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發就轉載 這不是媒體融合的正確姿勢
“新媒體作為‘科技+傳播’的產物,更加熟悉也更加適應信息技術條件下的傳播規律。這種先天的優勢應該轉化為內容生產的能力。換言之,新媒體之所以‘新’,不是從‘剪刀+漿糊’變成‘復制+粘貼’的復制新方式,而是要體現在運用新科技手段生產更優質的內容。”
近日,《南方周末》訴新浪網侵權的首批案件均獲勝訴。對於媒體業而言,這真是大快人心的好消息!據報道,2012年4月起,新浪網大量侵權轉載《南方周末》文章,多達1600篇,涉及侵權鏈接15000個。新浪網還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私自替《南方周末》進駐新浪看點號,這就儼然從小偷小摸演變成打家劫舍了。
其實,侵權轉載現象已成互聯網傳播領域一大“公害”。豈止《南方周末》,任何一家紙媒或提供原創內容的新媒體,恐怕都遭過侵權轉載之害﹔每一位作者恐怕也都有過“被雷鋒”的經歷。因此,對侵權轉載的懲處關系到整個媒體行業的健康發展。
有人說,這是紙媒對新媒體的一次阻擊戰,是紙媒對自己利益的捍衛。表面上看,確是如此。但如果僅僅這樣理解,就不免過於膚淺了。在本質上,這是一次用法律武器捍衛新聞尊嚴和傳播倫理的行動。在科技進步的當今時代,媒體形態日益多樣,媒體傳播力格外受到重視。這有時候造成了一種錯覺,似乎媒體就是搬運工,搬運得越多越好、越快越好。還有的人認為,新媒體就是做渠道。一切技術手段的革新都是為了拓寬渠道,內容是傳統媒體的事兒。其實,任何時候“內容為王”都是新聞和傳播的鐵則,即便在渠道日益重要的時代,依然如此。
因此,尊重知識產權、尊重原創是全行業乃至全社會都應遵循的倫理規范。相應地,評判一家媒體水准的核心指標也應該是能否生產出優質的內容。即便是轉載類或文摘類媒體,二次發表作為一種特殊的內容生產,也應以內容增值為目標。而且,任何媒體的內容生產都應該是自主的生產,而不是復制、粘貼、洗稿或“一鍵轉載”,以渠道制勝的新媒體,也是如此。
其實,新媒體作為“科技+傳播”的產物,更加熟悉也更加適應信息技術條件下的傳播規律。這種先天的優勢應該轉化為內容生產的能力。換言之,新媒體之所以“新”,不是從“剪刀+漿糊”變成“復制+粘貼”的復制新方式,而是要體現在運用新科技手段生產更優質的內容,把我們對新聞、信息的關注拓展到原先不曾抵達的深度和廣度,從而增強我們對外部世界和客觀事實的理解和感受,進而增強我們探尋真相和真理的勇氣、智慧和力量。否則,就可能會制造和縱容浮躁、短視的行業風氣,誘導從業者形成忽視乃至放棄內容生產的思維慣性,長此以往,貽害無窮。因此,懲罰侵權轉載實為淨化媒體發展生態,推動其長遠發展之客觀要求。
防治侵權轉載現象,除了道德譴責和運用法律武器進行懲罰之外,還應重視技術手段的開發。在網絡空間的治理方面,有的時候,技術創新具有對行為的強制性,因而比“軟性”的道德宣教更為管用。比如,微信公眾號是當前媒體領域的一支奇兵,但公眾號文章抄襲、洗稿現象曾極為嚴重,而公眾號即便因抄襲而被查封,也可以比較方便地重新注冊、“轉世”再現,因此侵權成本極低,維權相對困難。但是,隨著“原創保護”“白名單”等設置的加入,公眾號不經授權就使用其他賬號原創文章的做法受到了明顯扼制。一個小小的按鈕就體現出了科技手段在原創保護方面的巨大威力。而且,這一創新讓生產優質內容的“小號”得到更多關注,進而促進了自媒體世界從內容到機制的整體改善。當然,這只是一個很小的例子,但給人以啟發。新聞進入互聯網領域出現的問題,需要在探索中點滴積累經驗,逐漸加以解決。
當前,媒體融合的趨勢方興未艾,融媒體建設如火如荼。堅持原創、內容為王,是融媒體必須堅持的原則。那麼,多管齊下打擊懲處侵權轉載現象也應成為融媒體建設大潮中不可忽視的重要內容。(眉間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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