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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蘋果和解 意在搶佔5G先機?

2019年04月24日09:44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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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和解,終止全球范圍內的所有訴訟!”4月16日,高通公司與蘋果公司同時宣布雙方已簽署為期6年的專利許可協議和芯片供應協議。根據和解協議,蘋果公司將向高通公司支付一筆一次性款項﹔同時,雙方撤銷全球各地的所有訴訟,包括涉及蘋果公司代工制造商的主張。該協議已於4月1日生效。

自2017年開始知識產權大戰以來,高通公司與蘋果公司已在全球范圍內相互提起了數十起知識產權訴訟。就在達成和解的前一天,雙方剛迎來一場關鍵“戰役”,4月15日,蘋果公司及其代工廠向高通公司索賠270億美元的知識產權糾紛案正式開庭。

其實,雙方此次達成和解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盈科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部執行主任趙成偉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高通公司與蘋果公司達成和解,對雙方都是一大利好,高通公司收取了滿意的專利許可費,蘋果公司則解除了5G芯片“斷糧”危機,為其盡早推出5G手機掃清了障礙。

雙方談判受阻

高通公司與蘋果公司的知識產權大戰源於2017年,大戰之前,雙方曾針對專利許可問題進行過長時間談判,但遲遲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美國高通公司高級副總裁馬克·斯奈德(Mark Snyder)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雙方談判的主要分歧點在於,蘋果公司拒絕為高通公司的知識產權支付公平的價格,其中包括高通公司擁有的蜂窩標准必要專利。”

對於高通公司的指控,蘋果公司認為是高通公司的收費模式不合理。蘋果公司首席訴訟律師、副總裁諾琳·克拉爾(Noreen Krall)此前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進行回應:“雙方的分歧主要有三點:一是高通公司雙重收費,既收取芯片費用,又要收取專利許可費﹔二是‘無授權,無芯片’,即如果蘋果公司不繳納專利許可費,高通公司將不提供芯片﹔三是高通公司按照手機整機百分點收取專利許可費不合理,因為智能手機中的許多創新與高通公司的芯片技術並無關聯。”

對此,馬克·斯奈德回應到:“高通公司不存在雙重收費的問題,高通公司的專利許可費並沒有包含在芯片的售價中。而基於手機整機收取專利許可費是通信行業延續幾十年的慣例,這種慣例在高通公司於1990年開始從事專利許可業務之前就已經存在。此外,高通公司的許可費率是合理的,高通公司和被許可方簽署的數以百計的專利許可協議能夠証明許可費是合理的,體現了高通公司專利的價值。”

多起訴訟有果

對於雙方的分歧,高通公司希望通過仲裁解決雙方爭議,但蘋果公司拒絕仲裁,因此,訴訟成了雙方解決爭議的重要途徑。在雙方和解之前,多國法院已經針對多起訴訟作出判決或頒發禁令。

高通公司在美國、德國、中國等國家針對蘋果公司提起了50余起知識產權訴訟,其中,在中國北京、廣州、南京、青島、福州共提起了23起訴訟。作為回應,蘋果公司的代工廠在美國將高通公司起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高通公司賠償270億美元。

在美國市場,2017年7月6日,高通公司以蘋果公司侵犯其3件專利權為由,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蘋果公司賠償經濟損失等。今年3月15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陪審團認定,蘋果公司的iPhone7、7Plus、8、8 Plus和X型號手機侵犯了高通公司的兩件專利權(專利號分別為:US8838949和US9535490)﹔蘋果公司的iPhone8、8Plus和X侵犯了高通公司的一件專利權(專利號:US8633936)。蘋果公司每部終端須向高通公司賠償1.41美元,共需賠償3100萬美元。

3月26日,美國高通公司宣布,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行政法官瑪麗·瓊·麥克納馬拉(Mary Joan McNamara)在ITC有關違反337條款的337-TA-1093號調查中發布初步裁決通知,認定高通公司的一件美國專利(專利號:US8063674)有效,且蘋果公司侵犯了該專利權。瑪麗·瓊·麥克納馬拉法官表示,她將建議ITC頒布有限排除令,禁止向美國市場進口侵權產品,並頒布禁止令,以禁止蘋果公司繼續銷售已經進口至美國的侵權產品。

在中國和德國市場,蘋果公司先后收到兩項禁售令。2018年11月30日,中國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福州中院)頒發了高通公司針對蘋果公司4家中國子公司提出的兩項訴中臨時禁令,要求他們立即停止針對高通公司兩件專利的、包括在中國進口、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產品的侵權行為。

今年1月3日,高通公司宣布,為了執行法院判決,其已經按要求向德國慕尼黑地區法院提交了13.4億歐元的擔保金。此前,慕尼黑地區法院認定蘋果公司侵犯了高通公司用於降低智能手機功耗的專利技術,應停止在德國銷售、許諾銷售和進口銷售所有侵權的蘋果手機﹔蘋果公司從德國所有第三方經銷商召回侵權的蘋果手機。

實現雙方共贏

“鷸蚌相爭,漁翁得利。”有觀點認為,高通公司與蘋果公司長期在知識產權訴訟中耗下去,最終有可能讓雙方均無法在5G市場布局中佔得先機。

美國亞太法學研究院執行長孫遠釗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市場的競爭壓力與需求顯然讓高通公司和蘋果公司意識到,雙方繼續打下去,有可能會失去未來更大、更重要的5G市場,雙方達成和解有利於將自身資源和精力用於5G市場布局。”

在與高通公司和解之前,蘋果公司一度將英特爾芯片作為進軍5G市場的替代品,但與高通公司達成和解后的第二天,英特爾公司便宣布退出5G調制解調器芯片領域。趙成偉表示:“究竟是高通公司和蘋果公司達成和解,英特爾公司被迫出局,還是英特爾公司率先決定退出5G調制解調器芯片領域,蘋果公司不得不與高通公司結為秦晉之好,我們不得而知,但蘋果公司若想在5G時代搶佔市場制高點,必須在高通公司、英特爾公司和華為公司的芯片之間做出選擇。高通公司針對蘋果公司在全球范圍內發起的數十起知識產權訴訟意在讓蘋果公司接受其拋出的‘橄欖枝’。此前,高通公司接連獲得多起專利訴訟的勝利,也為其談判增加了籌碼。”

和解對於雙方來說應該是共贏的結果。趙成偉表示:“和解對雙方來說都是一大利好,這從消息一出,高通公司股票大漲、蘋果公司股票微漲就可見一斑。對於高通公司而言,其收取了滿意的專利許可費,有利於進一步拓展市場,提高營收﹔對於蘋果公司而言,終於解除了5G芯片‘斷糧’的警報,為蘋果公司5G手機上市掃清了法律障礙。”(馮飛)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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