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陷版權“黑洞”,著作權保護還須再升級
作者:劉婷婷 法學副教授
近日,因給“人類首張黑洞照片”以及國旗、國徽等圖片標注版權所有,視覺中國陷入版權“黑洞”。
4月12日,天津網信辦通報稱,連夜約談視覺中國網站,責令該網站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全面徹底整改,並成立工作督導組進駐視覺中國網站,進行督導檢查。對此,視覺中國再次發表致歉信稱,將全面徹底整改,在此期間暫時關閉網站。4月15日,視覺中國一字跌停。
不可否認,視覺中國手中攥著的這面版權保護大旗,的確很是拉風,也很正當。畢竟,我國早已簽署《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等與版權相關的國際條約,在我國《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等法規中,也明確保護圖片作品,如果是以商業目的使用權利不明的圖片,或者未經允許在網上傳播他人圖片等,就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或信息網絡傳播權,付出相應的違法代價。
但是,版權保護並不意味著,隻要祭出了這件法寶,就擁有了取之不盡的“搖錢樹”,別人的合法權益也會成為你碗中的菜。從視覺中國的做法看,主要涉嫌違法的“生財之道”,一個就是“釣魚式維權”,或者說“勒索式維權”。據媒體不完全統計,正是這家號稱是以“視覺內容”生產、傳播和版權交易為核心的互聯網科技文創公司,在過去5年中,涉及官司近萬件,這兩年平均每天就有15.6起官司要打,不乏“9張圖片索賠18萬元”等赫赫“戰果”。而這些真實的數據,揭開了一種可怕的盈利模式。與視覺中國在市場呼風喚雨形成反差的是,廣大圖片使用者動輒得咎、噤若寒蟬。
如果說,這些圖片的版權確實都屬於視覺中國,那麼問題就是濫用訴訟,關鍵在於,視覺中國也並非合格的權利所有者。視覺中國的版權主張,往往授權鏈條上存在瑕疵,甚至是濫竽充數,冒充權利人。比如,這次歐洲南方天文台等全球發布的人類首張黑洞照片,視覺中國只是“通過合作伙伴獲得編輯類使用授權”,而著作權人早就在官網上載明,該照片“無需付費”。“假扮”版權所有者,而多數被維權人卻難以發現權屬瑕疵,難免受到蒙蔽、權益受損。
其實,視覺中國深陷版權“黑洞”,也不僅是個別企業“吃相不雅”,或是偶爾“陰溝裡翻船”,而是當前圖片市場亂象的必然結果。翻看報道,在圖片市場中,所謂的“維權式營銷”“釣魚執法”等惡意盈利模式,可謂防不勝防、數不勝數。美其名曰是版權保護,實則是借訴訟非法牟利,損害的不僅是當事人的權益,更破壞了版權市場的秩序,拉了中國著作權法治保護的后腿。
究其原因,固然有個別不法分子、企業鑽空子的因素,但版權保護立法的滯后也是不容忽視的原因。比如,視覺中國對於版權費用的“索取”,法院所判決的賠償額,很多明顯偏離了圖片的市場價值。根據《侵權責任法》,“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賠償”,“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問題是,對於圖片類價值,並沒有規范的、統一的數額標准,以至於實際判賠數額偏高。
視覺中國深陷“黑洞”,理應成為強化版權保護的契機。針對“濫用版權”“釣魚式維權”等版權亂象,在立法、司法上應有的放矢予以規制,進一步規范市場,讓智慧充分涌流,讓文明暢行無阻。(劉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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