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惡搞”惹上版權官司 底線應在哪裡?
近年來,網絡上“惡搞”成風,引發一系列爭議。惡搞經典革命歌曲,惡搞影視作品惹上版權官司……一些網民為何熱衷惡搞?惡搞的底線又在哪裡?
“問渠哪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縱觀網上紛繁復雜的惡搞廣告、視頻、圖片、段子,其目的無外乎以下幾種:其一是為博人眼球,獲得點擊量和關注,進而謀求商業利益。以最近炒得沸沸揚揚的黑洞照片為例,蜂窩煤黑洞、甜甜圈黑洞、風火輪黑洞……黑洞被罩上了一層又一層的營銷面具,成為商家謀利的工具﹔其二是純為好玩,以博人一笑的娛樂功能為主。比如網上一度瘋傳的語文教材上杜甫畫像的惡搞圖,學生將神情沉郁、正襟危坐的杜甫涂鴉成肌肉男或是抱著大槍的特戰隊員﹔還有一種惡搞是近年來勃興的“鬼畜”文化中的一部分,這種青年亞文化現象比較復雜。有些UP主(視頻制作者)通過剪輯電視劇畫面,並通過填詞、調音寄寓新的情感態度和價值取向,比如渲染《亮劍》中李雲龍與趙剛的戰友情深﹔有些則比較“無厘頭”,以給網友帶來爆笑為己任。
網絡“惡搞”現象背后,是一些人有一種解構經典、消解價值的沖動。在大眾眼中,經典是嚴肅的、刻板的、高高在上的,對其進行“惡搞”,改變其本來面目,將其從神壇上拉下來成為人們世俗生活中的一部分,不僅新鮮、好玩,更讓有些人在心理上獲得優越感。這種由仰望變成平視甚至俯視的心理勢能轉換,跟觀賞喜劇時獲得的快感有異曲同工之處。
誠然,當下人們的工作節奏快,能輕鬆一下,放下成天板著的面孔、端著的姿態,惡搞娛樂一下也不是什麼大事,但把握不好其中的尺度和底線卻會出問題。不是一切的價值都能消解,也不是一切嚴肅的對象都能被用來娛樂,觸碰了法律和倫理道德的底線,不但起不到或娛樂或謀利的目的,還會害人害己。一切傷害民族感情、挑戰公序良俗的惡搞現象都要堅決杜絕。2018年4月,文化和旅游部加強網絡文化市場監管,指導各地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對惡搞紅色經典及英雄人物的視頻進行了查處,體現了公意民心。另一方面,以惡搞的形式對網絡視頻、圖像等進行改編用於廣告宣傳等營銷活動或未經授權進行二次創作還要考慮著作權問題,惡搞是否涉及侵權應當參照2012年修訂的《著作權法》第二章第四節等相關規定。
“惡搞”在給人們帶來歡聲笑語的同時,既要警惕價值觀扭曲帶來的負面作用,也要注意商業營銷、二次創作所涉及的著作權問題,讓網上的笑聲純淨爽朗、悅耳動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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