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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知識產權護航 為創新驅動賦能

2019年04月25日10:04 | 來源: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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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為知識產權護航 為創新驅動賦能

編者按:4月26日,將迎來第19個世界知識產權日。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的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取得了輝煌成就,制定修改了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成立了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成立,使得知識產權的綜合實力與保護力度顯著提升。在當下,人類正處於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關口,知識產權是一個企業乃至國家提高核心競爭力的戰略資源。在世界知識產權日來臨之際,本刊特邀相關專家闡釋知識產權保護司法體系和司法經驗,以饗讀者。

中國法院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職能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民事審判庭(知識產權庭)

2018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審、二審、申請再審等各類知識產權案件334951件,審結319651件(含舊存,下同),比2017年分別上升41.19%和41.64%。

2018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一審案件283414件和273945件,分別比2017年上升40.97%和41.99%。其中,新收專利案件21699件,同比上升35.53%﹔商標案件51998件,同比上升37.03%﹔著作權案件195408件,同比上升42.36%﹔技術合同案件2680件,同比上升27.74%﹔競爭類案件4146件(含壟斷民事案件66件),同比上升63.04%﹔其他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7483件,同比上升44.60%。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二審案件27621件和26288件,同比分別上升26.60%和28.08%﹔共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民事再審案件223件和221件,同比分別上升189.61%和301.82%。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收知識產權民事案件913件,審結859件,比2017年分別上升81.51%和74.24%。其中,新收和審結二審案件24件和21件﹔新收和審結申請再審案件798件和759件,比2017年分別上升76.55%和71.72%﹔新收提審案件77件,審結65件。

2018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識產權行政一審案件13545件,比2017年上升53.57%。其中,專利案件1536件,同比上升76.15%﹔商標案件11992件,同比上升51.20%﹔著作權案件17件,與2017年持平。審結一審案件9786件,同比上升53.15%。地方各級人民法院新收知識產權行政二審案件3565件,審結3217件,比2017年分別上升304.2%和180.72%。其中,維持原判2708件,改判446件,發回重審9件,撤訴45件,駁回起訴1件,其他方式結案8件。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行政案件642件和581件,比2017年分別上升64.19%和41.02%。其中,新收申請再審案件537件,審結484件,比2017年分別上升55.20%和32.24%﹔新收提審案件99件,審結89件。

2018年,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侵犯知識產權罪一審案件4319件,同比上升19.28%。其中,侵犯注冊商標犯罪案件4117件,同比上升20.20%﹔侵犯著作權罪案件156件,同比下降7.69%。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審結侵犯知識產權罪一審案件4064件,同比上升11.59%﹔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案件1434件,同比上升30.36%。在審結的侵犯知識產權罪一審案件中,假冒注冊商標罪案件1852件,同比上升9.78%﹔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案件1724件,同比上升15.39%﹔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案件305件,同比上升17.31%﹔假冒專利罪案件2件﹔侵犯著作權罪案件136件,同比下降20%﹔銷售侵權復制品罪案件6件,同比上升50%﹔侵犯商業秘密罪案件39件,同比上升50%。(以上公開數據不含新收和審結涉知識產權刑事一審案件總數、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的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案件數、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的非法經營罪案件數以及其他侵犯知識產權案件數)

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共新收涉知識產權刑事二審案件683件,同比上升28.14%﹔審結668件,同比上升23.70%。

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服務和保障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黃海龍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和營商環境建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產權保護特別是知識產權保護是塑造良好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近年來,廣西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產權保護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取得了明顯成效,2018年廣西高院民三庭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評為“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先進集體”、1件案件入選“中國法院十大知識產權案件”、1份民事判決書入選全國法院首屆“百篇優秀裁判文書”。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履行審判職能,充分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的主導作用。切實貫徹“司法主導、嚴格保護、分類施策、比例協調”的知識產權司法政策,聚焦執法辦案主責主業,公正高效審結大量知識產權案件,為廣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深化知識產權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升產權司法保護整體效能。深化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刑事審判“三合一”改革,並在知識產權審判中逐步推廣技術調查官制度和“兩表指導、審助分流”快速審判機制,以改革和創新的思維激發市場創新活力﹔三是探索建立以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為指引的侵權損害司法認定機制。通過合理確定不同領域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和保護強度、加重對故意侵權、重復侵權、多次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探索加大賠償力度的途徑等方式,有效遏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使賠償數額與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相適應,保障權利人獲得充分賠償。

營商環境沒有最好,隻有更好。廣西法院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加大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著力營造一流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為國家“一帶一路”建設和廣西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促進創新創業創造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吳偕林

加強創新驅動是推進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加快建設新福建的重要引擎,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是福建法院工作的品牌亮色。面對新時代新福建創新創業創造的濃厚氛圍和強勁活力,福建法院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福建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司法保護主導作用,積極營造有利於創新創業創造的良好營商環境、社會環境、法治環境。一要打造知產爭端解決“福建優選地”。服務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大力推進知識產權專業化審判,深化知識產權多元解紛機制建設,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白皮書制度,以“司法創新”助推“企業創新”,以“司法環境”優化“創業環境”,以“司法活力”激發“創造活力”。二要提升知產司法保護“福建加速度”。聚焦業態創新、模式升級、產業變革,合理運用舉証責任分配、証據保全等証據規則,加大對源頭侵權、重復侵權、惡意侵權、規模侵權行為的懲罰性賠償力度,推進智慧法院建設與知識產權審判深度融合,為中小企業發展和高新技術企業成長建立加速機制、提供司法保障。三要辦好知產審判領域“福建精品案”。著力構建技術調查、技術鑒定、技術咨詢、專家陪審、專家証人“五位一體”相互協調的技術事實調查認定體系,加強對知產保護的前端研判、前瞻謀劃和前沿推進,打造示范庭審、參考案例、優秀文書、司法建議等教科書式知產審判“精品工程”,不斷提高知產司法保護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國際化水平。

“大數據”知識產權保護的貴州經驗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韓德洋

“大數據”不僅被運用在國家治理、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等關鍵領域,也為百姓的日常生活帶來切實便利,成為相關產業與地方經濟發展的“助推劑”。貴州省的優勢政策布局和獨特的地理環境等正吸引高新技術企業紛紛落戶,在科技與社會深刻變革中繪制“雲上貴州”“中國數谷”的壯麗圖景。

與此同時,在2016年3月,作為全國首部大數據地方性法規,《貴州省大數據發展應用促進條例》開始施行﹔2018年5月,中國國際大數據產業博覽會“大數據與知識產權保護論壇”在貴陽召開……貴州省獨特的大數據知識產權保護法治環境為產業創新、發展夯實了基礎,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

我們對大數據的司法保護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從人格權法中所派生的對個人信息及隱私的保護,二是基於大數據的無形財產特質對其歸屬和利用提供的類知識產權保護——對大數據侵權糾紛,目前國內多運用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規制。其中,如何在用戶創造內容的海洋中為服務提供者劃定權利疆界,如何評價“大數據”環境下競爭行為的正當性,如何防范壟斷與濫用權利限制競爭,如何在多樣主體與價值間尋求利益平衡,這些復雜問題仍需要我們繼續深入探索。以建立應對“數據權之爭”的審慎、自洽的司法保護體系。

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解析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 唐 震

引入實施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大幅提高侵權違法成本無疑是嚴格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內容。作為知識產權保護的主導力量,人民法院需要切實關注現實問題,確保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得到有效實施,以回應社會關切和群眾期待。

一是積極參與立法,健全法律制度。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構成了我國知識產權法律體系的主體內容。其中,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都規定了侵權懲罰性賠償的條款,然而,除此之外,現行其他相關法律並未規定懲罰性賠償的條款,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的法律框架尚未健全。目前,專利法、著作權法正在緊鑼密鼓地修訂之中,人民法院作為有權提出法律案的重要機構,應當充分發揮審判專業化的優勢,積極參與相關法律的修訂工作,推進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法律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二是把握權利特性,創新訴訟規則。根據商標法及相關法律修訂草案有關懲罰性賠償條款的規定,懲罰性賠償條款的適用以權利人實際損失、侵權人侵權獲利以及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得到確認為前提。然而,在司法實踐中,由於知識產權的無形性和侵權行為的隱蔽性,權利人實際損失和侵權人侵權獲利往往難以查明,同時,由於涉及經營策略,權利人在訴訟過程中主動提供知識產權許可使用費的案件亦不多見,上述情況客觀上制約了懲罰性賠償條款的適用。人民法院應當切實把握知識產權無形性、時間性、地域性等權利特性,“以創新的方式保護創新”,積極探索建立符合知識產權特點的証據規則,合理分配舉証責任,以利於查明權利人實際損失和侵權人侵權獲利,為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法律制度實施提供保障。

三是總結實踐經驗,明確適法要件。實踐表明,故意侵權是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常態。而侵權懲罰性賠償條款的適用,以侵權行為人具有惡意且情節嚴重為事實依據。毫無疑問,惡意涵蓋於故意之中,然而,故意作為一種主觀狀態,除非行為人自我陳述,否則,隻能通過行為的外在表現來予以推定。但是,哪些行為表現反映行為人的故意已經達到了惡意的程度,事實上並不容易把握。比如,通常認為“重復侵權”行為屬於惡意侵權的范疇,可惜實踐中亦不乏爭論。如重復的時間跨度有多長?十年前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是否可以作為現在認定侵權人重復侵權的依據?再如,原先侵犯甲的商標權,現在侵犯乙的專利權以及原來實施直接侵權行為,現在實施幫助侵權行為等一系列法律適用問題仍值得深入探討。另外,“情節嚴重”本身就屬於典型的不確定法律概念,需要人民法院系統總結審判實踐經驗,及時明確法律適用要件,確保侵權懲罰性賠償法律制度落地見效。

四是宣傳典型案例,提高保護意識。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引入和實施,目的在於顯著提高違法成本,有效遏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營造尊重知識產權,鼓勵創新運用的良好氛圍。人民法院作為審判機構,擁有豐富的案例資源,應當根據“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要求,通過新聞發布會、知識產權宣傳周、庭審網絡直播、裁判文書公開上網等多種形式,加大宣傳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的典型案例,注重發揮法的教育功能,以“治已病、防未病”的司法策略,努力提高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展現負責任大國的良好形象。

創新証據規則加大保護力度的實踐與思考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副庭長 張學軍

廣東高院從2011年開始關注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賠償數額低、訴訟成本高問題。通過對多年審判實踐的梳理總結分析,筆者認為,造成這種局面的主要原因是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中,權利人實際損失太難計算,導致基本以法定賠償替代實際損失﹔法定賠償作為知識產權侵權賠償的補充手段,數額不可能太高,最終極大地制約了保護力度。

要解決這一難題,關鍵是要認識到知識產權與一般民事權利的分野,不再機械恪守民事訴訟法“誰主張誰舉証”的舉証行為規定,而是選擇在國內法律框架下,移植借鑒英美法系中証據披露的部分原則,創新知識產權民事証據規則,為權利人完成他們應負的舉証責任提供最大的便利。因此,2013年下發全省法院執行的《廣東法院“探索完善司法証據制度破解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難”試點工作座談會紀要》中,建立了証據披露、舉証妨礙、高度蓋然性、專家輔助人等等知識產權証據制度和規則,核心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查明知識產權侵權損害(獲利)的實際數額,科學合理的提高判賠數額。

在此后的實踐中,我們在邁瑞公司訴理邦公司案中判決認為,原告向法院申請証據披露,而被告在權利人的申請和法院的命令下,拒不提交公司財務賬冊,屬於違反訴訟誠信,刻意阻撓對方當事人完成舉証責任,因此,審計機構依據原告通過公開渠道能夠收集到的所有証據計算出來的2204.48萬元營業利潤可以採信。如果該數據高於侵權人實際營業利潤的,其妨礙對方完成舉証責任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擔。在騰訊公司訴奇虎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我們判決認為,僅從扣扣保鏢推出市場后72小時內即有1000萬以上用戶下載這一事實來看,可以確信原告所遭受損失已經超出50萬元。綜合考慮原告業務損失的范圍、互聯網環境下商業詆毀發生的特點、權利人商譽的市場價值以及被告侵權的主觀惡意等,從高度蓋然性的証據規則出發,應當酌情確定權利人實際損失為500萬元。

全力打造知識產權審判“人才高地”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院長 王金山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建院以來,聚焦專業強院、人才興院,積極推進開放、包容、運行高效的專業化司法人才培養管理舉措,著力加強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國際化建設,為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有力人才支撐。

一是突出人才培養“專業化”目標。成立知識產權法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是促進科技創新、推動經濟發展轉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現實需要和長遠考量,這是知識產權專門法院的核心職責使命。以專利、商標、著作權為主要內容的知識產權具有的無形性、技術性等特點,知識產權規則的國際化都對知識產權司法人才提出了精通法律、熟悉技術並具有國際視野的更高要求。北知院隊伍建設始終堅守核心職責使命,深刻認識專業化司法實務人才的數量和能力,直接關系

到能否為科技創新提供高水平司法保護,直接關系到能否適應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新要求,進一步明確知識產權審判隊伍建設的重點是專業化,特點也是專業化,圍繞專業化做好人才培養大文章。

二是完善專業人才發現養成機制。北知院充分發揮黨組對人才工作的核心領導作用,把人才培養融入到法院隊伍建設大局中,始終注重加強隊伍的政治建設,全面提升干警法律政策運用能力、防控風險能力、群眾工作能力、科技應用能力、輿論引導能力。在審判實踐中通過績效考核、審理疑難復雜案件鍛煉磨礪干警、識別發現專業人才,打造專業法官會議、專業調研小組、法官助理委員會三維度專業平台開展業務領域的學習研討,實施與在京院校共建交流、選派參加知識產權境外專門培訓、專業國際論壇等多種形式的高端專業人才培養措施,積極參與知識產權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三是加快專業人才梯隊建設。基於對知識產權法院專業化特點的分析,北知院結合現有人才隊伍年齡、學歷、經歷結構,著力加強領軍型人才隊伍、專家型人才隊伍、審判骨干人才隊伍和青年后備人才四個層級的人才梯隊建設。根據不同人才梯隊的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培養措施,如為推進人才國際化建設,創設“英語京知說”,選派高端專業人才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法官授課等。

四是明確專業人才培養長遠規劃。積極回應我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在需求,准確把握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和體系的發展變化是對知識產權審判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特殊要求。目前北知院依然面臨高端人才比例不高、專利審判人才儲備不足的挑戰。未來兩年,我們將借力北京市人才工作集體項目的實施,重點培養領軍型專業人才,提升我國知識產權司法國際話語權,增強國際影響力,同時實現其他梯隊人才總量的相應增加。

為大灣區科技創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院長 王海清

廣州知識產權法院自成立以來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及時審理各類知識產權案件,司法公信力和國際影響力不斷提升,較好發揮了對內引領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發展、對外塑造我國知識產權保護法治形象的應有作用。今年,黨中央、國務院印發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更好發揮廣州知識產權法院等機構作用”。這既是對我院工作的肯定和信任,同時更是鼓舞和鞭策。我院要全力投身到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中來,努力在服務和保障大灣區科技創新中當好“領頭羊”和“排頭兵”。

一是公正審判筑權威。堅持狠抓公正裁判不放鬆,確保依法及時公正處理好每一件案件,促進辦案質效的不斷提高。深入推進“辦精品案件”工程建設,深入探索解決舉証難、賠償低等突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積極創造新鮮審判經驗。

二是狠抓隊伍上水平。全面加強隊伍專業化、國際化建設,不斷提升專業素養和司法能力,努力建設國際一流的知產審判隊伍。扎實推進“育精英法官”工程建設,強化精英法官的培養和宣傳,不斷提升法官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是深化改革創品牌。繼續深入推進新型法院建設,狠抓審判管理、訴訟服務、審判方式改革創新,努力創造更多好做法、好經驗。積極探索大數據、人工智能在審判中的深度應用,積極借鑒港澳地區先進做法,全力打造“廣知”品牌。

四是加強交流樹形象。立足大灣區建設的實際需要,全面加強與港澳相關部門的交流合作,充分發揮好引領大灣區知產保護工作發展的應有作用。推進對外司法交流,積極向全世界宣傳我們的成效和經驗,不斷塑造我國保護知識產權的形象。

五是服務大局保成效。作為大灣區內唯一一家知識產權專門法院,我們必須明確任務要求,增強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全力提升司法服務保障水平。力爭在各方面“引領發展”“爭創一流”,為推進大灣區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撐起“一片藍天”。

努力建設國際一流知識產權法院

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院長 陳亞娟

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完善司法體制的重要舉措。當前,我國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知識產權戰略深入實施,知識產權審判體系日趨完善,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國際治理規則主導權的競爭日趨激勵,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在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中必然要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

上海正在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的要求,認真落實中央交給上海的三項新的重大任務,加快建設“五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上海知識產權法院順勢而為、因勢而動,提出建設國際一流知識產權法院的目標,努力當好司法改革排頭兵、創新發展先行者。

建設國際一流知識產權法院,必須始終堅持正確方向。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提升政治站位、功能站位和工作站位,聚焦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聚焦上海打造亞太地區知識產權中心城市,努力建設成為國際知識產權爭議解決“優選地”。

建設國際一流知識產權法院,必須充分認識發展基礎。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成立四年多來,審理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建立了一套符合知識產權審判規律的審判工作機制,形成了一套開放、透明、便民、高效的陽光司法機制,打造了一支高素質審判隊伍,開展了一系列國內外交流與合作,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和上海特點的知識產權專門法院發展模式,充分展示了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新形象。

建設國際一流知識產權法院,必須牢牢把握發展思路。結合時代要求、司法規律和上海特點,堅持專業化、智能化、國際化、權威性、影響力的發展思路,對標國際最高標准、最好水平,努力打造公正審判高地、機制創新高地、智能運用高地、開放發展高地和人才建設高地,促進審判能力和審判水平現代化。

建設國際一流知識產權法院,必須建設一支過硬隊伍。按照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國際化的要求,完善人員招錄機制、培養機制和保障機制,造就一批政治堅定、顧全大局、精通法律、熟悉技術並具有國際視野的知識產權審判人才。

實用新型專利權訴訟中應注意的問題

北京東瀚律師事務所律師 楊 林 趙 杰

在實用新型專利維權過程中,最為重要的是調查搜集侵權証據。調查取証是專利維權的前提和基礎,隻有掌握扎實的証據,才可以在后續的維權過程中爭取主動權。証據的調取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方面是專利侵權行為存在的証據﹔另一方面是確定專利侵權賠償數額的有關証據。根據專利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也應由侵權人賠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專利糾紛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提起侵犯實用新型專利權訴訟的原告,應當在起訴時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做出的檢索報告。權利人需要對維權所使用的權利人主體資格進行確認,主體適格的証明材料一般包括:專利權人的身份資料/營業執照、專利証書、每年交納的專利維持費憑証、專利公告。証據部分主要需要權利人收集確定侵權的証據和所遭受損失的証據,作為物証的侵權產品的購買過程通常需要進行公証,同時侵權產品的宣傳冊、購買發票和收據,都是侵權人的証據。

(文字整理:唐亞南)

(責編:龔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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