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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網絡文學盜版應推懲罰性賠償制度

2019年05月07日09:41 | 來源:光明網-時評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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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治網絡文學盜版應推懲罰性賠償制度

3.8億名讀者、1400萬名作者、1600余萬種作品……近年來,我國的網絡文學蓬勃發展,但據業內調查顯示,2018年,網絡文學盜版損失近60億元,超過現有市場規模的一半,網絡文學深受盜版之害。隨著互聯網和新媒體技術不斷發展,網絡文學侵權盜版花樣翻新,打擊盜版就像“打地鼠”游戲,打掉一個,又出現一個。

在互聯網時代,網絡文學的蓬勃發展,不僅給互聯網就業帶來了更多可能性,也為傳統文學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遺憾的是,一邊是欣欣向榮的發展態勢,另一邊,網絡文學的盜版現象卻異常嚴重。根據互聯網研究機構艾瑞咨詢的數據顯示,2018年中國網絡文學整體盜版損失規模為58.3億元,網絡文學的盜版損失佔到了同期市場規模的58.3%,遠高於數字音樂的5.9%和網絡視頻的14.3%。這樣的現象並非合理現象,必須釜底抽薪,改變當前的局面。

這些年,無論是個人的維權行為還是國家版權局等有關部門開展的相關行動,都取得了一定的進展與成效,但也都存在一定的局限與問題。為何網絡文學盜版如同割韭菜一般,割掉一波又長出一波?原因有多方面,比如,網絡文學文本的儲存空間很小,更利於盜版﹔網絡文學盜版的訴訟程序繁瑣,且訴訟周期長,被侵權者打官司需消耗很大的成本和精力﹔整體網絡文學侵權案件的判賠數額不高,讓不少被侵權者知難而退……歸結到底,維權難、維權成本高、維權受益少等因素,是這些年網絡文學盜版現象屢禁不止的核心原因。

任何的盜版侵權行為,危害都是極大的。“解構”網絡文學盜版帶來的危害不是難事,但是如何“建構”,才是問題的關鍵。在網絡文學盜版的事情上,如何治理是重中之重。對網絡文學盜版而言,要想釜底抽薪,就必須有嚴刑峻法。

加大處罰力度,才能形成有效震懾。源於此,我們或許可從《著作權法》入手,加大對侵權盜版行為的處罰力度。比如,可以參照“史上最嚴”的新《環境保護法》,讓網絡文學盜版網站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分管領導,以及監管機關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人員等承擔一定程度的責任與義務,督促地方注重網絡文學版權。與此同時,也可適時推出懲罰性賠償制度等,避免違法者心存僥幸。

總之,網絡文學盜版的危害不言而喻,我們必須像治理環境污染一樣去治理網絡文學盜版,及時出懲罰性賠償制度,網絡文學侵權行為才不會像如今一般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龍敏飛)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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