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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個人版權對公共知識資源的侵佔

2019年04月24日09:25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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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圍繞“黑洞”照片以及視覺中國的經營行為,廣大網友和一些媒體展開了熱烈的討論。其中不乏真知灼見,當然也有些觀點失之偏頗。在此,也表達幾點自己的看法。

視覺中國和“黑洞照片”之所以演變成為社會事件,根本原因在於企業把公共領域的作品據為己有,聲稱自己是海量數字作品的版權權利人,但其實它是個偽權利人。不僅如此,企業還以“權利人”身份進行大量訴訟,迫使使用這些作品的人就范,向它付費購買其本不擁有權利的作品使用權。這是引起眾怒、招致輿論嘩然的關鍵。

對此,多數網友包括媒體用“毒瘤”“苦秦久矣”等話語一味加以抨擊,個人感覺過於情緒化、有些意氣用事,這並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建設友好型網絡環境,也是優化全社會營商環境的重要方面,對於網絡熱點事件,我們還是應該具體分析,理性思考,提出建設性意見,重要的是要以此為戒,完善相關法規和監管機制,打造良好的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近年來,各地法院的版權類訴訟案件量驟增,尤其是互聯網相關的版權案上升幅度非常之大。在一些法院的知識產權庭,經常可以看到有些律師是拉著行李箱來登記立案的,一次就登記幾十個、上百個案件。這是因為,互聯網著作權糾紛案往往是批量產生的,一件作品會被多人侵權,因此會同時產生多名被告。雖然這類案件索賠額並不高,但訴訟量卻很大。

建立互聯網平台、通過網絡運營各類作品版權,這已成為當下的一種趨勢,也是比較高效的一種模式。其優勢在於交易迅捷、使用方便,任何人在任何時間都可以上傳作品,也可以按平台協議要求使用作品。平台在海量的作品與海量的用戶之間充當了中介,在服務作品人和使用人的同時,獲得運營收入。

但版權平台也有其弊端,這主要是由互聯網系統的樹狀結構造成的。即當互聯網企業發展到一定階段,就會形成兩極分化,頭部的企業往往具有較多的客戶資源和較大的影響力,在某些業務領域居於優勢和壟斷地位。一旦它為追求超額利潤而不顧商業倫理、突破法律規范,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也是很大的。而指望互聯網龍頭企業自覺自律、規范經營,是有一些難度的。

具體分析各類版權平台上的作品權屬,有些是他人授權委托管理的,有些是平台自己創作的,還有許多是暫時找不到權利人的“孤兒作品”,也有些作品屬於公共資源,是沒有版權的作品。而作品權屬不清、權利侵佔和權利濫用,也是造成版權糾紛案件增多的誘因。此次視覺中國的行為之所以令公眾憤慨,就是因為它侵佔公有作品並以“權利人”身份裝扮自己,通過大量訴訟來進行營銷,甚至把訴訟打到最高法院,証明其版權是有效的、是可以主張權利的,迫使用戶接受其條件。這實際上是利用了網絡版權証據規則的空子,因為版權權利人在網絡上是通過署名為初步証據的,視覺中國通過“打水印”的方式來表示作品歸屬,而被訴侵權的用戶又沒有相反的証據駁回,結果紛紛敗訴被迫就范。

“黑洞照片”事件是社會轉型時期必然經歷的陣痛。以往人們用筆創作,作品一般會留有手稿。而現在大多用電腦創作,作品以電子版方式呈現。如果作者缺乏權利意識,對網絡環境下作品易被更改、原作者身份難以確定等特征沒有把握,就極易導致權利被別有用心的人所侵佔,難以追蹤和維權。

發生“黑洞照片”事件也並非完全是壞事,它讓我們的社會意識到監管和服務的缺失,由此必將催生網絡証據相關產業的發展,比如關於版權的區塊鏈技術運用、關於電子簽名及時間戳的運用、關於知識產權侵權的保險服務等,來彌補發展中的這個漏洞。

版權是私權,是絕對權或稱對世權,即任何人均負有不妨害權利人實現其權利的義務,權利人可向任何人主張權利。但版權人也有對世的義務,尤其不能把公共領域的知識據為已有。公知技術或藝術作品尤如藍天綠水,屬於公眾共有,也是需要保護的。但是一直以來,我們重點強調了對他人知識產權的尊重與保護,卻忽視了另一個問題,即公共領域的知識資源,也應該受到保護。那麼,公有知識資源應由誰來保護呢?目前看來,我們的社會中這一點並不明確,這也使一些人侵佔公有資源、濫用知識產權有機可乘。

個人版權與公共知識之間並非黑白分明、非此即彼,現實中往往有些過度的灰色地帶。比如,開源軟件具有公益性、任何人都可以使用,但個人在此基礎上再開發的部分則是有版權的。如何制約對公共資源的侵佔,我認為方法有三:

一是可採取公益訴訟機制,對權利人以及版權管理者和版權平台等進行制衡。在各類知識產權中,目前隻有專利是任何人在任何時間可以對其權利提出異議的,這種機制避免了一些人把公有知識劃為已有,是維護公共利益的一種有效辦法,在版權、商標等其他知識產權領域可以借鑒。

二是對偽權利人濫用訴權者,一旦敗訴要予以加倍賠償的懲罰。在歐洲一些國家如法國就採取了這種機制,對侵佔公共資源和濫用訴權行為加以遏制。

三是對像視覺中國這樣的企業,其行為顯然是故意利用規則的漏洞,屬於惡意的不當得利,如果其大量頻繁使用這一手段,則還可能涉嫌商業欺詐。它的“維權”所得,應該返還真正的版權人,找不到主人的則應交給科學和藝術公益基金組織,用於資助和發展大眾文化和科學研究。

總之,視覺中國版權事件,應該喚起人們對公有知識資源的重視和意識覺醒,不僅是政府,還包括各民間團體和社會公眾都要行動起來,像呵護藍天綠水那樣保護公共知識資源。人類之所以成為萬物之靈,就是因為擁有智慧,公共領域的知識信息越多、越豐富,人類的進步和文明程度就越高,社會就越發達。這些知識與智慧,源於人類不斷地積累和傳承,絕不能允許任何人把公共知識資源據為已有。(張楚)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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