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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強制措施、限制出境 最高法談如何保障台商合法權益

2019年03月27日08:51 |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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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慎用強制措施、限制出境 最高法談如何保障台商合法權益

資料圖:2018廣州·台灣商品博覽會在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開幕,來自台北、台中、台南、高雄、金門以及廣州市等地的600余家台商參展。中新社記者 郭軍 攝

中新網3月26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姜啟波今日表示,最高法專門制定了一些旨在保障台商台企合法權益的司法舉措,如加強對台商產權的司法保護、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慎用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限制出境措施等。

此前,國台辦、國家發改委等29個部門聯合發布實施了《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為深化兩岸融合發展提供司法服務的若干措施》則於今日發布實施。針對《若干措施》針對台商權益部分,姜啟波在當天的新聞發布會上作出上述表態。

姜啟波說,《若干措施》中所有惠及台灣同胞的內容都當然適用於台商,此外,最高法還專門制定了一些旨在保障台商台企合法權益的司法舉措——

一是加強對台商產權的司法保護,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保障台商在大陸的投資安全、財產安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讓台商在大陸專心創業、放心投資、安心經營。

二是對台商台企因涉及在大陸享有國家各項政策優惠、補貼、獎勵、激勵、准入等同等待遇產生的糾紛,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應當及時提供司法救濟。

三是要求各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慎用強制措施、查封扣押凍結措施、限制出境措施,在審判執行工作中最大限度降低對台商台企正常生活、經營的不利影響。

四是提升對台商台企的司法服務水平,推廣在台商台企集中區設立法院聯絡點、法官工作室等司法服務機構。

姜啟波強調,人民法院有責任有義務為各項措施落地落實提供法治和司法保障,特別是對於台灣同胞、台灣企業基於“惠及台胞31條措施”享受國家各項政策優惠、補貼、獎勵、激勵、准入等同等待遇過程中遇到的各種矛盾與糾紛,人民法院有責任有義務通過發揮審判職能予以依法妥善化解。

(責編:龔霏菲、王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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