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知識產權就是鼓勵原創
——來自代表委員的呼聲
從講述自身遭遇的侵權事件,到推動加快著作權法修訂進程﹔從建言知識產權工作國家層面的戰略統籌,到呼吁加強輿論引導、營造尊重原創的社會環境,今年全國兩會上,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再次成為代表委員的關注焦點與熱議重點。
●一線創作者之“痛”●
“《人民的名義》在電視台剛剛播出一半,全部55集就被提前泄露上網。一些熱播劇如《羋月傳》《三生三世十裡桃花》等同樣不能幸免。”全國政協委員、湖南廣播影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呂煥斌表示,網絡環境易復制易傳播的特點,導致一些好的原創影視精品很容易被盜版盜播。
“我們的劇場演出經常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被他人拍攝視頻並在網上傳播。”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曲藝家協會副主席、江蘇省蘇州市評彈團副團長盛小雲表示,文藝工作者創作出一部優秀作品其過程不容易,尤其對於民間曲藝作品而言,不僅要重視傳承,更要加強保護。
“目前,視聽作品的著作權屬於制片方,導演和編劇等主創人員僅僅享有署名權,隻有在個別情況下,編劇和音樂詞曲作者可以單獨行使劇本及音樂作品的著作權。”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電影導演協會副會長賈樟柯認為,視聽作品是其創作者尤其是導演創意的表達,導演理應與作品的編劇及制片者等一起,分享作品的經濟收益,贏得更多的社會尊重。
“出版行業的盜版行為目前依然形勢嚴峻。尤其是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隨便進入一家網絡店鋪,都可以輕易購買到盜版書籍,加強原創文學著作的知識產權保護勢在必行。”全國人大代表、湖南出版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龔曙光認為,目前知識產權保護不單是圖書出版行業或者文化藝術領域的事情,需要各方共同關注和支持。
●推動法律修訂之“切”●
相比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的修法工作相對滯后,無法適應新形勢特別是網絡環境下的版權保護需求。對此,呂煥斌建議加快推進著作權法的修訂,在著作權法修訂草案中突出對原創作品的保護,盡快將修訂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互聯網為知識產權事業發展帶來了機遇和挑戰。現階段應充分挖掘法律資源,確立行業健康發展的規則。”全國政協委員、民革福建省委副主委、廈門海事法院院長夏先鵬建議,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要加強法律供給,出台電子証據標准,完善對域名等新知識產權保護對象的法律規定,明確平台在網絡侵權案件中的義務。
“目前,對外商在華投資企業濫用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壟斷市場的監管比較薄弱,這給我國企業自主健康發展造成了傷害。”全國政協委員、網易公司董事兼首席執行官丁磊建議,保護與監管齊頭並進,既要依法保護外商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也要突出加強對外商投資企業壟斷、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監管,保障我國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在知識產權使用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全國政協委員、國家知識產權局副局長何志敏認為,隨著我國產業結構升級和創新能力提高,市場主體對知識產權嚴格保護的需求更加強烈,對高質量知識產權供給的需求更加迫切。未來,我國與發達國家之間圍繞知識產權的國際競爭將更加激烈,需要加強知識產權工作國家層面的戰略統籌,進一步強化知識產權與經濟、科技、貿易、外交等領域的戰略協同,爭奪國際話語權,營造良好國際發展環境。何志敏建議,加快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制定知識產權基本法,加快制定尚未立法的知識產權的單行法和專利法、著作權法、商標法修訂。
●激勵原創氛圍之“盼”●
“當前我國倡導建設創新型國家,而知識產權實際上是最大的創新。如果科學家、文學創作者的原創成果得不到保護,創新的積極性就會被挫傷,也將導致創新原動力的丟失。”龔曙光表示。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倡導創新文化,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原創,對於文學藝術領域更是如此。”呂煥斌認為,由於保護不力、維權不力,目前影視作品在原創上動力不足,“對於原創者來說由於維權成本高、賠償低、周期長,維權往往無從下手。沒有足夠的保護就沒有足夠的激勵,創新沒有積極性,就一窩蜂地購買國外的節目模式。近幾年雖有改進,但原創模式和節目依然較少。”
國務院印發的《“十三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要求強化行政執法,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對此,呂煥斌建議,除了法律手段,還應加大對優秀原創精品的扶持、獎勵力度﹔國家版權局等單位開展的“劍網行動”應繼續加強對原創作品的專項維權行動,集中整治網絡轉載、網絡直播等領域侵權盜版行為﹔媒體也要為原創作品維權鼓與呼。( 翟 群 程 佳 秦丹華 宋佳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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