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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中國版權“黑洞”:毛利率高達63%,訴訟超百起

2019年04月12日09:32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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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視覺中國版權“黑洞”:毛利率高達63%,訴訟超百起

黑洞圖片版權歸視覺中國所有?疑問一出,引起軒然大波。4月11日下午15時許,共青團中央發布微博稱“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並@視覺中國影像,將視覺中國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

黑洞圖片版權歸視覺中國所有?疑問一出,引起軒然大波。4月11日下午15時許,共青團中央發布微博稱“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並@視覺中國影像,將視覺中國推向輿論的風口浪尖,一時間,圖片版權問題引起熱議。

在共青團中央發布微博后,視覺中國在官方微博就黑洞圖片事件做出回應,視覺中國稱“該圖片授權並非獨家,其他媒體和圖片機構也獲得了授權。但是該圖片根據版權人要求隻能用於新聞編輯傳播使用,未經許可,不能作為商業類使用。”並於晚間就國旗國徽圖片事件再次發布官方微博公開致歉,“國旗、國徽等不合規圖片由供稿人提供,已下線”

為了解黑洞版權事件對視覺中國的影響,新京報記者致電視覺中國相關負責人,對方表示,“以官方回復為准。”

11日晚間八點左右,記者發現視覺中國網站已經無法打開。

共青團中央發博“正面剛”視覺中國,蘇寧、百度等多家公司跟進

4月10日,人類第一次公布了黑洞照片,這張照片的意義非同一般,它提供了黑洞存在的直接“視覺”証據,花了兩年時間才沖洗出來。

就是這樣一張意義非凡的照片,第二天就現身於視覺中國的圖片版權庫中。一張題為“那個黑洞的圖公眾號別亂用,版權來自視覺中國“的圖片在網絡上廣泛傳播。

針對於視覺中國收錄人類首張黑洞照片一事,視覺中國影像發布微博聲明稱,“黑洞”照片屬於Event Horizon Telescope組織,視覺中國通過合作伙伴獲得編輯類使用授權。該圖片授權並非獨家,其他媒體和圖片機構也獲得了授權。但是該圖片根據版權人要求隻能用於新聞編輯傳播使用,未經許可,不能作為商業類使用。商業使用一般包括廣告、促銷等使用場景,視覺中國並未獲得該圖片商業用途的權利。如未經版權人授權,用於商業用途,將可能存在風險。

除了“黑洞”照片的版權,有媒體爆料視覺中國的網站上售賣的,還有中國的國旗、國徽等圖片。隨即便引來共青團中央的質問。

4月11日下午15時許,共青團中央發布微博稱“國旗、國徽的版權也是貴公司的?”並@視覺中國影像,配圖為IDVCG11388025138的國徽圖片及IDVCG11388025187的五星紅旗圖片。國徽圖片下注明了此圖為限價圖片,用於內文(報紙,網站,雜志內頁)不低於150元等相關內容。五星紅旗圖片右側肖像權/物權說明:未獲得人物肖像權或所有物權,此圖片是編輯圖片,如用於商業用途請致電……。兩張圖片上,視覺中國的ID赫然於上。

針對售賣國旗、國徽圖片一事,11日晚間,視覺中國通過官方微博發布致歉聲明,並對相關圖片做下線處理。聲明@共青團中央稱,“經網友舉報的視覺中國網站關於國旗、國徽等不合規圖片,經查該圖片由視覺中國簽約供稿人提供,視覺中國作為平台方負有審核不嚴的責任,為此深表歉意!我們已對不合規圖片做了下線處理,並將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持續性的加強審核,避免類似情況發生。感謝廣大網友的監督!”

在共青團中央上述微博的評論中,南京蘇寧、百度、鳳凰網科技、360清理大師、新浪游戲、江小白、聯想服務、貴州茅台、健力寶運動飲料等官方微博賬號也紛紛跟進,其中帥豐集成灶在微博評論中表示,“我家帥豐的圖片,也成視覺的了?我沒授權啊!”經緯中國創始管理合伙人張穎發微博表示,“世界是你們的,也是我們的,但是歸根到底是視覺中國的。”

對此,葛律師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三條規定,如果圖片是視覺中國拍攝的其他企業的logo,則應屬於攝影作品的范疇,視覺中國對該圖片享有著作權。視覺中國網站上展示的其他企業的圖片中標明:“……未獲得人物肖像權或所有物權……此圖片是編輯圖片……”。一方面,因該圖片是完全模仿別的企業logo而制作的,因缺乏獨創性,則視覺中國對其所謂的編輯圖片不享有版權。另一方面,在不涉嫌誹謗等情形下,用於新聞媒體的編輯圖片,即使未獲得人物肖像權或所有物權也是不存在侵權的。但視覺中國未征得同意即將該圖片對外售賣,用作商業用途以謀取利益,則明顯涉嫌侵權。

律師:將國旗國徽作為限價圖有損國旗、國徽尊嚴

版權糾紛,是視覺中國在發展中不可回避的問題。一位國內知名商業攝影師向記者表示,國內圖片庫版權市場並不如海外規范,照片的私下專賣等亂象比較多,這對版權維護制造了障礙。

據企查查數據,視覺中國涉及的訴訟糾紛多達138份,案件案由絕大部分為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

昨日就有一位中國品牌商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其海報使用了黑洞照片,但並未支付版權,而是由其設計人員直接進行了PS。

前述知名商業攝影師告訴新京報記者,視覺中國是一個銷售平台,其主要的作用是促成照片版權擁有者和想要照片使用者之間的交易。對於國徽和國旗事件,作為平台的視覺中國負有監管缺失的責任,但這並不能說視覺中國是“銷售者”。

對此,北京某知名律師事務所葛律師表示,將國旗國徽作為限價圖片的行為有損國旗、國徽的尊嚴。我國《國旗法》第十八條規定:“國旗及其圖案不得用作商標和廣告,不得用於私人喪事活動。”《國徽法》第十條規定:“國徽及其圖案不得用於:(一)商標、廣告﹔(二)日常生活的陳設布置﹔(三)私人慶吊活動﹔(四)國務院辦公廳規定不得使用國徽及其圖案的其他場合。”

據BiaNews報道,視覺中國回應稱,未經授權使用圖片的現象非常嚴重,很少有自媒體會主動來我們這裡得到合理授權。圖片內容行業這幾年在快速變化,以前使用圖片的人都是比較大的傳統媒體,微信公眾號出現以后,大量內容創業者出現,大家的專業性並不高,圖片版權意識十分單薄。理解自媒體們的苦衷,但是無論如何未經授權使用圖片的現象非常嚴重。

毛利率高達63.73%,視覺中國依托版權而生

視覺中國,2014年借殼遠東股份在主板上市。

方正証券研報《視覺中國 82頁深度報告:立足本土市場,打造全球化視覺內容交易服務平台》顯示,視覺中國是中國第一家互聯網版權圖片交易平台、行業開拓者和領導者。公司目前主要從事to B業務,服務於國內主流廣告商和大型媒體﹔同時加強市場開拓,挖掘新媒體、企業客戶、C端用戶商機。公司主要依靠其核心平台vcg.com(視覺中國官網)為用戶提供正版視覺素材和相關服務,目標客戶大致可分為廣告、媒體、企業和互聯網平台四個類別。

視覺中國2017年年報顯示,視覺中國的快速增長主要源於對圖片、視頻的需求激增,同時,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已經在內容生產、內容傳播、版權保護等各個方面對行業產生巨大影響。公司自行研發了鷹眼(圖像版權網絡追蹤系統),能夠追蹤到公司擁有的圖片在網絡上的使用情況,更好地鎖定潛在的客戶並滿足其需求,實現精准營銷,大大降低了獲客成本,實現客戶數量大幅增長。報告期內,公司通過“鷹眼”發現的潛在客戶數量較去年同期有超過84%的增長;通過“鷹眼”新增年度協議客戶數量較去年同期增長超過54%。

2018年三季報顯示,2018年初至本報告期末,視覺中國合並層面營業收入70122萬元,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2006萬元,其中佔上市公司總收入 81.81% 的公司核心主業:“視覺內容與服務” 實現營業收入57369萬元,同比增長34.48%,核心主業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23223萬元。值得注意的是,某從業十余年的注冊會計師對新京報記者表示,主營業務收入中包括版權糾紛收入。

毛利率高達63.73%,總市值高達196.2億元的視覺中國,成也版權,敗也版權。

從賣圖到訴訟狙擊 圖庫為何動作變形?

回溯以視覺中國、全景網為主的圖庫網站發展,其早期的盈利模式均以賣圖為主,如今則有過渡到以版權訴訟為核心的盈利模式之勢。

廣告公司出現圖片、字體廣告版權問題起源於2012年前后如火如荼的“雙微運營”(微博、微信),當時大部分廣告公司都承接了大客戶的雙微運營,每個月單一大客戶使用圖片的數量在百張左右。這些圖片大部分來自圖庫,而國內圖庫的圖片授權主要來自Getty Images,其中又以視覺中國的圖片相比而言更具創意。

2013年左右,視覺中國、全景網等開始起訴企業客戶雙微使用的圖片侵權,企業客戶則委托廣告公司進行解決,通常的解決方式是廣告公司出幾十萬購買圖片版權,此前侵權的圖片被計為合法購買。“當時圖庫網站還是以銷售圖片為主的,因為當時技術不成熟,判斷是否侵權都靠人眼識別,同時維權成本比較高”,一位廣告公司高管告訴新京報記者。這是當時圖庫網站以銷售為主,以維權為輔的原因。

隨著例如“鷹眼”等圖片追蹤技術的發展,圖片維權變得容易,不管圖片是否裁切、修改,隻要通過唯一的識別代碼,都可以找到侵權圖片。再加上,圖庫網站逐漸發現,一個銷售努力維護客戶的年流水,基本和打一個版權官司的收益相當,版權戰開始變得越演越烈。

“原來銷售部還會顧及合作關系,對法務部的起訴行為進行干預,到后期他們(圖庫)發現打維權比賣圖更賺錢,法務部變得非常強勢,銷售部也不再對客戶進行維護了”,上述廣告公司高管稱。

圖庫們用於起訴維權的圖片甚至一直追溯到微博剛剛建立時,而那時國內還處於版權相對混亂的時代,連那時的版權都追溯,讓廣告公司們覺得略顯苛刻。

目前,隨著企業紛紛暫停雙微運營,圖庫網站在維權上的收益也出現銳減。

一位985高校的攝影教師告訴新京報記者,圖庫公司理論上靠圖庫授權盈利,版權訴訟是一種維權和營銷手段。今天的事件之所以發酵到現在的地步,他認為,以視覺中國為代表的圖庫們,過度維權和假冒版權是其受眾人討伐的誘因。

他還表示,圖庫其實是比較好的圖片版權保護方式,不應該對這種形式進行否定。主要原因是提供版權的個體太多,使用版權的個體也太多,一對一進行版權交易不太現實,所以才有這種集合做法。圖庫也可以分公開版權、共享版權或獨有版權等多種形式。

音樂、文字版權也都有這種形式,類似音著協、音集協、文著協等協會都會代理會員的版權收費等業務。

該攝影教師指出,“之前也有過很多類似的維權官司,只是打擊對象沒有自媒體這麼大的群體,也沒有自媒體這樣的話語權。當然也沒有這樣假冒版權的行為。”(張妍頔 白金蕾 梁辰)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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