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營造一流營商環境
4月23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二十九號主席令,公布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商標法修改決定,明確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由修改前的3倍以下,提高到了5倍以下,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修改條款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這是中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又一重要舉措,充分展示了中國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決心和信心,必將為國內企業和外資企業提供更加公平、正義的營商環境。
知識產權保護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基石、創新驅動發展的剛需、國際貿易的標配。習近平總書記在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的主題演講中強調:“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這是完善產權保護制度最重要的內容,也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在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開幕式上,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中國將保護外資企業合法權益,堅決依法懲處侵犯外商合法權益特別是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提高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審查效率,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顯著提高違法成本。”這些重要論述,向國際社會清晰傳遞了中國依法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贏得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贊譽。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中國一直在努力。改革開放40多年來,中國經歷了法律制度初創、戰略綱要實施和強國建設起步等重要階段,知識產權制度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從弱到強的歷史性跨越。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中國在知識產權方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引領知識產權事業實現了大發展、大提升、大跨越,在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完善、管理執法、注冊審查、國際合作、文化環境建設等方面取得了舉世公認的巨大成就。國內調查顯示,知識產權保護社會滿意度由2012年的63分,提高到2018年的76分。世界銀行發布的《2018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在全球的排名從2017年的第七十八位大幅躍升至2018年的第四十六位。
知識產權保護和營商環境隻有更好,沒有最好。目前,中國已建立了包括商標法、專利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在內,門類較為齊全、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體系,加入了幾乎所有主要的知識產權國際公約。今后,中國將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重點完善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加快形成和完善集“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於一體的工作格局,構建更加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對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同等保護,為中外企業創造更加公平、正義、高效的營商環境,讓人們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擁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人民日報 》( 2019年04月29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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