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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版權閃耀恆久的光輝

2019年04月22日08:57 |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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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讓版權閃耀恆久的光輝

眼見著4月23日又來了,在這個“世界讀書日”,我們在倡導全民讀書的時候,還需要想到圖書的版權(著作權),還需要想想在版權(保護)園地中自己或許也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無論您讀不讀書。須知,世界讀書日的全稱是“世界圖書與版權日”。

而跟著的4月26日,則是“世界知識產權日”,知識產權所指是一個更寬泛的領域,如果將之限定在圖書、圖片和影音(像)等范圍內,則言說的通常就是版權。

說到版權,不管是出版(出品)人,還是終端消費者,人們必然都有切身感受,即便您不讀書,想必電視、電影是要看的。近些年以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完善,以及日益規范、嚴肅的執法實踐,在版權(著作權)保護工作取得長足進步的同時,業態和消費者都對美好的精神生活有了切實的體驗,出版事業更繁榮,不僅是紙質出版物,關聯的數字產品也呈現茁壯成長的喜人態勢,我們可以享受到最新、最好的圖書和影音制品,在物質生活日益提高的同時,漫步在繽紛多彩的精神家園。

在另一面,曾經的盜版圖書日漸銷聲匿跡,以共享名義充斥雲端的不合法數字讀物淡出網絡,對高品質的音樂、影像作品,人們已經形成了付費意識……

事實上,作為多樣態社會生活的一個方面,版權生活的有序進階不僅豐富了人們的多彩生活,不僅繁榮了文化事業,還是社會繁榮的具體體現。

確實,我們應該為良性的發展欣慰,我們必須對版權相關的文化事業欣欣向榮點贊。

然而,我們必須面向未來,我們不能滿足於取得的成績——版權生態的健康發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在邁出堅實的第一步之后,我們還必須有更卓越的追求,比如,我們還必須著眼於法律法規與時俱進的完善更新,更進一步地完善司法實踐的無縫銜接。

更重要的是,關於版權,我們不能將關注的焦點僅僅放在著作權人的權益方面。站在全域社會整體的高度來審視,我們應該有更深層的思考。

版權以及相關權益的保護(維護)工作,從正面的角度看,包括范圍更廣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對創作、創新、發明等事業的健康成長和持續發展,卓有成效地起到了建設性的積極促進作用。

不過,我們還需要想想,作為“非著作權人”,我們是否和版權人一樣,保有著積極的立場和態度。我們可能認同版權人的權益,比如某個作者的著作權,但我們會不會將其“版權”同我們個人的利益生活緊密關聯呢?我們尊重作為他者的“作家”權(利)益,但我們會不會勞神費心、理直氣壯地去維護“和自己沒一毛錢”關系的,“別人”的權利呢?

就當下的情形而言,不夸張地說,如果有機會獲取免費的,或者便宜的“共享”產品,比如音樂、書籍,想來大多數人是不會拒絕的,估計也不會有良心上的追問。或者,很多時候,就算是著作權人自己,對自身利益之外的他人“版權”,雖感同身受,卻未必會抱持與自己一視同仁的立場。想想新近爆出的某家圖片公司所為,居然是以版權的名義損害著作權人和消費者利益,故而可以想見,在表層現象背后,我們還缺少一種根本性的認知。

不錯,這就是關於版權背后的本質。

版權(著作權)在微觀范疇看起來的確是出版領域的事,是維護著作權人利益的恰適建構。只是,假如要讓這個細分行業的規制真正且有效運行,僅僅是著眼自家宅院顯然是不行的,我們在種好自己的地的同時,必須從這個“部分”場域脫離出來,必須放眼社會架構的宏觀層面。

我們必須明白,在表層的現象背后,版權(著作權)的實質,實際上是法治理念。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就會發現,版權人權益並不是其個人(部分人)私有的,而是你、我、他共有的,是整個社會共有的。當我們孤立地對待某個著作權侵害事件的時候,我們所看到的確是“他人的事”,和自己不相干——直覺上似乎就是如此。遺憾的是,在我們有選擇的對待諸如此類的具體事件時,遭受到損害的不單單是個體,更多的是一個社會必須有的、系統的法治理念。

不妨推向一下,也許正是由於完備的(整體)法治理念的不足,限制了我們作為社會人的公平、公正立場,會是如此嗎?而在這樣的環境裡,您難免會有這種單向想法:會以為侵害他人權益自己能夠受益,比如看(買)盜版圖書,問題是,在一個如此這般的想象共同體中,另外的他者同樣會以您之道還施您身。當我們對版權(著作權)人被侵害視若無睹的時候,實際上自己也必然會被侵害,在一個法治理念不完備的環境裡,沒有人可以幸免。

所以,在“世界圖書與版權日”這個當口,讓我們攜起手來繼續努力,不僅讓版權的生態園地繁花似錦,還要用心於法治理念,從根本上夯實根基,讓已經矗立起來的版權“大廈”閃耀恆久的光輝。(冷蕎麥)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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