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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維權也應“互聯網+”

杜海濤
2019年05月08日08:17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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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消費維權也應“互聯網+”(生活漫步)

應對“互聯網+”時代的消費維權需求,要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更加積極主動地分析研究問題產生的根源,找准病因對症下藥

以前,消費者投訴維權,需要給不同部門打電話﹔今后,拿起手機,動動手指就能找到“娘家”。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要求整合原工商、質檢、食藥、價監、知識產權等投訴舉報熱線及平台,組建新的投訴受理平台,拓展受理渠道。實現“一號對外”之后,消費者投訴維權就方便多了。

這些年,科技發展突飛猛進,消費方式悄然生變,人們追求更加輕鬆、便捷、個性化的消費方式,網上消費成為熱點。與此同時,一些電商賣家資質低、風險大、監管難,網購商品真偽難辨、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難維權等新的消費問題也開始出現。數據顯示,去年全國市場監管部門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168萬件,同比增長126.2%。食品、汽車、藥品保健品、數碼產品、旅游等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領域。有些消費者合法權益受損,往往找不到投訴渠道,增加了維權難度。

應當說,幫助消費者維權,相關市場監管力量不能說不強。去年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建以前,我國就有工商12315、質檢12365、食藥12331、價監12358、知識產權12330等五條投訴舉報熱線及平台。但是,由於受理業務范圍、流轉辦理方式不同,維權監管力量比較分散。這次,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整合監管資源,搭建統一平台,形成維權合力,並適應互聯網維權的特點,上線網絡投訴舉報網站以及配套的APP、微信公眾號、微信小程序,進一步拓寬維權渠道,這個做法值得點贊。

新科技推動新消費,新消費需要維好權。實踐証明,應對“互聯網+”時代的消費維權需求,要充分運用互聯網思維,更加積極主動地分析研究問題產生的根源,找准病因對症下藥。

一方面,做好頂層設計,制定完善相關操作規范,讓消費者投訴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完善監管網絡,壯大監管隊伍,加大網絡投訴接受、調解、跟蹤督辦的效率。兩年前,全面覆蓋互聯網平台和手機移動端的消費維權服務平台——“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已經上線,推動投訴維權進入“互聯網+”時代。今后,期待整合后的平台進一步改進受理方式,拓展服務功能,給消費者帶來更多便利。

網購遇假貨,電商平台責無旁貸。網絡電商平台不能隻想著自己盈利,還應強化品牌意識、做到誠信經營。監管部門應積極行動,加強對經營者經營資質的核查,完善網購維權體系,明確商家責任,維護消費者權益。消費者維權意識也要與時俱進。在遭遇消費糾紛時,消費者應及時尋求有關部門的幫助,主動維權。隻有凝聚多方力量,實現多方聯動,才能讓消費環境更安全、更放心。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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