的無性繁殖領域品種權的保護,在權利邊界、裁判規則、侵權責任承擔等方面都有著重要指引意義。

強化激勵和保護創新需要創新的手段,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有關負責人表示,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將堅持“以創新的方式保護創新”,繼續向著科技創新的助推器、司法改革的試驗田、專利審判的領頭羊、國際訴訟的優選地的目標闊步前進。(記者 馮飛 通訊員 劉樂)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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