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知識產權>>首頁滾動

科學技術進步法修改在即 科技界這樣建議

2019年03月28日09:35 | 來源:科技日報
小字號
原標題:科學技術進步法修改在即 科技界這樣建議

作為我國科技領域的基本法,科學技術進步法自1993年頒布以來已走過26年,距離2007年修訂也達12年。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26日在科學技術進步法修改工作座談會上指出,修改科技進步法是貫徹黨中央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舉措,是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的重要項目。

“近年來,國家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飛速發展,科技進步法面臨的社會環境已發生巨大轉變。”座談會上,北京大學校長郝平在發言中表示,此時進行法律修訂十分必要,也讓很多一線科研人員感到非常及時和振奮。

建議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措施

多名發言者提出,要針對法律實施中的關鍵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提高法律修改工作質量、效率及未來實施效果。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是發言聚焦的重要議題之一。

“現行科技進步法和2015年新修訂的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對科技成果轉化作了較為明確的規定,但在實踐中仍存在一些障礙。”中國工程院副院長鄧秀新在發言中提到,“障礙”主要包括科技分類評價制度還不完善﹔企業的創新意識不強,吸納、消化、創造、運用新技術和新成果的能力不強﹔產學研合作的利益共享和分配機制有待完善﹔中試和工程化環節薄弱,對自主創新和原始創新的支撐能力不足。

鄧秀新建議,強化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措施。實施更加積極的創新創業人才激勵和吸引政策,推行科技成果處置收益和股權期權的激勵制度。營造良好的成果轉化實施氛圍,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促進經濟社會的發展。

多名發言人提到,法律修改要充分體現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理念。

“要加強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的銜接,進一步明確知識產權保護機制,破解發明創造和轉化運用的現實困惑。”中國科協常務副主席懷進鵬說。

建議以立法方式促進地方政府加大基礎研究投入

基礎研究是科技創新的源頭。但我國基礎研究在科技研發投入的比例長期在5%左右,明顯低於世界可比指標水平(15%—25%之間)。

“我國中央財政對基礎研究的投入佔中央科技研發總投入的25%左右,接近國際可比水平。”清華大學校長邱勇在發言中引用的數據顯示,地方財政和企業對基礎研究的投入佔各自科技研發總投入比例過低,分別在3%左右和1%以下,遠低於國際可比水平。

如何從根本上解決我國基礎研究投入偏低問題?邱勇建議,一方面要持續加大中央政府對科技的投入,採取各種措施鼓勵企業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投入。同時,更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確保地方政府加大對基礎研究的投入。“建議在本次修法中將地方政府支持基礎研究的責任明確寫進去。”

多名發言者建議修改法律第十六條或者新增關於基礎研究的專門條目,或者把“基礎研究”單獨設置為一章。

建議對倫理審查體系作出制度安排

科技給人類社會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了重要變革,但數據和算法濫用等問題,也帶來了一系列風險和倫理道德問題。

“當前科技倫理沒有專門的法律法規,相關倫理規定散見於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中,缺乏上位法依據。”懷進鵬建議,以專門法律條款明確設立國家級科技倫理機構,對各層次倫理審查體系作出制度安排,這將有利於從法律層面推動我國科技倫理建設,有利於在恪守倫理道德底線與推動科技進步之間實現平衡。

在具體條款上,懷進鵬建議留好接口,對未來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專門立法做好提前布局。在規范內容上應考慮既要守住倫理道德法律紅線,又要促進新興前沿技術發展。

(陳 瑜 科技日報北京3月27日電)

(責編:龔霏菲、王珩)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