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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色列如何保護知識產權?

2019年04月10日09:05 |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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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是“一帶一路”沿線具有較強經濟實力的國家之一,其競爭力居世界前列。世界經濟論壇《2017-2018年全球競爭力報告》顯示,在全球最具競爭力的137個國家和地區中,以色列排在第16位。以色列專利局發布的2017年年報顯示,設立在以色列的多國公司研發中心數量居世界前列,以色列成為全球人均佔有研發機構最多的國家。近年來,隨著“一帶一路”倡議的不斷推進,中以兩國經貿關系發展迅猛,科技創新交流日益升溫。中以經濟互補性強,發展快,貿易額逐年增長。目前,中國是以色列在亞洲的第一大貿易伙伴,也是其全球第三大貿易伙伴。因此,在以色列進行知識產權布局成為諸多中國企業關注的話題。

知識產權法律 注重國際接軌

以色列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具有比較完備的法律法規,基本上能夠與國際規則接軌。在專利制度上,以色列與我國最大的不同在於其專利保護對象僅指發明專利。以色列沒有提供實用新型專利保護,且外觀設計由單獨立法進行保護。以色列可獲得專利權的范圍比我國要廣,對於任何技術領域的產品或方法,隻要是新的、有用的、能夠在工業上進行實施,並且具有創造性,就可以獲得發明專利,不過,針對人體的治療性處置方法以及動植物新品種進行了排除。盡管以色列專利法沒有明確排除科學發現和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但依照專利法對發明的定義,它們不屬於專利保護的客體。

此外,以色列有關附屬專利的規定類似於印度的增補專利,其對授權的發明專利的修改,保護期限為原發明專利(主專利)的剩余期限。附屬專利相對於主專利或該主專利的其他附屬專利具有新穎性即可,不要求具有創造性。

在以色列,專利申請人可以通過三條途徑申請加快審查,第一是提供合理解釋,包括申請人已屆高齡或身體狀況不佳、他人已經實施本申請的發明、專利局的審查進度顯著拖延、發明涉及公共利益、其他合理的需要立即審查的特殊情況等。第二是通過專利審查高速公路(PPH)。第三是根據申請人的請求,如果審查員將專利申請分類為關於改善環境的發明的“綠色”申請,則在分類完成后3個月內即開始審查。除了申請人以外,在滿足一定條件下,他人也可以請求加快專利審查。

值得一提的是,在以色列,授權專利依然可以修改。修改授權專利須向該國專利局提出申請,修改的目的應當是為了澄清某些事實、為了消除說明書或權利要求書中的某些錯誤或為了限制權利要求的范圍,不能擴大保護范圍,也不能增加原始申請文件中實質上不存在的內容。如果授權專利因侵權訴訟或被請求撤銷而處於法院的處理程序中,在法院未做出判決之前,如果專利權人提出修改專利請求,那麼專利審查員在獲得法院同意的情況下才能處理該修改請求。事實上,以色列對於專利保護范圍的確定較為靈活,可以是權利要求書所界定的范圍,也可以是與專利主題的本質相關的技術方案,這一點不同於我國的專利法規定。

就外觀設計而言,2018年8月7日生效的以色列外觀設計法在原專利和外觀設計條例的基礎上做了大量實質性的修訂,進一步與國際接軌,加強了保護力度。以色列外觀設計保護的一大特點在於,具有新穎性和獨特特征的未注冊的設計將有資格獲得3年的外觀設計保護。此前,在設計未被注冊的情況下,隻能依賴於外觀設計之外的有關法律來保護。未注冊設計的一個典型例子是時尚服飾,它因變化頻繁而難以及時獲得注冊外觀設計的保護。但是,若要使未注冊設計獲得外觀設計的保護,那麼該設計必須首次公開或生產必須發生在以色列境內。新的外觀設計法生效后,外觀設計的保護期限也由原來的15年延長到了25年。

以色列商標的注冊由該國專利局內部的商標處負責。人們可通過單一國家注冊以及馬德裡國際注冊指定以色列作為注冊國實現在以色列的商標注冊。通過單一國家注冊途徑,可以在提供聲明書或宣誓書陳述合理理由的情況下對申請進行加速審理。通過馬德裡注冊並指定以色列時,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同時指定敘利亞,否則敘利亞會因政治原因駁回,且此該駁回無法答復,注冊申請自動無效。對注冊商標的撤銷申請可以向商標注冊官提出,也可以選擇向地區法院提出,但在實際操作中,—般都先向商標注冊官提出,然后再向地區法院提出上訴。商標注冊后連續2年未使用,即可對其提出撤銷申請。

司法保護為主 行政保護為輔

以色列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採取的是以司法保護為主導的模式,同時輔以行政保護。

以色列的司法系統獨立,與立法和執法機構完全分離。該國沒有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專利侵權訴訟在6個地區法院之一審理,審批程序按照民事訴訟程序進行。該國法院管轄對專利局的行政決定不服的行政案件,也管轄專利侵權和專利權屬糾紛等案件,此外還可以在專利侵權案件中一並處理專利權的有效性。在以色列,方法專利的保護延伸到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對於方法專利,如果專利權人用盡了合理的努力仍無法取得侵權証據,那麼制造同樣產品的實施者有義務証明自己的產品系由不同於專利方法的制造方法獲得,否則,將承擔敗訴的法律后果。這與我國對新產品的制造方法實行的舉証責任倒置有所不同。在以色列,任何人如果計劃實施有關某種產品或方法的技術方案,還可以向法院提出不侵權申請,請求法院宣告其實施行為不構成侵犯該產品或方法的專利權,並在合理的期限內向專利權人提供他將要實施的技術方案的完整細節。這也是避免不必要的專利侵權訴訟的方法之一。

以色列司法部是其知識產權行政保護的主要機關,主要職能是:關注知識產權立法和執法動態,提出知識產權法律修改案﹔負責組建和運作知識產權保護部長級特別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司法部長負責﹔負責專利、外觀設計和商標辦公室的機構重組和現代化工作等。以色列還設立了一個成員來自各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部門的專門負責執法的協調機構。為了打擊早期猖獗的盜版行為,以色列建立了專門刑事執法部門,即知識產權保護特別警察部門。該機構由於執法效果顯著而受到好評,現今其管轄范圍已擴展到所有知識產權犯罪。

在以色列,海關進行知識產權保護依申請而啟動。如根據以色列著作權法、商標條例和外觀設計法的規定,申請人被侵權或有理由懷疑將被侵權,其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該國海關提出申請,要求海關採取中止放行的措施,同時還應提交初步証據。

知識產權服務 代理機構相助

以色列全國共有約15家大中型代理機構,所開展的代理業務沒有涉外、國內之分。最大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是Reinhold Cohn集團,該集團旗下有Reinhold Cohn & Partners專利律師事務所和Gilat, Bareket & Co.律師事務所。以色列不要求來自外國的專利申請必須通過專利代理人來申請,但要求申請人必須提供其在以色列的通訊地址。值得一提的是,專利代理人必須在以色列專利局注冊,代理人可以在法院與當事人的律師一起出庭,經法庭同意,可以就專利本身的問題發表意見,但不得就法律問題發表意見。

(責編:王小艷、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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